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贷款名义骗取五万余元 海口一男子获刑三年九个月,下面是北青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被朋友骗去贷款案例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7日消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吕明珊)陈某利用网上购买的手机号码和贷款客户电话,分别对四名被害者以贷款为由实施诈骗,共骗取人民币5万余元。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在其住所内,利用网上购买的手机号码和贷款客户电话,以“办理贷款”的名义拨打电话引诱被害人添加其操作的“重庆006”“金浦000088”等昵称的QQ、微信账号,再以验证还款能力、激活账户等借口,骗取被害人银行账户验证码后将钱款转出;又或者骗取被害人向其从赌博网站搜集的银行账户内转入钱款,再通过赌博网站将被害人钱款转出占为己有。经查,被告人陈某先后骗取被害人汤某、刘某、刘某荣、欧某等四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0604元。2020年3月29日,公安民警根据线索在其住所内将陈某抓获,并当场查扣作案工具红米6A手机5部、华为手机1部、银行卡8张、电话卡6张。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060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根据本案被告人陈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龙华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诈骗分子的手段花样繁多、层出不穷,龙华区人民法院在此警醒各位民众,绷紧防范之弦,远离诈骗之害,守护好我们的“钱袋子”。龙华区人民法院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严厉打击各种诈骗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良好的社会氛围。
信息化时代
世界的变化日新月异
就连电信网络诈骗也紧跟时代潮流
玩出了各种新花样
让人防不胜防
为了我们钱包的安全
今天就一起来了解下
电信网络诈骗的“套路”吧
网络贷款诈骗
“无抵押、无担保、正规公司、极速放贷。”
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称其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以无抵押、无需担保、低利率为诱饵。利用受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一旦受害人信以为真,对方便以卡号有误、密码输错、预付利息、缴纳保证金、解冻费等名义实施诈骗,反复要求受害人汇款,待诱骗成功后,便失去联系。
冒充领导诈骗
“张会计啊,有个工程需要打款,你赶紧转到622xxxx。”
犯罪分子获取到领导的微信昵称、头像,之后仿冒领导的微信账号添加受害人为微信好友,通过关心工作及照顾企业经营取得受害人信任,后以正在开会、参加活动、办事急需转钱或者因为身份问题不方便转账等为借口,要求受害人尽快转账至指定账户。
色情服务诈骗
“必须先转账,再提供服务,我们也不容易!”
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留下提供色情服务的电话,待受害人与之联系后,称需先付款才能上门提供服务,受害人将钱打到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亲朋好友事故诈骗
“您好,您的哥哥在xx路出了意外,需要钱处理交通事故,请马上转账到xx。”
犯罪分子虚构受害人亲属或朋友遭遇车祸,需要紧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受害人立即转账。受害人因情况紧急便按照犯罪嫌疑人指示将钱款打入指定账户。
电子邮件中奖诈骗
“兑奖需要一些手续费,我们也得按程序办事!”
通过互联网发送中奖邮件,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即以“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
娱乐节目中奖诈骗
“您好,恭喜您被选为幸运观众,点开链接,看领奖方式!”
犯罪分子以一些热播节目组的名义借助网络、短信、电话、娱乐平台等渠道,向受害人手机群发短消息,称其已被抽选为节目幸运观众,将获得巨额奖品,随后以需交手续费、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等借口实施连环诈骗,诱骗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冒充公检法诈骗
“您好,我们是xx人民法院,我们查到您涉嫌洗钱,请.......”
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以法院有传票、邮包内有毒品等进行恐吓,想证明清白,需向安全账户进行转账查验,引诱受害人将资金汇入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户。
绑架诈骗
“您儿子现在在我手上,赶紧打10万到账上,要敢报警就等着收尸吧!”
犯罪分子虚构受害人亲友被绑架,如要解救人质需立即打款到指定账户并不能报警,否则撕票。受害人不知所措,按照犯罪分子指示将钱款打入账户。
点赞诈骗
“点赞有奖!轻轻动一下手指,就有机会得大奖哦。”
犯罪分子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微信平台,一旦“商家”套取完足够的个人信息后,即以“手续费”“公证费”“保证金”等形式实施诈骗。
1.拒绝贪图小便宜,绝不给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任何便利;
2.注重个人信息保护,拒绝陌生来电及非法链接;
3.如果被骗,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南海网)
别人骗我贷款属于诈骗吗
警惕电信诈骗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日渐猖獗、花样层出不穷,广大群众一定要时刻绷紧防范之弦,谨防新型电信诈骗。
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常见的手段有哪些?
