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规则的公告,下面是蒙阴融媒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公积金贷款扣款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我市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将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委托自动提取还贷)扣款规则统一调整为:每月20日扣款,节假日正常扣款。10月份贷款扣款日为2021年10月20日,20日之前还款的贷款顺延到20日扣款,还款利息按日增加;20日之后还款的贷款提前到20日扣款,还款利息按日减少,请按照还款提示短信,保证还款账户中的余额充足。
二、新系统上线后,将定期向人行征信系统上报公积金个人贷款征信数据。公积金贷款还款宽限期设置为3天,超过宽限期(3天)仍未足额还款的,将产生贷款逾期记录上报征信系统,请借款人注意按时还款。
三、10月1日至10月7日,为新旧系统切换期,请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不要向各公积金账户汇款或网银转账。自10月8日起,全面恢复住房公积金窗口业务办理,网上业务渠道将陆续开放,请注意相关公告。
因新系统上线运行,尚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持续对新系统进行优化,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特此公告。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9月26日
蒙阴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编辑|公鑫
审核|皮兴军
终审|宋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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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默认扣款方式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变更的通告
大众网滨州11月30日讯(记者 卢志强)11月30日,大众网记者从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滨州所有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自2017年12月起统一每月23日扣款,考虑到贷款职工的适应程度,还将在25日和月末再进行两次补扣。
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要求,目前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基本完成贷款模式转换工作。届时,滨州所有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自2017年12月起统一每月23日扣款,考虑到贷款职工的适应程度,还将在25日和月末再进行两次补扣。也就是说,只要借款职工在月末前保证还款账户内有足够还款资金,将不会计算逾期,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统一23日扣款后,计息周期也发生了变化。当期还款额存在增减变化,但还款总额保持不变。比如,之前1日还款,统一到23日还款后,计息周期是上月1日至本月23日,应还52(30+23-1)天的利息。
据悉,贷款模式转换工作完成后,下一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推进"双贯标"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积极拓展网上业务,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一个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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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公积金贷款扣款(公积金贷款默认扣款方式)":http://www.ljycsb.cn/dkzs/80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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