干货:中资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下面是资质并购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银行跨区域贷款规定
受理条件1.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2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民营银行注册资本最低为 20 亿元人民币;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六)建立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科技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2.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至少包括: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有效控制各类风险;
(三)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战略投资者;
(四)具有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拥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五)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与资本补充机制;
(六)有助于化解现有金融机构风险,促进金融稳定。
3.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有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人包括: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4.境内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二)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三)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社会声誉良好,最近 2 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
(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5.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最近 2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良好;
(二)最近 2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应当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 10.5%;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 10%;
(四)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五)注册地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
(六)所在国(地区)经济状况良好;
(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应当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的原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金融业风险状况和监管需要,可以调整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的条件。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参照关于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中资商业银行,按照入股时该中资商业银行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境外金融机构还应遵守国家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有关规定。
6.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发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六)财务状况良好,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七)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 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八)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 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
(九)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7.民营银行特别要求:
(一)发起人持股比例要求。民营银行发起人单一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30%;
(二)股东注册地要求。民营银行发起人应为民营银行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民营企业;
(三)资本属性。民营银行发起人应全部为民间资本;
(四)国籍要求。民营银行发起企业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为中国境内公民且不得持有绿卡(外国永久居留权);
(五)净资产要求。对民营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如东部地区),优先选择单家企业净资产不低于 100 亿元、终极受益人和剩余风险承担者个人净资产不低于 50 亿元的民营企业作为民营银行的发起人,对欠发达地区(如西部地区)可适当降低净资产要求;
(六)发起人主营业务要求。避免限制性行业或企业的投资者成为民营银行发起人;
(七)民营银行业务范围。民营银行应主要服务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立初期业务范围应限于传统的存、贷、汇等基本业务;
(八)民营银行机构建设。民营银行应坚持“一行一店”,在总行所在城市仅可设 1 家(在行式)营业部,不跨区域;
(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审慎监管要求。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
(二)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
(三)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
(四)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
(五)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六)代他人持有中资商业银行股权;
(七)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9.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查条件:
(一)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二)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清晰透明,不得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
(三)建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
(四)设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专门工作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该项工作;
(五)配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接受了必要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
(六)信息系统建设满足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要求;
(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书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设立中资商业银行的名称(中英文)、拟设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基本信息以及设立的目的、发起人符合资质条件的情况。
2.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机构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机构开业后 3 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流动性状况、不良贷款比例、资本充足率、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等预测;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
3.发起人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之间关于发起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协议,发起人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情况、诚信状况、对外负债情况、所在行业状况、纳税记录等。
4.发起人组织结构及股权情况材料
