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公积金贷款购房单笔最高额度调至60万元,下面是界面快讯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焦作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单笔不超过55万元调整为单笔不超过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比例由现行的单笔不超过总房价的60%提高为不超总房价的70%,同时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越性和普惠性,扩大制度受益范围,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金〔2023〕41号)“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对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调整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本,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加超过1万元即可申请,还本金额为万的整数倍。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比例
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单笔不超过55万元调整为单笔不超过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比例由现行的单笔不超过总房价的60%提高为不超总房价的70%,同时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
(二)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在两次(含两次)以上,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职工家庭名下登记无住房的(不含本次申请贷款所购住房),且夫妻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政策。
2.职工家庭名下登记有1套住房(不含本次申请贷款所购住房),且夫妻名下无未结清住房贷款的,或职工家庭名下登记无住房但夫妻名下有一笔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政策。
3.职工家庭名下登记的住房与夫妻名下未结清住房贷款合计套数大于两套(含)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职工家庭名下有两套住房,一套住房无贷款,另一套住房有商业住房贷款的,可以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政策。
(三)加大对引进人才政策支持
为积极响应“怀川英才”计划,解决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住房问题,对已在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六个月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享受过生活补贴的青年人才和公开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缴存时间系数,即可享受缴存三年以上职工待遇。
三、附则
本通知自2023年3月29日起执行。
焦作市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1月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王旭)11月1日,海南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停止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消息发布后,有网友询问已经完整提交材料并受理的商转公业务是否受此次暂停影响?11月3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已经完整提交材料并受理的商贷转公积金贷申请,不受暂停政策的影响,目前海南住房公积金资金可以保证购买刚需性住房职工的贷款要求。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暂停商转公贷款政策是为了充分保障刚需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目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9.18%,略超住建部85%的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因商转公贷款是将已经购得房屋的商业银行贷款转化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商转公的申请人来说,已不存在发放贷款资金方能解决住房的问题。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保证尚未获得刚需住房的缴存职工可获得资金用于购房,避免轮候现象发生,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决定暂停商转公贷款政策。
据该负责人介绍,武汉、厦门、福州、河南省直、南昌、扬州、潍坊、焦作、济宁等地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出85%的警戒线后,均停止了商转公贷款,并开启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度,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排队等候,目前,海南住房公积金资金可以保证购买刚需性住房职工的贷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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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焦作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焦作市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http://www.ljycsb.cn/dkzs/90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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