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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小额贷款公司(我贷了10万中介收18点服务费)

名为“佳丽贷” 实为“套路贷”,下面是阜阳市人民检察院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阜阳小额贷款公司

以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年轻女性为作案对象,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以“佳丽贷”之名行“套路贷”之实。近日,3个放贷团伙被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依法认定为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团伙,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强迫卖淫罪,非法拘禁罪等对李宇、周波等2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以长相决定放贷金额

以周波、李宇、姚林为首的3个犯罪团伙认为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年轻女性赚钱快、收入高、无财产可抵押,在正规金融机构很难获得贷款,且她们的工作性质特殊,易于人身控制,遂各自纠集人员,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她们借款,并称之为“佳丽贷”。

多名犯罪嫌疑人供述称:“我们放的是无抵押小额贷款,在放贷之前,我们首先会查明借款人的工作地点是否是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再要求她们发生活照或者见面,看一下她们的身材、长相来确定放贷金额。”在他们看来,长相好的女孩子在娱乐场所更受欢迎,还债能力会更强。

“佳丽贷”名为无抵押、无担保,实际上在放款前会以要求被害人拿着身份证拍裸照、扣押其身份证、拷贝其通讯录、在其手机上装指定ID等方式或以到被害人住处家访等方式抓住被害人的把柄,为逼债做准备。

实际借1万,借条上却写3万

这3个犯罪团伙在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协议时,会以“中介费”“行规”“保证金”“家访费”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有些还存在签订阴阳合同(即同一次借款签订一高一低两份合同和收条)、倍数借条(借条金额为实际借款金额的2倍)等情形,导致被害人借款合同金额大于实际到手的金额。

犯罪嫌疑人在转账时,会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之后,他们再要求被害人将其中部分资金返还。

“在我们手里借贷,客户永远拿不到和借条上一样的金额,这是我们的行规,也是我们的盈利点。打倍数借条是为了有个保障,一旦借款人出现逾期,我们就按照借条金额执行借贷合同,这也是我们的盈利点。”到案后,犯罪嫌疑人供述。

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有一名被害人借款1万元,周波却要求其打2万元借条。因为被害人不会写“贰”字,只会写“叁”字,周波就对她说:“没关系,你就写‘叁万’,我们不会找你麻烦。”后被害人出现逾期,周波遂非法拘禁被害人,还带着该借条押送被害人找其父母讨要3万元债务及利息。

催收手段多,“软”硬暴力齐上阵

据检察官介绍,放款后,被害人需每日还息,到期还本金,一日不还息则利息翻倍,到期不还本金,被害人还要承担催收费、违约金等费用。而一旦被害人无力还款,犯罪团伙则会采取多种催收手段。

他们会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暴力讨债视频或者上门催债信息,给被害人造成心理压力,一方面威逼逾期的被害人还债,另一方面震慑未逾期的被害人按时还债。他们还会找到被害人面对面催债,以公布被害人隐私或者上门搞臭被害人名声相要挟,逼迫被害人卖淫还债,或者控制被害人后将其交给其他“套路贷”团伙“转单平账”。有些被害人几经转手,债台高筑,被逼卖淫,甚至被带至国外卖淫,卖淫所得永远还不清欠债。

对于“不听话”的被害人,有些团伙还会采取上门滋扰、威胁、辱骂被害人及其父母等软暴力及非法拘禁、抢劫、殴打被害人等暴力手段逼债。

今年3月28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在该市公安局统一协调指挥下,代号“11·07”的“套路贷”案件统一收网,抓获并刑事拘留涉案人员29人。4月30日,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经审查依法认定李宇、周波为首的团伙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姚林为首的团伙为恶势力团伙,批准逮捕上述3团伙成员27人,另对2人作出不批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张吟丰 张志颂)

来源:检察日报

我贷了10万中介收18点服务费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贷款中介不法行为侵害的风险提示》,指出贷款市场上有一些非法中介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洗白征信等虚假宣传的旗号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这些诱人条件背后其实是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陷阱。这些不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不久前,成都市民钟女士因装修需用钱,找到了附近一家商务服务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自称是银行直贷中心,并非中介机构,也不会收取服务费,只收8‰的风险金。钟女士很快便在其指导下办理了20万元贷款。

放款后,公司以银行查装修流水为由,让钟女士将6万元转到一家装修公司“走账”。钟女士按要求进行了转账,可当她想要回“走账”钱款时,对方却坚称是“服务费”,不予退还。

为满足客户差异化的融资需求,近年来,银行推出了种类繁多的贷款产品。由于各种产品适用客户资质、审批效率、利率、周期、还款方式不尽相同,客户在申贷过程中,有的无法做出最优选择,有的因为对贷款流程不了解而通不过审核。这种情况下,提供咨询代办服务的中介机构应运而生。

然而,有些中介机构却假冒银行名义,对消费者设下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陷阱。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有关负责人及业内人士介绍了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惯用的手段,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谨防受骗。

这些骗局中有一类与钟女士的遭遇类似,中介机构诱骗消费者办理贷款后,又以各种名义要求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借款人一旦进行转账操作,这笔资金大多以“服务费用”等名义被截留,借款人很难要回资金。

还有一些非法中介以专业自居,代客操作,使用客户手机下载银行移动客户端,帮助客户录入信息、核验身份、确认贷款信息等。待业务办理后,中介人员将所涉及贷款银行的移动客户端、短信息全部删除,导致客户对贷款相关信息一无所知。

如何辨别贷款中介机构是否正规?业内人士提醒,最好做到“四看”。

看“门户”——业内人士表示,贷款中介有固定办公场所,消费者前往公司后,可注意查询工商登记等信息,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消费者应避免仅凭互联网联系中介机构,正规机构也不会只公布自己的微信、QQ等线上联系方式。

看资质——要注意了解放款机构资质。正规贷款中介合作机构往往是正规银行或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具有放款资质的金融机构。如果中介机构一味向客户推荐情况不明的网贷,消费者应注意防范。

看收费——正规中介在为客户办理贷款业务时,会先和客户签订贷款居间服务费合同。当客户贷款业务办理下来后,再收取贷款服务费。如果在贷款前就以“保证金”“解冻费”为由,要求借款人提前转账,消费者就应当提高警惕,避免上当。

看合同——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要详细了解中介服务合同内容,不要轻信间接的贷款服务要约,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宣传。消费者还要了解贷款产品的重要信息,充分理解贷款条件、综合息费成本、还款要求等。警惕以“刷流水”“走账”为由的打款要求,不随意向无关账户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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