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成老师 银行新金融实战专家,下面是师资助理彭英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小企业贷款调查审查要点
王志成老师 银行新金融实战专家
银行实战营销管理教练、金融产品创新专家
13年国有银行实战经验
19年股份制银行实战经验
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兼职教授
国际供应链与运营管理学会副主席
国家注册资产评估师/国内私募基金经理人/国家认证理财规划师
曾任: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丨行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现任: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金融产品创新部 总经理
在金融业界中
术业专攻:
→数十篇金融论文刊发在金融相关杂志
→八项金融新产品创新获得平安银行总行奖励
→研发【供应链金融产业互联网应用模型】,在行业内深受沿用
在社会业界中声名远播
:
→曾受邀担任银行业社会化培训服务体系专家团成员
→曾受邀出席[绿色金融银企对接会]、[商业银行如何运用供应链金融转型]等多个金融业界的项目研发和大型会议
→曾受邀担任陶行知教育基金会《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就业工程》创业导师
→曾参与长江三峡项目投融资咨询,北京土地储备投融资咨询,广州罗定电厂投融资项目评估等多项大型项目咨询和PPP融资,以及土地储备融资和国家重点项目投融资服务
→等多家创业基金公司聘任导师、多家知名高等院校聘任讲师、某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兼
多家上市公司财顾咨询
实战经验:
32年金融产品研发及推广实战经验:对于银行行业的金融服务方案、供应链金融新产品研发及各行业的推广、零售银行市场营销模式和贷后管理、大型项目评估、项目管理在金融行业的应用等方面有非常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18年来培训过的银行课程上千场:所授课覆盖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50余家银行总行、分行,上百家银行示范网点建设改造项目,对于银行的新金融产品研发了七个模块的银行金融课程,可进行组合/拆分为企业提供最新的一手课程信息;并且老师所带领的团队成员和培养的管理者、销售精英均有上万余人,均在行业内成为佼佼者。
代表性案例(部分):
●曾出席大型研讨会【中国信贷风险论坛——供应链管理与现代物流暨供应链金融】(参会有国家发改委、银监局等上百家银行等机构供应链金融)
●曾出席【商业银行如何运用供应链金融转型】(参会有供应链B2B联盟,融资租赁协会,保理协会以及数十家银行进行推广供应链金融线上模式)
●曾出席/辅导【北京个人购房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个人贷款,为什么现在买房】(参会有UI某股份制银行联合北京链家、我爱我家及上百家房地产公司)
●曾出席/辅导【绿色金融银企对接会】(为数十家企业对接绿色金融培训)
●曾辅导银监局出台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信贷培训】课程(为中国银行、平安银行、武汉农商行、黄石滨江信用社等上百家银行进行培训)
●曾录制【北京城市管理广播财迷节目——个人理财,个人资产组合管理】(面向北京市民的理财节目,每周举办一次,连续三年,获得市民和听众好评)
●曾连续3年为某股份制银行进行【批发银行系列】课程培训
●曾为兴业银行、浙商银行、北京银行等数十家银行进行【投资银行新型交易模式】培训
……
主讲课程:
版块一:新金融
(新思路、新科技、新方案、新方向、新方法、新技能)
《银行4.0:一场金融界的数字化革命》
《科技赋能金融:数字金融的实战案例》
《金融新产品及金融创新案例》
版块二:交易银行部
《供应链融资业务营销与风险管控服务方案设计》
《供应链金融营销及特定行业金融服务方案设计》
版块三:公司金融部
《政府融资平台授信指导原则和审查要点》
《房地产企业贷款的调查和审查要点》
《2020年对公业务营销新方向、新方法、新技能》
版块四:风险管理部
《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与审核重点》
《尽职调查及授信调查报告撰写》
《财务报表监控与信贷业务管理(含财务报表粉饰识别)》
版块五:普惠金融部
《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营销创新及风险控制实务操作》
版块六:零售银行部
《服务网点精细化管理和营销团队管理及客户经理考核评价》
《个人客户金融服务方案培训》
版块七:投资银行部
《投资银行业务政策及最新实战交易模式》
(以上七个模块相对独立,主要为银行客户经理和中后台六大管理部门设计,理论结合实际,并根据最新银行动态和客户需要组合)
授课风格:
● 现场互动性强,运用大量的管理学、心理学、行为学教学,语言轻松幽默,通俗易懂且针对性强,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
● 形式及内容丰富、案例高度结合实际工作,善于与学员进行互动,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和学习氛围;谈笑间,触动心灵,深化思想,增强了学员的现场投入感。
部分服务客户:
金融: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武汉农商行、顺德农商行、天津银行、廊坊银行、九江银行、新疆银行、乌鲁木齐银行、长治银行、黄石农信社、湘江银行、内蒙古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日照银行、中建投租赁、虎控保理……
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开大学、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政法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学院、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四川民族学院……
政府:国家银监局,国家发改委,国家城乡建设委员会,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 ,湖北省政府,湖南省政府,贵州省政府,新疆省政府,北京市政府,上海市政府,天津市政府,内蒙呼和浩特市政府,湖南长沙市政府 ,四川成都市政府,湖北黄石市政府, 河南郑州市政府……
项目贷款的审查要点
2023年2月17日,全面注册制落地,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则。作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一部分,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也进行了修订调整。本文梳理了再融资中募投相关的新规和旧规,对比二者不同之处,分析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有何变化。
一、各个板块再融资规章制度变化全面注册制下,再融资相关的审核要求主要来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统一适用于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原《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已废止。
(一)沪深主板——募集资金部分修订内容
主要变化:
1、新规删去了募资数额、募资存储的相关规定,此规定虽然被简化,但仍有相关要求。
2、新规整合了科创板和创业板的规定:“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一,新规扩大了同业竞争的核查对象范围,不光要核查控股股东、实控人,还要核查他们控制的其他企业。
第二,新规放宽了募投项目引发同业竞争的审核要求:旧规中,募投项目不得产生同业竞争;新规中,募投项目允许产生同业竞争,但需要论证募投项目产生的同业竞争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三,新规增加了一条募投实施要求:募投项目实施后,不能构成“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第四,新规放宽了募投项目的影响:旧规中,募投项目不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新规中,不能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也就是说,即使募投实施后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但如果能论证影响并不严重,那么是可以进行此募投的。
3、新规整合了科创板的规定,增加一条:对于科创板的企业来说,所募资金需投资科技创新领域,与科创板定位相符。
4、新规整合了科创板、创业板的规定,新增发行可转债时的募资要求,并且规定了募资用途 “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5、新规新增一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这是唯一一条不源于旧规,新规定的条款,表明了新规更强调募资用途:要投向主业!
