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资深个人卖家被淘宝认定售假,书籍无发票终败诉,下面是梅来说法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淘宝贷款逾期被起诉了
——电商系列之十
卖家被网购平台判定出售假货,轻则被下降商品,重则被冻结保证金、查封账户。因此,在收到被判定出售假货后,卖家及时按照要求进行申诉显得极为重要。在申诉过程中该提供哪些材料才能申诉成功,被撤销处罚。通过对本案分析,可以对卖家申诉事宜有进一步的理解。
案情介绍:
华某系淘宝网注册卖家,主要出售图书。2019年9月,淘宝判断华某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多次做出扣分处理,郭某申诉均未通过。随后,郭某账户被查封。
郭某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淘宝恢复账号权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庭审中,查明以下事实:
1、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6.1约定:···淘宝可依据您的用户数据与海量用户数据的关系来认定您是否构成违约;您有义务对您的数据异常现象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否则将被认定为违约。
2、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第二十四条约定“出售假冒商品……(一)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件扣C类2分;(二)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C类24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C类48分……淘宝网针对出售假冒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振,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商品累计达三振,将被查封账户。
3、淘宝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华某有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每次对其扣2分,最后一次扣48分。
4、华某声称案涉图书全部从当当网、天猫、淘宝店铺、孔夫子网站进货,其中淘宝网和孔夫子网购买的图书未能提供发票,但能提供聊天记录。
法院判决:
一审、二审皆判决华某败诉,在此仅概述二审判决内容。
1、华某与淘宝公司订立了《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注册成为淘宝网的用户。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淘宝规则》、《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淘宝网出售假冒商品认定和处罚规则与实施细则》等均为补充协议,与《服务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务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故华某与淘宝公司均应受到《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条款的约束。
2、本案中,图书正版与否应由版权所有人出具的材料予以证明,而非靠外观或买受人主观感受。华某以进货渠道的信誉度高、没有买家提出过异议为由主张案涉图书正版,既不符合合同约定,也不符合知识产权保护原理,故淘宝行为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驳回华某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1、本案中,华某主张其从事图书多年,信誉良好,案涉订单无退款申请和差评,且根据图书市场特点,并非所有进货渠道都能提供发票,但皆不被法院和淘宝认可。由此可见,对于部分卖家来说,由于进货渠道并非来自能够提供授权证书、开具发票等正规供应商,一旦被淘宝认定出售假货、盗版,申诉难度并并不小。后续如通过诉讼途径,也很难实现预期。
2、本案中的淘宝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主要指基于平台大数据技术,从账号、商品、交易、物流等多个维度对涉嫌售假的商品和账号等进行排查,鉴于“假货模型”系统及其算法均为淘宝的核心商业秘密,故淘宝不予披露。作为卖家,需严格注意店铺在商品选择、宣传、定价、物流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避免被平台认定存在售假行为。
有人被网贷起诉过吗
今年8月6日
南昌市公安局湾里分局
向26岁女子张丽(化名)
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从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
有着“主播梦”的张丽
通过支付宝“花呗”等
11个网贷平台
为斗鱼直播平台的两名女主播
贷款刷榜送礼物
购买直播设备
……
截至2019年6月7日
张丽为主播连本带利
花费了20.22万余元
“打赏”激情过后
张丽才发觉20余万元网贷已无力偿还
怀疑被骗只得报警
如今警方通知“不予立案”
张丽张皇无措
沉迷网络直播
网贷20多万元给主播刷礼物
今年26岁的张丽沉迷于网络直播,并通过直播平台先后认识了女主播王某、黄某。自信自己嗓音“有磁性”、有主播潜质的张丽为了让两名女主播把她“带入行”,通过赠送虚拟礼物、发红包,乃至淘宝购物、代买外卖等方式不断付出,以博得王某、黄某的关注和欢心。
