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6月1日起,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变,下面是福州日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福州公积金贷款
速看!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提高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聚焦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型购房的融资保障作用,主要从降低首付款比例和提高贷款额度两个方面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再调整。
一是对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对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由1月28日榕公积金管委规〔2022〕1号文件规定的40%再下调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是对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元,且最高可贷额度由目前的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调整为双职工按100万元、单职工按70万元执行。
上述政策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执行。(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
福州公积金二次贷款条件
记者21日获悉,为更好地为广大公积金缴存干部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即日起,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福州和莆田公积金中心在全省率先开通“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
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是指逐月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资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业务。原来这项业务由省内各公积金中心独立开展,服务范围和效能效益受限。“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的开通,可有效解决贷款职工家庭成员因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分属不同公积金中心,无法办理冲还贷业务的难题。公积金贷款职工配偶和参与还款的直系亲属均可申办,大大拓展了冲还贷业务的受益群体,将惠及更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目前,“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首批开通范围为省直、福州和莆田三个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下一步将扩大到省内其他地区。
即日起,已在福州或莆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并开通冲还贷业务的职工,其配偶或共同还款人在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均可向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申办“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该业务暂采用线下现场办理方式,符合条件职工可持办理材料,到省直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线上业务,待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功能升级后开通。
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职工要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约定的一类还款银行卡原件到线下柜台办理。
“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实行报销模式。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手续后,从第二个月起开始冲还贷,冲还贷报销款项为上月实际还款总额,每月15日公积金业务系统将报销款项转入贷款合同约定的一类还款银行卡内。主借款人每月应根据还款额及参与冲还贷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情况,自行确认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银行卡资金是否充足。主借款人应确保每月足额还款,以免还款银行卡余额不足产生逾期贷款,造成个人信用不良。累计逾期3次的,跨中心冲还贷将自动停冲。(记者 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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