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一手商品房产权证(十二个常见问题解答),下面是福州楼市局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一手房按揭贷款房产证
今天就大家关心的买完一手房如何办理产权证的话题进行解答:
一、一手商品房办证需带哪些材料?
答:
1.福州市不动产(购买商品房)登记申请表(或购房证明书);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
4.商品房买卖合同(新建商品房2008年10月1日后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且发放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在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时,不再向购房人收取商品房买卖合同)
5.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预告登记申请登记表(已办理了预告登记的商品房)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备注:1.2003年9月1日后批准预售的住宅小区及相伴物业商品房项目的,需按规定缴纳物业维修资金;2.买方若符合享受契税优惠的条件须提供家庭成员材料(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同时申请。
二、购买一手商品房后,什么时候可以办证?
答: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的首次登记后,购房人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购买一手商品房后不及时办证会存在什么风险?
答:购买商品房后不及时办证,有可能因开发企业失联而无法提供办证材料,造成购房人因缺少申请材料而无法办证。同时,购买商品房后不申请办证,物权未经登记生效,可能存在因开发企业资金断裂引起法律纠纷造成房产被司法冻结的风险,造成后续办证困难。
购买商品房不申请办证,购房人因未取得该房产物权,故无法办理该房产后续的交易、抵押贷款、赠与和继承手续。
四、购买一手商品房后不及时办证会对后续交易成本产生什么影响?
答:税务部门是以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为计税节点,产权人在办证未满两年出售房产需征收5.6%的增值税,在办证未满五年出售房产需征收1-1.5%的个人所得税,交易成本将大大增加。
五、不动产(购买商品房)登记申请表(或购房证明书)遗失了,怎么办理?
答:请开发公司重新出具。
六、一手房办证,发票遗失了,怎么办理?
答:可持加盖开发公司公章的发票复印件办理,也可以提供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发票留存联原件具结办证。
七、购买了一手房,想要办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遗失了,怎么办理?
答:2008年10月1日后网签的合同,若持有预告登记证明,办证时可不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除此以外,可由开发公司协调重新出具或者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查询是否留存。
八、开发企业不配合开具全额购房发票或不动产(购买商品房)登记申请表(或购房证明书),怎么办?
答:开发企业不配合开具全额购房发票或不动产(购买商品房)登记申请表(或购房证明书),购房人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经法院确认物权所有后,持生效法律文书办证。
九、一手房办证需要本人到场吗?本人无法到场,怎么办理?
答:一手房办证需本人申请,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未经公证的委托需持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十、办理一手商品房业务多久可以领证?
答:办理一手商品房登记24小时后即可领证。
十一、一手房办证可以网上申请吗?
答:一手房办证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方式如下:
1.电脑网页版:登录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官网(http://bdcdj.fuzhou.gov.cn/),点击“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网上服务大厅”。实名注册后按提示操作办理。
2.手机微信版:微信关注“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公众号,在“办事服务”中点击“网上办事大厅”登录“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实名注册后按提示操作办理。
十二、福州市区内到哪里办理一手商品房登记业务?
答:1.中心本部办理点
地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三楼)
咨询电话:0591-87525468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5:00-18:00;
冬令时:8:30-12:00,14:30-18:00。
2.台江分中心办理点
地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台江区高桥路69号三层)
咨询电话:0591-87721639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9:00-12:00,14:00-17:30;
冬令时:9:00-12:00,13:30-17:30。
3.晋安分中心办理点
地址: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晋安区岳峰镇潭桥路东二环泰禾广场东区C5#写字楼二楼)
咨询电话:0591-87315211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9:00-12:00,14:00-17:30;
冬令时:9:00-12:00,13:30-17:30。
以上所有相关细则,如与实际有所出入,请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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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按揭贷款不给房产证
导语
开局就是决战,起跑就是冲刺。根据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再次发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建设“动员令”,决定今年起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为此,广西自然资源微信号开设“不动产登记作风建设”专栏,综合运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宣传方式,持续报道全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动产登记“堵点”“痛点”“难点”的举措成效,大力宣传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激励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争树新风、争当先进、争创一流,为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今天终于领到这本不动产权证,心里可踏实了,感谢政府为我们做的一切!” 兴业县城隍镇龙潭村村民覃宗亮拿着“红本子”兴高采烈地说道。2月15日,兴业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在城隍镇龙潭村顺利颁发,该村首批82户村民的房屋宅基地正式拥有了“合法身份证”。
“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仪式现场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兴业县自然资源局采取“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村委负责宣传工作”的新模式,充分发挥村组工作人员“底数清、情况熟、好沟通”的优势,引入“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实景三维”等新技术,服务于“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新技术的引进,不仅改善了传统不动产权调查作业效率低、房屋密集不通视、数据成果单一等弊端,而且还大大节省了资金,工作效率也得以提高。
村民领证现场
交付“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
村民拿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
截至目前,兴业县农村宅基地总宗数为16.298万宗,已全部完成权籍调查成果汇交入库,其中核查出符合发证条件的有11.6598万宗,已登簿10.961万宗,登簿率94.01%。
兴业县自然资源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应颁尽颁”的原则,加快资料审核制证,将符合登记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陆续送到每一户村民手中,切实维护村民宅基地及其房屋的合法权益。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
作者:朱玲玲 肖海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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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一手房按揭贷款房产证(兴业银行按揭贷款不给房产证)":http://www.ljycsb.cn/dkzs/143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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