发起人组织结构图(设立股份制银行需另提供发起人所在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发起人股权结构情况,逐层说明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及其从事的主要业务介绍、经营范围、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发起人主要股东名册;发起人分支机构与控股、入股、控制子公司名册以及上述机构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盈利主要来源;发起人之间的关联状况;发起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一致行动人以及其他关联方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的情况;对发起人有实际影响力的个人和组织的有关情况;发起人拟投资入股的资金来源证明。
5.发起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同意发起设立该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决议
6.发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或声明
7.发起人为境外金融机构的,应同时提供其注册地(或所属)金融监管当局出具的风险评级结论或审慎性监管意见
申请人在其注册地不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则应提供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资信评级机构对其最近 2 年的信用评级报告。
8.发起人最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9.筹建方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筹建中资商业银行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管的基本情况和聘任其他从业人员计划,信息科技建设及风险管理相关材料,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电话,选址方案等。其中信息科技建设及风险管理相关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科技组织架构、数据中心建设、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等方案。
10.拟外聘的咨询机构及人员的背景和联系方式
11.法律意见书或合规意见函
12.申请人关于符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查条件的说明以及无涉黑涉恶情况的说明
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清晰透明,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等。
13.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跨省放贷的规定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 出示手机里的电子身份证、拍照、在受理单上签字——1月5日,在江苏溧阳工作的云南保山人张先生,在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用十几分钟完成身份证补办手续。窗口负责人刘敏告诉记者:“我们初步核验张先生的身份,受理申请后,系统会自动推送到他户籍地公安部门。当地审核通过后,由江苏省公安厅制证。20个工作日内,张先生可以到我们窗口领取由云南保山签发的身份证。在补办身份证‘跨省通办’之前,他需要回户籍地补办。”
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140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以来,江苏“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进入快车道,群众办事“两地跑”“折返跑”大为减少。据江苏省政务办介绍,去年10月,国办按照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原则,新增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等22项“跨省通办”事项。江苏在落实2020年部署的“跨省通办”任务基础上,高效推进这22项新增事项,目前完成20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变更”,预计今年6月底之前开通“跨省通办”。
在开展“跨省通办”服务之际,江苏大力推行“省内通办”。2021年底公布的第一批“省内通办”事项清单,包括102项行政权力事项、28项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25个省级部门。去年底发布的第二批“省内通办”事项清单,增加62项行政权力事项、8项公共服务事项,涉及教育、工信、公安等13个部门。省政务办介绍,去年增加的70项“省内通办”事项,基本全部实现省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公开发布这份清单,目的是方便企业群众获取服务、开展监督。
南京市浦口区政务服务中心
除了完成“规定动作”,江苏各地还积极推出通办“自选动作”。南京都市圈通办事项,从2021年的61项增加到目前的99项,事项办理渠道也在拓展。江苏省南京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在一些自助机中添加“跨省通办”事项,使“跨省通办”24小时不打烊。南京市政务办还牵头调研都市圈所有成员城市的政务自助机使用情况,协调技术支撑团队加快对接,在都市圈内逐步全面实现自助通办。与马鞍山市和县接壤的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不仅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跨省通办”专窗,还在紧靠和县的乌江社区打造便民服务驿站。桥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吕万飞告诉记者,去年街道办理“跨省通办”事项580件,主要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自助查询及打印、申领就业创业证等事项,服务对象以和县户籍居民为主。
徐州市公积金中心泉山管理部服务大厅
在淮海经济区,经徐州市政务办牵头,企业开办、异地就医、住房公积金等首批40项政务服务事项于2020年10月实现“四省八市”通办。目前,淮海经济区政务服务“朋友圈”扩大到11个市,区域通办事项增加到205项。徐州市公积金中心可为省内和淮海经济区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经济区内购房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该中心2019年-2022年已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2819户、11.33亿元。去年11月,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发展第四届联席会议召开,明确对部门事项优化办理等任务,提高群众跨区域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便捷度。该中心淮海经济区公积金区域办主任庄允颢说:“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趋同、协作办理,为职工省下跑腿时间和费用,而且让职工享受更多政策红利,有利于城市间的人才流动,助力区域一体化发展。”
既有区域性通办,也有点对点的个性化组合。去年3月,江苏启动新一轮南北挂钩合作,无锡市与连云港市挂钩。约半年后,无锡、连云港两市在省内率先实现异地就医双向“免申即享”,两市参保人员在对方城市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以凭社会保障卡或者电子医保凭证直接结算。不到3个月,两市异地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8515笔。
如皋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以来,南通如皋市先后与省内的盐城市、苏州张家港市,以及陕西、山东、安徽、云南、上海等5个省市的8个县区牵手,开展通办合作。结成这些对子,除了地域临近,还有两地存在对口帮扶关系,某地在如皋打工人口较多等因素。如皋市行政审批局统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生育登记、申领身份证等22个高频事项,去年跨域办理近1.5万件。
随着事项清单拉长,“朋友圈”变大,群众异地办事的获得感显著增加。不久前,江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完善、优化线上服务专区、线下服务专窗提出要求,并鼓励各地将“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向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积极在自助服务终端部署,使更多通办事项能够“就近办”“多点办”“自助办”,尽最大可能为群众异地工作生活提供便利。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徐冠英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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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jr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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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银行跨区域贷款规定(跨省放贷的规定)":http://www.ljycsb.cn/dkzs/146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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