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公积金不作逾期处理,下面是光明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疫情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据住建部网站24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
《通知》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全文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做好政策实施的指导监督,直辖市、设区城市(含地、州、盟)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结合本地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积金常规性政策的衔接过渡。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平稳运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2022年5月20日
综合:中国新闻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来源: 南方新闻网
疫情期间公积金什么时候才能恢复
8月9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通知,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纾解海南省缴存的单位和职工在本轮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困难,现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8月1日起至本轮疫情影响结束,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可无需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疫情结束后再补缴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疫情结束后无法补缴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需按正常缓缴住房公积金程序申请缓缴。缓缴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办理提取、贷款业务。
二、在本轮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贷的,不作逾期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将根据疫情情况通知本阶段性政策停止时间。(总台记者 魏安)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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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疫情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疫情期间公积金什么时候才能恢复)":http://www.ljycsb.cn/dkzs/111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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