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林间号!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车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手机租机

林间号 > 贷款知识 > 请问想借贷款,怎么借,需要什么条件?

请问想借贷款,怎么借,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知识 新华网 本站

借贷款需要多少岁?,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新华网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请问想借贷款,怎么借,需要什么条件?1

银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的年龄需要在18到60岁周岁之间,且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得超过70岁。

2、必须有工作,上班的或者是公司法人,股东才可以申请。有工作才有经济偿还能力。

3、征信良好,两年内不能有连三累六,查询次数一般要求两个月不超过4次。


银行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

借款人在准备好银行要求的贷款资料后,向银行提出申请。在银行收到借款人提交的资料之后,银行对借款人的资料进行初审。

2、资质审核

这主要是针对借款人的资料进行核实,看资料是否真实。并且同时也会查询借款人个人信用记录,看是否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在对借款人各方面进行评估之后,银行会进入审批环节。

3、银行放款

银行在确定借款人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之后,会把资金打到指定账户,接下来借款人只需根据贷款的合同归还贷款就行。

请问想借贷款,怎么借,需要什么条件?2

跟岁数没关系。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7.已支付房产的首期款证明 注意的是: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一般贷款下来要1个月左右

请问想借贷款,怎么借,需要什么条件?3

阅读提示:

当事人以自己名义为他人向银行借款,甚至以自有财产为借款提供抵押,虽借款人自己并未使用借贷资金,但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谁借款谁负责。不论贷款的实际使用者为谁,借款人均应按约归还贷款。

案情回放:

原告:某银行

被告:赵某、钱某

2007 年,赵某和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向某银行贷款18万元,期限5年,并以江阴市某小区的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约定,如赵某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贷款利率计收罚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贷款发放后,赵某于 2011 年起出现逾期还贷的情况。2014 年钱某向某银行作出承诺,自愿债务加入,与赵某共同偿还贷款本息。后赵某、钱某未按承诺归还贷款,某银行于2015年11月起诉要求赵某、钱某归还贷款本息并对赵某抵押的房产优先受偿。赵某提出抗辩认为贷款的实际使用人是钱某,不应由其承担归还贷款本息的责任,且也不应由其承担抵押责任,某银行对赵某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钱某提出抗辩认为其作出的承诺并非债务加入的意思,因赵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如其承担还款责任后无法进行追偿,故钱某也无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裁判结果: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个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是赵某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赵某应严格按约履行合同。不论贷款的实际使用人为谁,赵某均应按约归还贷款本息。钱某书面向某银行承诺还款,该承诺合法有效,钱某应当履行自己作出的承诺,共同归还赵某结欠的贷款本息。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有效,某银行对抵押财产仍享有优先受偿权。据此,法院判决:赵某、钱某共同归还某银行贷款本息,对结欠的贷款本息,某银行有权以赵某提供抵押的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官后语:

借名贷款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借助第三方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所取得款项由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际使用的行为。借名贷款的现象在实践中屡有发生,甚至名义贷款人以自有财产为借款提供抵押。借名贷款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用款人由于不符合贷款条件无法直接通过银行获得贷款,实际用款人为规避房屋限购政策以他人的名义购房并由此借名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等。当然,也不排除银行为了完成贷款任务或增加还款保障,要求实际用款人寻找名义借款人出面借款。当借名贷款出现逾期,银行起诉名义借款人归还欠款时,名义借款人往往抗辩称自己没有实际使用借款系受害者,银行信贷员违规操作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等,以此拒绝承担还款责任。

在处理借名贷款的案件时,一般情况下,名义借款人与银行形成金融借贷法律关系,实际用款人与名义借款人之间形成其他的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谁借款谁负责,是否使用借贷资金不能成为拒绝承担还款责任的理由,仍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用款人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其他纠纷,应当另案处理。

为此,提醒广大当事人,切勿因为蝇头小利或者碍于情面等原因替他人向银行贷款并以自身财产提供抵押担保,否则,一旦实际用款人无法归还借款,借款人将成为直接责任人。如因各种原因确需借名贷款,名义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留借名贷款的相关证据,在承担还款责任后及时向实际用款人主张权利。现实生活中,名义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之间多为朋友或亲属关系,碍于人情等原因,很多情况私下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多为口头承诺,到诉讼之时发现证据不足,百口莫辩。为了防患未然,建议名义借款人在向银行借款时一定要与实际用款人签订相关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即使名义借款人最终需向银行承担还款责任,其也能依法要求实际用款人归还其相应的款项,减少自身损失。在借名贷款中,存在一种例外情形,名义借款人是受实际用款人的委托办理贷款手续,且在贷款时贷款银行明知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在该种情况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名义借款人作为代理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即实际用款人承担。但是,该例外情形的适用需要名义借款人进行举证,确有充分证据证明名义借款人系代理实际用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且需严格区分“代理实际用款人借款”与“为实际用款人借款”。

“代理实际用款人借款”是受实际用款人委托,与金融机构办理借款手续;“为实际用款人借款”虽也是将借款给实际用款人使用,但名义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之间系独立的法律关系。现实生活中,更多存在的是为实际用款人借款,如果金融机构明知实际用款人委托名义借款人与银行办理借款手续,那贷款很有可能无法顺利发放,实际用款人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委托关系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因金融政策的多样及较高的资信要求,某些自然人、法人等为了达到融资目的,借名贷款时有发生。但是,借名贷款确实存在很大风险,提醒广大当事人,谨慎对待借名贷款,切勿轻信实际用款人。(澄研)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请问想借贷款,怎么借,需要什么条件?":http://www.ljycsb.cn/dkzs/7458.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投放广告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