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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公积金贷款合同(1万公积金可以贷款30吗)

贷款知识 枣庄政法 原创

政策大变!事关滕州人买房!4月15日起执行!,下面是枣庄政法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邮寄公积金贷款合同

国管公积金贷款收紧的“靴子”终于落地。4月12日,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

变化一: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的调整,是新政的第一个变化。

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变化二: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和此前北京市属公积金一样,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换句话说,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

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变化三:二套房最多贷60万

新政此次也同时调整了首付款比例。

首付款方面,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贷款额度方面,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不变:支持购买政策性住房

“房住不炒!”记者注意到,和以往一样,新政也再次强调要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

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时不考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申请贷款,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请贷款,按借款申请人名下实际住房和贷款情况确定贷款适用政策。

购买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实行自动阶段性担保。材料齐备的,从申请到发放的办理周期不超过8个工作日。

优化:申请贷款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

对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来说,好消息就是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

新政明确,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等材料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其他贷款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借款申请人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部队转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的,提供转业证,无需提供其原所在部队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此外,借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银行网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时,自愿选择开通EMS免费邮寄《借款合同》服务的,贷款发放后不必到银行网点领取,实现贷款办理“只跑一次”。

来源:滕州新热点

1万公积金可以贷款30吗

苏州市政府近日发布了两项重要通知,其中包括《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和"筑梦苏城"工程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本科及以上人才使用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上再上浮50%,只能使用一次。

·2.贷款额度提升!个人可贷款80万家庭110万上限!(以前个人是60万家庭90万)3,购买90平内200万可全公积金贷款8成!之前额度是110万。

·4.二手房贷款年限延长至30年。以前只能贷20年!5市区也能使用基数算法了!以前只有园区才可以!

·6.贷款年龄延长,不超过延长后的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得超过70周岁!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筑梦苏城"工程的若干举措。

第一条为助力我市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苏创新创业,营造苏州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苏州更有为的最优发展生态。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作用,制定本办法,适用于以下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在读学生;

→2.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3.在国(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毕业10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前一年内自愿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无需缴存资金并可享受相关补贴。

购房贷款: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信用良好且具备还款能力,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50%。此项贷款支持政策仅可享受一次,与生育支持政策中小套型政策和高层次人才政策等按就高原则享受。其他规定参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租房提取: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已和公积金中心签约的住房保障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租金。适用时间:从2023年10月10日起施行。各分中心、市中心各处室及各承办银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5(倍)。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单位职工,可贷额度还可按缴存基数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贷款期限(月)。

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1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五、购买家庭首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自住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六、高层次人才及其共同借款申请人在评定所在地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享受一次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相应倍数。

七、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0%。

八、借款申请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不超延长后的退休年龄后年。最长不得超过70周岁。

九、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十、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可申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十一、自2023年10月10日起,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公租房和产权房加装电梯等项目。

十二、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0日起实施,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如遇上级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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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邮寄公积金贷款合同(1万公积金可以贷款30吗)":http://www.ljycsb.cn/dkzs/166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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