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下面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项目贷款资本金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有关行政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于6月19日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1年第44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要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原则,体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依规。认真梳理《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委投资项目管理实践,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各方面普遍反映的资金投向、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建设实施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总结近年探索实践,有针对性地作出相应制度安排。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办法》既与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工程竣工、财务会计等法律制度做好衔接,也与PPP项目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做好衔接。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对简化审批程序作出相应规定。
出台《办法》是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又一重大举措。《办法》弥补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的制度空白,与此前出台的《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一起,构建了以《政府投资条例》为龙头、以部门规章为配套、以相关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体系。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并指导各地认真执行政府投资行政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政府投资制度体系。
项目资本金的用途
2023年高精尖资金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瞄准高精尖产业发展各项要素精准施策,促进高精尖产业基础再造提升和产业链优化升级,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将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关于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等要求,重点投资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新材料、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与装备、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优势产业。具体扶持产业包括:
集成电路设计产品首轮流片奖励
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多项目晶圆(MPW)或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全掩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流片费用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集成电路企业EDA采购奖励
支持在京开展研发的集成电路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EDA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采购费用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
对符合《北京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年版)》(另行发布)中的新材料产品应用示范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分档奖励,单个产品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医药创新品种首试产奖励
对2022年以来进入Ⅱ期临床试验及以后阶段的1类/2类药品和新冠治疗药物,以及进入国家和本市的创新医疗器械特别/优先审查程序或在本市获批注册的应急审批/工信部揭榜挂帅入围医疗器械,且确定在本市产业化的给予奖励,单个药品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医疗器械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2022年以来国内首仿、前三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中新上市的本市注册药品,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对2022年以来通过FDA、EMA、PMDA、WHO等权威国际机构注册,并在相应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国内注册上市创新药品和三类医疗器械,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对合同生产组织(CM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企业为药品、医疗器械提供生产服务 ,2022年首次交易且当年累计履约金额(不含税)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照累计履约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对引进国外在研或上市品种在京生产并形成销售,且2022年累计销售额(不含税)不低于2000万元的本市企业,按照销售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品种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高精尖创新产品保险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商业航天、汽车芯片、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的投保企业按照不超过相关保费的50%给予补贴。其中,商业航天单发(颗)产品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汽车芯片单笔保单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智能网联汽车单车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新基建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奖励
对创新体验中心和场景实验室建设、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项目、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推广应用投资,按照不超过相关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重点投资项目贷款贴息
对2022年在京工业重点产业或软件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纳统500万元(含)以上,且获得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研发贷款等中长期贷款的工业重点产业或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按照不超过2%的贴息率给予普惠性贴息。对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且已制定强链补链方案通过审核的产业链龙头企业,按不超过1%的贴息率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且获得项目贷款的建设类重大项目给予贴息,贴息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原则上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先进制造业企业融资租赁补贴
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租赁研发、建设、生产环节中需要的关键设备和产线,单个企业申报融资租赁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按照不超过5%的费率分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通过“回租”方式租赁设备的承租人,应明确将资金用于在京项目的研发、建设、生产等方面。
老旧厂房更新利用奖励
支持在京企业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利用工业腾退空间、老旧厂房开展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对2022年至申报截止日期竣工的纳入《北京市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0%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新智造100”项目奖励
对2022年至申报截止日期间竣工的,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满足相关建设标准的智能制造项目,按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一定比例分档奖励。其中,实施效果满足 《北京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绩效要求》的一般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比例不超过20%;申报主体获评北京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或为制定强链补链方案且通过审核的产业链龙头企业及其在京配套企业实施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比例不超过25%;达到北京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标准的新建项目奖励比例不超过25%;申报主体获评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或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实施的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比例不超过30%,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奖励
对本市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在2022年至申报截止日期间竣工的,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在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利用、高效节能设备利用、低碳发展、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等领域开展专项提升,或在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碳减排等方向实现绩效提升的项目,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实施主体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含下属企业)标准、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评价B级以上(含绩效引领),或项目实施后单位产品能耗或水耗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先进值的,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对2022年至申报截止日期间竣工的,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旨在促进节能降碳、可再生能源利用、算力提升而实施的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项目进行奖励。对于改造后PUE达到地方标准《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DB11/T1139)规定的准入值且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的数据(算力)中心,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项目涉及余热回收、液冷、光伏或氢能应用、国产化人工智能算力的建设部分,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
升规稳规创新奖励
对2022年度由规模以下转为规模以上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2023年度新建投产(开工)且当年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获评“专精特新”的,再增加奖励20万元,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予奖励。
对2022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含)且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先进制造业企业,2022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范围且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含)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64、65),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获评“专精特新”的,再增加奖励20万元,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予奖励。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价模型》(GB/T36073-2018)认证或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防护相关规范且达到一定安全能力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再增加奖励10万元。
产业强链补链协同奖励
对制定强链补链方案且通过审核的产业链龙头企业,首次签订(2021年1月1日后)采购合同后,实际累计履约金额(不含税)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履约金额的5%对产业链龙头企业给予奖励。针对非汽车整车企业,对应每家供应链配套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产业链龙头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针对汽车整车企业,对应每家供应链配套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单个产业链龙头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
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稳运行奖励
(1)工业企业稳运行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产值净增量2亿元(含)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0%的工业企业分档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2)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稳运行奖励。对2023年1-2月营业收入净增量6亿元(含)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5%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分档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绿色之道始终以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为核心,赋能北京市高精尖产业,为普及数字化、信息化、绿色化、深度实现智能化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围绕绿色技术服务,设立专属团队开展工作;针对每个申请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的客户,分别进行筹备、备案、申报、跟进服务,量身订制系统的服务方案。每个团队均包含有相关专家、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及项目的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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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我们继续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实现重点产业的引导、培育和发展,多基金协同发力,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产业的能力水平,助力首都“十四五”实现高精尖产业质量、能量、体量“三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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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项目贷款资本金(项目资本金的用途)":http://www.ljycsb.cn/dkzs/114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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