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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峰公积金贷款(1万公积金可以贷款30吗)

西藏日喀则:珠峰文化旅游节期间购买本市新房按总价4%进行补贴,下面是中国青年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珠峰公积金贷款

6月19日,据微信公众号“西藏发布”,西藏日喀则市发布关于发放第二批商品房购房补贴的公告。

公告显示,为充分发挥住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积极扩大住房消费,挖掘住房消费潜力,促进住房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日喀则市发布第二批购房补贴政策。

对于享受政策的主体范围显示,珠峰文化旅游节期间(2023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在日喀则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由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所建造并按照市场价进行出售的房屋为新建商品房,不含别墅等高档住宅,不含二手房、自建房等)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自然人。购房日期依据6月18日至6月24日期间按照签订的购房合同由房地产企业向市住建局申报时间依次为准。

按照政策,机关事业单位等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然人发放购房总价(以商品房网签备案价为准)3%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每套商品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农牧民等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购房群体,自2023年6月18日至6月24日期间在日喀则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总价4%进行补贴,每套商品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即止。

按照补贴规则,购房依据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为准,自2023年6月18日至6月24日期间购房的方可申报补贴。

同时,购房补贴发放到购房者个人后,所购买房屋不得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合同,不得撤销网签备案。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在购房人退回补贴后方可撤回,撤回后不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1万公积金可以贷款30吗

近日

襄阳、宜昌、孝感、仙桃

四市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

发布公告

对公积金业务进行调整

↓↓↓

襄阳

7月3日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

暂停个人商业住房贷款

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这是襄阳市上个月

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后

首次暂停“商转公”业务

自2023年7月3日起,暂停受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023年7月3日前,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审批通过尚未放款的商转公业务,按照审批通过先后时间正常发放;

2023年7月3日前,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受理未审批的商转公业务,继续依规审批,审批通过后,根据资金调配情况,按照审批通过先后时间予以发放;

按照《襄阳市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满足商转公业务办理条件时,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及时恢复受理,并依程序向社会发放。


宜昌

宜昌公积金中心发布

关于暂停农业银行

湖北银行商转公贷款

(公积金贷款代偿商业购房贷款)

业务的通知

一、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暂停办理相关业务,2023年7月1日起,农业银行及湖北银行各分支机构暂停出具《同意提前还款确认函》。业务恢复时间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另行通知。

二、已取得农业银行、湖北银行开具的《同意提前还款确认函》及加盖银行印章的商业购房贷款还款计划表的缴存职工仍可以正常预约、申请商转公贷款。

三、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所属银行为农业银行、湖北银行,且尚未取得农业银行、湖北银行开具的《同意提前还款确认函》的缴存职工,在农业银行、湖北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或先行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后,申请商转公贷款。

特别提示: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各缴存职工在申请商转公贷款前,到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营业部进行咨询。

咨询热线:0717-12329。


孝感

7月3日

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调整2023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点击查看大图↓)


仙桃

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7月1日起调整施行

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调整

原政策:公积金贷款不得向有二次以上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发放贷款。

现政策:取消“公积金贷款不得向有二次以上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发放贷款”的限制。

二、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原政策:无。

现政策:二孩及二孩以上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其最高贷款额度(60万)上浮20%,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规定比例;二孩及二孩以上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政策的,其租房提取额度(1.2万/年)上浮20%。

三、对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调整

原政策: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签订对冲协议,用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主借款人账户需保留6个月缴存额)。

现政策:取消“主借款人账户需保留6个月缴存额”的限制。

四、延续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政策

购买首套房、二套房以及二手房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异地缴存申请贷款按原政策执行。

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

以上贷款阶段性政策延续一年,延续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五、对住房套数认定的调整

原政策: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户籍地及购房地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房屋信息系统中无住房信息,认定为首套房。

现政策: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户籍地及购房地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房屋信息系统中无住房信息,认定为首套房;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户籍地及购房地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房屋信息查询为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上修建的住房,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

六、直系亲属之间房屋交易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原政策:无。

现政策: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者配偶父母住房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4042元/月,月缴存下限为166元/月。

来源:湖北发布、襄阳公积金中心、宜昌公积金中心、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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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珠峰公积金贷款(1万公积金可以贷款30吗)":http://www.ljycsb.cn/dkzs/162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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