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的公积金部分也可以抵冲还贷啦——住房公积金抵冲还贷业务政策解读,下面是燕赵都市报冀东版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组合贷款公积金冲还贷
近期,唐山公积金中心推出抵冲还贷业务后,广大缴存职工高度关注并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建议,本着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原则,针对抵冲还贷业务的有关内容政策解读如下:
解读1
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抵冲还贷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状态正常,即均不是封存、冻结状态;夫妻双方一方账户状态正常,另一方为销户状态,可以申请抵冲还贷业务。
2.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无逾期发生,职工偿还贷款过程中有1期及以上期次逾期的,不予受理;
3.借款人(及其配偶)正常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均需满足大于一个月还款本息额,且扣款后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10元。
上述三项为基本条件,缺一不可。请您根据自身公积金账户余额情况,在申请抵冲还贷业务之前,合理规划公积金的使用。
解读2
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抵冲还贷业务期间,不再受理还贷提取业务,具体包括:
1.签订抵冲还贷协议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从指定银行卡扣款部分的提取业务;
2.组合贷款中偿还商业贷款的提取业务;
3.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提取业务。
其他提取业务仍按《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解读3
办理组合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抵冲还贷业务。每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账户余额不尽相同,如果您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相近,建议您申请办理抵冲还贷业务,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不再办理提取业务。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远远大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不建议您申请抵冲还贷业务,建议您每年申请办理偿还组合贷款提取业务。
解读4
申请办理抵冲还贷业务的职工,限于主借款人或主借款人夫妻双方,且应与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一致。
如借款人发生变化的,按以下情形办理:
1.因离婚、死亡等原因借款人减少的,应先办理借款人变更业务,再办理抵冲还贷业务;
2.已经办理抵冲还贷业务,因离婚原因借款人发生变化的,借款人可持离婚手续申请终止抵冲还贷业务;
3.已经办理抵冲还贷业务,因死亡原因借款人发生变化的,借款人或继承人可持死亡手续申请终止抵冲还贷业务。
解读5
单身职工婚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后其配偶因参与共同还款增加的共同还款人,可以办理抵冲还贷业务。
解读6
职工因故申请撤销抵冲还贷业务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可再次申请办理抵冲还贷业务。
解读7
职工签订抵冲还贷协议后,申请撤销的:
1.已经发生抵冲业务的,应自最后一次抵冲业务发生之日后365天再次提取;
2.未发生抵冲业务的,应自最后一次提取业务发生之日后365天再次提取。
解读8
夫妻双方一方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未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方均需到场签订抵冲还贷协议。
注:其它未尽事宜,欢迎您拨打中心客服热线(0315)-12345,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唐山公积金)
组合贷可以先还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业务高频问题解答
(第1期)
涉及缴存、提取、贷款、线上办理4大类
千万不要错过哟~
缴存类
Q1:新版单位网厅如何下载登录?
新版单位网厅可在成都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上下载,提醒各缴存单位注意,新版单位网厅不支持Windows XP系统,需使用Windows7 64位以上版本。
具体下载和登录方式请戳以下链接:
@单位经办人,小金教你使用成都公积金新版单位网厅
Q2:新版单位网厅怎么办理汇缴?
进入单位网厅后,找到“事项”中的“汇缴登记”模块,根据您单位实际情况,选择缴款方式办理。若您单位已与中心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可选择委托扣款方式进行缴款,系统将在您提交汇缴业务后,自动按协议约定从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扣收汇缴资金。
特别提醒:若是跨行委托扣款,还需要与签约付款账户开户行确认办理代扣签约或授权后,再进行公积金委托扣款操作,否则会出现扣款不成功的情况哦。
Q3:缴款以后怎么查看缴款成功了没?
您可以在网厅右上角“查询”功能模块中,选择“单位业务流水”按钮,选择业务类型“汇缴登记”,查询后可看到已办理的汇缴登记业务的状态,“业务登记号状态”显示为“入账成功”表示该笔汇缴登记已成功缴费入账。
提取类
Q1:线上签订按月提取协议的合作银行范围有哪些?
