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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贷款基准利率表(2012—2023银行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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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则出炉,银行将主动批量下调首套房贷,下面是金融界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最新贷款基准利率表

近日,四大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相继发布公告,明确了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具体细则。自2023年9月25日起,四大行将主动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房贷进行批量、统一下调,无需客户提交申请。这是继人民银行于9月1日发布《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各家银行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

根据四大行公告,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按照贷款发放时间划分为三个时间段: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不同时间段的贷款有不同的调整规则,总体来看,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后,最低不低于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贷款发放时的全国下限,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

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对象瞄准“首套房贷”,即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且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对于原来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则需要先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对于原来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则需要主动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此次政策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可以有效降低还款压力。作为购房者,我们应该欢迎这一政策,同时也要理性看待房地产市场的走势。我们不能因为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就盲目增加购房需求,而要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和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住房消费。我们也不能因为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就忽视风险防范,而要按时还款,避免逾期或违约。我们更不能因为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就对未来房价有过高的预期,而要认清“房住不炒”的定位,不把房子当作投机工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也能为住房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本文源自热点快报

2012—2023银行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发布通知,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引导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贷双方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规范住房信贷市场秩序,现就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三、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变更后的贷款合同利率水平应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四、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对借款人申请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贷款的用途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并明确提示风险。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利用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违规置换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并严肃处理存在上述行为的内部人员。

五、各金融机构要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做好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响应借款人申请,尽可能采取便捷措施,降低借款人操作成本,确保本通知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六、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各分支机构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督促贯彻执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年8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地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综合 | 央视新闻、央行网站

来源: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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