6、新规配合全面注册制的改革宗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修改了证券发行议案的披露规定,不是报告证券交易所,而是披露出来。
(二)科创板——募集资金部分修订内容
主要变化:
1、新规整合了主板和创业板的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表明增加了募资投向限制:除金融类企业外,不得持有财务性投资等。
2、新规新增一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这是唯一一条不源于旧规,新规定的条款,表明了新规更强调募资用途:要投向主业!
(三)创业板——募集资金部分修订内容
主要变化:
1、新规整合了科创板的规定,增加一条:对于科创板的企业来说,所募资金需投资科技创新领域,与科创板定位相符。
2、新规新增一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这是唯一一条不源于旧规,新规定的条款,表明了新规更强调募资用途:要投向主业!
(四)北交所——募集资金部分修订内容
主要变化:
1、新规新增一条:“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这是唯一一条不源于旧规,新规定的条款,表明了新规更强调募资用途:要投向主业!
2、除此之外,新规和旧规相同。
三、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新旧对比(一)《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和《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
主要变化:
1、新规放宽了募投项目引起同业竞争的审核标准。旧规不允许募投项目导致新增同业竞争,新规允许募投项目导致新增同业竞争,但需要论证新增同业竞争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新规放宽了新设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审核标准。根据旧规,发行人与关联方 “不得新设公司实施募投项目”, 新规删去了这一条,表示只要满足相关要求,可以通过新设公司实施募投项目。
3、新规增加了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审核要求。不仅要论证是否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还要论证此关联交易是否属于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4、新规统一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披露要求。旧规中非公开发行不用募集说明书,新规中无论是向特定对象还是非特定对象发行都要募集说明书。
(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和《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
主要变化:
1、新规放宽了发行人涉及类金融业务时再融资的审核要求。
一方面,根据旧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本次发行前不能对类金融业务进行大额投资,而根据新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额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即可,放松了审核要求;另一方面,旧规对募集资金投向有规定,新规删去了这一要求,放宽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要求。
2、新规放宽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要求。删去了旧规中募集资金“原则上不得跨界投资影视或游戏”这一条。
3、新规放宽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企业股权时的要求。旧规规定,“原则上应取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新规规定“披露取得标的企业控制权的情况”。表示募资用于收购股权时,不用必须取得公司控制权,披露收购情况即可。
4、新规增加了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要求。新增规定: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应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保荐机构应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强调了科创板的板块定位。
5、新规增加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披露要求。
(1)新增审核关注要点:在收购资产时,还要关注历史转让或增资价格。
(2)新增若收购标的为股权时,审核中要关注标的企业情况。
(3)新增审核关注要点:新增大额商誉。
近年来,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占企业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又难以辨认和处理。新规新增对收购资产商誉的关注,表明监管层越来越重视对商誉的会计处理,防止企业利用商誉调整财务报表,审核要求趋严。
6、新规整合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法律法规。证监会废止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相关要求合并到7号指引中,精简法规。
四、结语全面注册制下,新规大多数在原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但唯有一条规定不依赖原规定,且单独列为条款: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表明新规更强调募资用途:要投向主业!
对于具体的规则指引来说,再融资对募投的审核要求有严有松。
在一些层面,再融资对募投的审核要求放宽了,例如,新规放宽了募投项目引起同业竞争的审核标准;放宽了发行人与关联方新设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审核标准;放宽了发行人涉及类金融业务时再融资的审核要求;放宽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要求,删去了旧规中募集资金“原则上不得跨界投资影视或游戏”这一条;放宽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企业股权时的要求。
在一些层面,再融资对募投的审核要求更加严格,例如,新规增加了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审核要求;无论是向特定对象还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都要募集说明书;增加了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要求;增加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披露要求。
再融资对募投的的审核要求虽然有严有松,但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全面注册制下,再融资对于募投的审核要求更加细致了,建议企业和券商邀请有经验的专业募投咨询机构(如尚普咨询)来协助和分担相关工作,增加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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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小企业贷款调查审查要点(项目贷款的审查要点)":http://www.ljycsb.cn/dkzs/97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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