目前支持以下10家银行(在本市发放的住房贷款)按月还贷提取线上签约: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成都银行、招商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
特别提醒:
已签订按年提取协议的需先将按年提取协议解除后,再签订按月提取协议。
Q2:如何将按年提取协议转签按月提取协议?
可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自助办理。需先在“个人业务—委托提取解约”办理按年提取协议解约,再在“提取业务—按月提取还贷签(解)约”办理按月提取协议签约。
若线上获取信息失败、不准确、不完整,或您对信息有异议,须持相关资料临柜办理。相关资料请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板块查询。
特别提醒:
1.按年提取协议解约后不可恢复!已签订的按年提取协议未解约的,按原协议约定继续执行。
2. 存在多个按年提取协议,若职工将全部按年协议解约后,则只能就其中一套住房签订按月提取协议。多个按年提取协议确需办理解约的,须临柜办理。
Q3:按年提取协议还没到约定的提取日,想转签成按月提取协议,那前几个月偿还的月供能取出来吗?
可以。您需先解约按年提取协议,再在APP上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将前几个月偿还的还款金额进行提取,再签订按月提取协议。
Q4:已办理了按月提取协议,什么时候生效呢?什么时候到账呢?
协议即时生效。到账时间有以下约定:
本中心公积金贷款于还款日当日直冲还贷,商业贷款等其它住房贷款原则上于还款日前两日提取到账。
按月提取协议签约时间在还款日之后的,于次月开始执行。
特别提醒:建议您在扣款日前持续关注账户余额,避免因按月提取的公积金未能按时到账或可用余额不足,产生贷款逾期哟。
贷款类
Q1:没有及时在委托扣款卡上面存入足够的资金,导致委托扣款日未足额扣款,该怎么办?
根据各贷款银行系统设置的不同,委托扣款卡上的月供扣收,可能发生在委托扣款日的任何时刻。因此,请您务必在委托扣款日的前一日,将当期还款足额存入到委托扣款卡上。
如委托扣款日当天未能足额扣收到当期贷款月供的,将自次日起每日扣收一次,直至足额扣款为止。委托扣款日次日足额扣款的,不计罚息,不记为逾期。
Q2:跨中心转移接续的公积金,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是按转移时间计算贷款额度,还是按原来的缴存提取时间计算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因变更缴存中心、办理了转移接续的,对应转移资金可根据原缴存中心出具的或通过互联互通渠道查询到的缴存提取明细,按原缴存提取实际入账时间计算贷款额度。
Q3:办理的是组合贷款,可以通过成都公积金APP,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商业贷款部分吗?
不可以。
成都公积金APP“提前还款”业务仅支持提前偿还(部分或结清)本中心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资金可以选择委托扣款卡扣收或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直冲。
如您准备提前偿还的是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请联系贷款银行咨询和办理。办理完毕后,符合本中心提取条件的,可准备相关资料,申请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线上办理类
Q1:线上提取为什么需要配偶刷脸认证?
您通过成都公积金APP办理提取业务时,互联互通查询不到配偶信息或您根据实际情况对婚姻登记信息进行修改时,需要配偶刷脸,这也是为了保障个人房屋产权信息隐私安全和贷款信息隐私安全的需要,避免出现信息泄露风险。
Q2:手机APP办理提取业务,人工审核时限需要多久?
正常情况,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
Q3:线上办理业务提示银行卡无效是什么原因?
一般情况下已签约的银行卡状态不正常、无法正常入账,这些情况会提示银行卡无效。为不影响您业务的正常办理,遇到这种情况可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签约卡解约”功能将原有的银行卡解除绑定,重新选择一张状态正常的一类银行卡通过“签约卡签约”功能进行签约。
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需要,成都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还是采取限量预约办哟~
来源:成都公积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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