“我一开始是拒绝的。和主播成了朋友、姊妹后觉得很聊得来,钱不知不觉就花出去了。”张丽在成为女主播王某、黄某的“铁粉”后互加了QQ、微信,甚至还成功实现了与网络女主播的“线下互动”,几乎成为两名平台主播现实生活中的好友。从2017年9月起,两年不到的时间,张丽就花出去了20多万元。
实际上,张丽大学本科毕业后一直在南昌工作,其家境一般,收入并不高。给两名女主播刷礼物打榜乃至购物等支出对她而言,根本入不敷出。因此,张丽在两名女主播身上耗费的20余万元,基本都是通过网贷平台贷款得来的。
一次刷1.5万元
还花2000余元帮主播点外卖
通过张丽提供的网贷记录,记者发现她从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先后在支付宝“花呗”、支付宝“借呗”、微粒贷、360借条等11家网贷平台借款。截至今年6月9日,11家网贷平台本息总额共计202207.42元。
“网贷借的钱,要么用于为主播刷榜,要么就是为她们买礼物,目的就是为了帮主播‘炒热度’。”张丽为女主播王某、黄某花钱最猛的时候,一个月就刷了大约5万元人民币的“礼物”。
记者登录斗鱼直播平台发现,该平台所有虚拟礼物都需要网民充值购买虚拟货币“鱼翅”交换,1鱼翅=1元人民币……就在今年2月11日,张丽通过斗鱼平台给主播黄某一次性送出了15000“鱼翅”。也就是说,张丽一口气花了1.5万元人民币用于打赏主播。
不仅如此,已与王某、黄某成为“好友”的张丽,还在对方的要求下频频网购——今年2月19日,张丽为远在福建厦门的游戏主播黄某网购了耳机、声卡等直播设备,共计16549元;今年2月14日至4月30日,张丽连续多日为主播黄某点外卖,总计花费2250余元。
“当时就是很相信对方,也怕失去(主播)这个朋友。一旦不打赏、不花钱,对方就说要‘绝交’。”张丽回忆说,当时之所以疯狂打赏,一方面希望这两名女主播能够帮她“圆梦”,另一方面也是对方用了“激将法”所致。
怀疑受骗报案
警方“不予立案”建议协商解决
“打赏”激情过后,张丽在各网贷平台的催款电话、短信的轰炸中渐渐清醒,怀疑自己当时是被两名女主播“忽悠”,因此上当受骗。
“这些钱我根本没能力还!”“如果不是对方骗我有机会当主播,我不可能为此花这么多钱。”张丽说,自己收入并不高,月薪多则不过4000元,少则只有2000元。20多万元的网贷借款对她而言,像是一座沉甸甸的大山。而且,两名女主播承诺的“月入百万”主播梦,也遥遥无期……对于当初自己疯狂贷款为主播刷礼物的行为,张丽后悔不迭。
今年5月31日,在父母的陪伴下,张丽向南昌市公安局湾里分局刑侦大队报案。试图通过公安部门以“诈骗罪”将主播王某、黄某入罪,从而弥补自己的巨额损失。
让张丽意想不到的是,两个多月后,即8月6日,湾里公安审查认为主播王某、黄某虽然收受张丽钱款财物,但并无犯罪事实,于是向她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建议张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张丽希望通过警方追回巨额打赏钱款的希望破碎。
与此同时,主播王某、黄某乃至斗鱼直播平台也都先后拒绝了张丽要求返还“打赏”的请求。斗鱼直播申诉部门向张丽表示,其举报直播间涉嫌诈骗一事属于“纠纷”,同样建议张丽与主播“协商”解决。
钱能要回吗?
律师:属赠与行为 很难追讨
记者登录斗鱼直播平台发现,用户账号与APP付款功能绑定后,即可购买其虚拟货币“鱼翅”。且该平台提供的《充值服务协议》中明确表示,用户一旦充值成功,不予退还、返现,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该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那么,被巨额债务压得喘不过气的张丽,能否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讨还“打赏”钱款呢?
“讨还打赏钱款很难。”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彭胄聪分析指出,目前直播监管大多集中在内容管控方面,现有法律尚缺乏对于网络打赏的规范,一旦出现纠纷便难以裁决。
“粉丝给主播打赏,从法律上来说可看作一种赠与行为。况且张丽已经26岁,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独立的民事活动。像这种以赠与形式的支付,一般很难要回来。”徐彭胄聪律师告诉记者,用户、粉丝享受了主播发布的内容,包括文章、视频、图片等,其“打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成一种对主播付出的消费行为。而且,张丽主张主播“诈骗”行为并无实质证据,没有证据表明张丽受任何胁迫。
“用户以为自己是在自由选择与决定,但实际上被打赏方拥有对信息的主动权,他们仅通过少数人甚至一个人就可以完成所有素材准备和表演,进而获得远远超出实际应得的经济收入。”徐彭胄聪律师认为,不同于传统线下诈骗的少数受害人,网络打赏引起的诈骗其潜在受害者是所有网民。一旦发生纠纷或犯罪,难以召集所有受害人收集相应材料,也难以划定管辖区域,将会给受害人维权以及监管部门执法带来难度。
10月9日晚8时30分,女主播黄某仍在直播间“坚守”。彼时,直播间有6806名粉丝在线观看。
江南君说
提醒!
打赏属于赠与
成年人一旦支付出去
很难要回
不要因为一时冲动
酿成难以承担的后果!
来源: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李巧
校对:陈远路
编辑: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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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淘宝贷款逾期被起诉了(有人被网贷起诉过吗)":http://www.ljycsb.cn/dkzs/90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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