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下面是中汇信达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小额贷款营改增税率
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1)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2)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享受条件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是指经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批准成立的已通过监管部门上一年度“两增两控”考核的机构,以及经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两增两控”是指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包括利率和贷款相关的银行服务收费)水平。金融机构完成“两增两控”情况,以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考核结果为准。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批准成立的已实现监管部门上一年度提出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目标的机构,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目标情况,以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考核结果为准。
3.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4.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金融机构应依法依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一经发现存在虚报或造假骗取本项税收优惠情形的,停止享受上述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
金融机构应持续跟踪贷款投向,确保贷款资金真正流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的实际使用主体与申请主体一致。
享受方式
1.享受方式: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
2.办理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6号)
5.《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政策案例
A银行是一家通过2022年度监管部门“两增两控”考核的机构。2023年第3季度,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55%,A银行累计向5户小微企业发放5笔10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其中:3笔年利率为6%,第3季度确认利息收入36万元(不含税,下同),2笔年利率为3%,第3季度确认利息收入12万元。10月份,A银行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可按会计年度在规定的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中一种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方法一:A银行3笔6%利率【超过LPR150%(5.325%=3.55%×150%)】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不适用免征增值税优惠,应按照6%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2.16万元(=36×6%)。2笔3%利率【未超过LPR150%(5.325%=3.55%×150%)】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可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0.72万元(=12×6%)。按照方法一,A银行合计免征增值税0.72万元。
方法二:A银行3笔6%利率的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LPR150%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31.95=36×5.325%÷6%),可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1.917万元(=31.95×6%);高于该笔贷款按照LPR150%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4.05=36-31.95),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应按照6%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0.243万元(=4.05×6%)。2笔3%利率的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均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LPR150%计算的利息收入,可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0.72万元(=12*6%)。按照方法二,A银行合计免征增值税2.637万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营改增之前建筑业税率是多少
基本流程:
凭证制单——凭证审核——记账——对账——其他系统结账——总账系统结账
2
支付社会保险费:
划出社保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员工保险(公司缴付部分)
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缴付部分)
内部往来——XX分公司(按全额)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按未扣除社保费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或现金(按其差额)
3
确认收入:
开具工程款发票时,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预收账款(之前如有预收款项)
贷:工程结算收入——各项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1%的税率)
购进工程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各种税金(销项减进项)
贷:银行存款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3%)
4
固定资产:
收到购进单据——在固定资产系统“日常处理——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系统中生成凭证——月末计提折旧——与总账系统核对无误——对固定资产系统进行结账。
固定资产增加时,
借:固定资产——各部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管理部门用)
工程施工——项目部(生产用、项目部管理用)
贷:累计折旧
5
低值易耗品-1:
对按相关规定应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的,先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按九一摊销法摊销90%计入相关项目成本——另10%在该低值易耗品报废时予以核销,转入相关成本。
购进时,
借: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领用时
借:工程施工——项目部——办公用品等科目
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
如有人为遗失或损坏,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按该低值易耗品的10%余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
经研究决定处理办法后,
借:现金(或其他应收款——相关责任人)
营业外支出(余额大于赔偿的差额)
贷: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
营业外收入(赔偿大于余额的差额)
自然报废时,按其10%余额,
借:工程施工(或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
6
库存材料:
项目部购进主要材料(钢筋、钢材、水泥)时,计入库存材料科目——月末项目部进行实地盘点,编制材料收发存月报表送交财务部——成本会计根据月末结存数算出各项目部主要材料实际使用量及金额,作为当月成本。
7
临时设施:
对按相关规定应作为临时设施核算的,先计入临时设施科目——首次使用该临时设施的项目总价的60%计入该项目成本——第二次使用时,按总价的40%以及为拆卸、重新搭建该临时设施而发生的成本计入该项目成本。
购进临时设施时:
借:临时设施——具体临时设施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进项目部成本时:
借:工程施工——项目部——临时设施摊销
贷:临时设施摊销
8
计提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自制的计算表,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对账面的无形资产平均进行摊销。即:
借:工程施工(或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
9
计提工资、福利费:
根据每月末人力资源部和各项目部报来的考勤记录分部门分别计算出管理人员、点工的当月出勤总工日——按照规定的日工资率分部门分人员计算当月应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和福利费金额——制作相关会计凭证。即:
借:管理费用——工资(或福利费)
工程施工——项目人员工资、点工工资、福利费
贷:应付工资——管理人员、点工工资
应付福利费
10
计提流转税金:
根据每月末经营部报来的产值确认单,按照各项应缴税费的比率,分项目计算出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即: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各项目部)
贷:应交税金(各税种)
其他应交款(各费种)
11
成本结转:
月末前,成本会计将当月应计入各项目部成本单据所载事项计入相关项目成本——总账会计按项目部将当月所有成本发生额结转至工程结算成本科目的对应项目。即:
借:工程结算成本——各项目部
贷:工程施工——工程结转
12
结转损益:
按当月所有损益类科目的发生进行损益结转,自动生成的凭证为,
借:本年利润
有贷方发生额的各明细科目
贷:有借方发生额的各明细科目
本年利润
13
凭证审核:
出纳、成本制作的凭证由总账会计审核,总账会计制作的凭证由财务部经理审核。
14
在月末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存款的账实数,编制现金盘点表和银行余额调整表,如有差异,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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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小额贷款营改增税率(营改增之前建筑业税率是多少)":http://www.ljycsb.cn/dkzs/155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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