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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息贷款不还(高利贷不还的真实后果)

贷款知识 光明网 投稿

金融消费者遭遇“利率刺客”?银行贷款逾期后罚息年化高达23%,法院二审这么判,下面是光明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高利息贷款不还

为吸引客户贷款,各金融机构推出了形式多样的借贷产品。基础利率、放款利率、罚息利率……五花八门的词汇让人直接懵圈。金融消费者与银行约定了贷款年利率为12.24%,但逾期后,却要面临“23.085%/年”的高额罚息。

当金融消费者遇到“利率刺客”,法院怎么判?近日,南京中院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二审改判该金融消费者归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罚息、复利按年化率18.36%计算。

罚息、复利年化利率高达23.085%

去年年初,陈某正苦于资金周转不灵时,收到某银行推送的贷款短信,称“折合最低年利率7.56%”。陈某认为,正规银行、信用贷款免担保、手机在线申请,并且借款利息也能接受。陈某填写信息后,收到银行向其推送的《产品服务协议》。“贷款申请”通过后,陈某又另行逐笔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该《贷款合同》载明“年利率为12.24%”。收到贷款后,银行手机APP生成的借款凭证及后续推送“贷款发放成功”的短信内容均提示“放款利率12.24%/年”。

陈某数次提取贷款后,生意并无起色,几期后便无力偿还,随后,被该银行起诉至法院。收到起诉状后,陈某发现罚息金额过高。根据《产品服务协议》《贷款合同》,银行虽按照“放款利率12.24%/年”计收利息,但罚息、复利却按照所谓“基础利率15.39%/年”上浮50%,即“23.085%/年”计收。

一审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最终支持了银行的诉请,要求陈某归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按《产品服务协议》《贷款合同》约定标准计算。

陈某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

二审改判按年化利率18.36%计算

该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贷款逾期后以何种利率计算罚息、复利。

二审中,陈某表示,其通过手机APP自行申领案涉贷款产品,在签订《产品服务协议》时,因其手机显示的字体小,没有看到罚息、复利所涉条款。合同中只有一处格式条款约定了罚息及复利,对此银行既没有书面提示,也从来没有客服人员口头提示或说明。故陈某主张应按照“放款利率12.24%/年”上浮50%,即“18.36%/年”计算罚息、复利。对此,某银行不予认可。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产品服务协议》所涉基础利率、放款利率及罚息利率的条款,由银行预先拟定且可重复使用,金融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无法与其协商,当属格式条款。本案中,无论从数据电文方式的缔约过程、合同体例标注以及银行的告知内容看,银行均未以合理方式就逾期罚息利率上浮标准向陈某进行提示和说明,而陈某主张按照“放款利率12.24%/年”上浮50%即“18.36%/年”计收罚息、复利,符合一般金融消费者的通常理解,应予支持。

南京中院二审改判陈某归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罚息、复利按年利率18.36%计算。

南京市法院速裁庭法官李喆认为,个别金融机构业务迅速推进过程中不够规范,存在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形,比如以较低的利率吸引金融消费者申请贷款,但在条款设置时利用其与借款人在专业知识上的不对称,通过定义多个利率名称、来掩饰实际可能发生的高利率的息费,成为隐藏的“利率刺客”。对此,金融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如不加注意,往往很难察觉。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有权知晓金融产品信息,有权要求金融机构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进行信息披露。

2023年3月1日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

第二十二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披露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利息、收益、费用、费率、主要风险、违约责任、免责条款等可能影响消费者重大决策的关键信息。贷款类产品应当明示年化利率。

来源: 界面新闻

高利贷不还的真实后果

高利贷,顾名思义就是贷款人通过放贷的方式向借款人收取高额利息的行为。一般来讲,高利贷是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的范畴进行借贷是属于合法的行为。

但现在很多人的契约意识下降,信用也不好,就会出现老赖,同时也有另外一种人,那就是高利贷放款者,根据法律规定,借贷约定的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那么,将构成高利贷。

高利贷属于利滚利的行为,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不能将借的钱还清的话,那后面只会利滚利,导致一直还不上款,就会造成一系列严重的后果,有些行为恶劣的高利贷将会导致坐牢,就比如说以下3种。

1、高利转贷

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最常见的就是以个人或者单位的名义去银行进行贷款,然后将款项采用高利的方式再次借出去以获得暴利。

一经查实,将会受到相应的处分,转贷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罚金数额视情况而定,为1~5倍违法所得金额。

2、敲诈勒索

以正常的利率将钱借给债务人,但是在债务人没办法在归还期限内将钱归还的时候,就会胁迫债务人签下一些不平等的条约,形成利滚利的行为,到时债务人身上的债务越滚越多。

3、非法经营

很多中小企业,为了达到盈利的目的,就会给高利贷披上一层投资的外衣,在外人看来是一个合法经营的投资公司,但实际上,却是非法经营的高利贷场所,按照法律规定,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0万元以下罚金,尚未收回的涉案本金也予以追缴。

关于高利贷的后果,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说完的,因此需要借贷的朋友,还是尽量去找合法的场所进行借贷,比如说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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