1
冒充公检法等特定身份人员诈骗:犯罪嫌疑人编造受害人涉嫌犯罪、洗黑钱等,以传唤、逮捕、以及冻结受害人名下存款进行恐吓,以验资证明清白、提供安全账户进行验资,引诱受害人将资金汇入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户。
2
冒充客服类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网购订单数据信息,冒充电商平台、网上店铺或快递公司的客服,谎称商品丢失或有质量瑕疵,并主动要求为被害人理赔。获得信任后,犯罪嫌疑人通过钓鱼链接骗取被害人支付宝、银行卡账号密码等相关信息,并逐步诱骗被害人向其指定的账号转账,或直接操作被害支付宝、网银进行转账,诈骗成功后即将被害人拉黑。
3
刷单类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刷客”这一灰色职业的客观存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刷单,在被害人支付刷单交易的资金后,再编造各种理由拒绝返还本佣金,一旦骗局被识破,即将被害人拉黑,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4
网络贷款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借款人急于筹钱的迫切心理,通过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筛选出急需资金且缺乏相关银行贷款、互联网及法律常识的人群,以“无抵押、无担保、正规公司、快速放贷”为诱饵;或者通过购买某贷款公司信息,假冒贷款公司,架设钓鱼网站要求被害人还款,对目标对象实施诈骗。
5
“杀猪盘”婚恋交友诱导赌博诈骗:犯罪嫌疑人以网络交友、恋爱为幌子,采取逐渐深入的诈骗套路与上钩对象培养感情,建立信任后,欺骗、诱导受害者到钓鱼网站赌博、博彩或投资等虚假平台“赚快钱”,待资金投入较大时,嫌疑人卷走资金,拉黑名单走人,“杀猪盘”诈骗是婚恋交友型诈骗、网络赌博型诈骗的结合。
可能涉及的罪名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诈骗的方法层出不穷,诈骗的行为表现是非常多的,电信诈骗是近年来常见的诈骗行为表现之一。当电信诈骗数额达到较大的,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释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电信诈骗的前端直接连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即行为人在非法取得公民个人信息后,实施诈骗行为。在网络时代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泄露个人信息也是网络电信诈骗频频以生的原因之一,所以个人信息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检察官释法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就是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用以诈骗。这些人因贪图蝇头小利成为电信诈骗帮凶,将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密码提供给他人转账,或者将自己的微信、支付宝给租借给他人。本人银行卡仅限本人使用,如果出借给他人使用,巨额的赃款,通过你的账号瞬间洗白,不但协助了诈骗同时也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检察官释法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除了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给他人使用,“不小心”成为电信诈骗帮凶的,还有一些人却是主动使用涉案银行卡前往ATM机取钱、或者配合诈骗分子将明知是诈骗的钱财从涉案银行卡通过各种方式转给诈骗分子的,这些人相较于仅仅提供银行卡的“帮信人”来说,参与犯罪活动的程度较高,他们通常对上游的诈骗的事实很清楚,也知道要求他们转移“赃款”的嫌疑人的部分信息,这些人的行为往往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检察官释法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基本上已经形成职业化、专业化,多为团伙作案,采取跨国跨境、企业化的运作,远程、非接触式犯罪,打击难度很大。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遇到许多被所谓的“高薪工作”诱惑,偷越到境外从事电信诈骗的情况(特别是缅甸、越南等东南亚地区)。
检察官释法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管是偷越到境外或者在国内从事电信诈骗的,往往是利用电信网络方式引诱被害人下注参赌,如果没有操纵赌局,仅仅引诱他人参赌并以或然性的方式取得财物的,往往以赌博罪定罪。
检察官释法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如果操作赌局,协助赌博平台管理,则以开设赌场罪定罪。
检察官释法
开设赌场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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