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贷超上架:接入绿地吉客有钱,合作平台推荐“高炮”,下面是开甲财经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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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初,据自媒体“新经济IPO”此前报道,哈啰APP突然下架贷款超市,仅保留自营助贷产品“臻有钱”。据媒体此前报道,3月底,因为各地警方查处了一批非法贷超,多家助贷平台紧急下架贷超业务。
查处贷超风声一过,4月底,哈啰APP第一时间上架了贷超。开甲财经注意到,哈啰贷超为“人品借钱”、“借钱呗”等贷超平台引流。另外,绿地旗下“吉客有钱”也开始接入互联网获客。
据开甲财经此前报道,“借钱呗”曾被快手贷超紧急下架,。公开信息显示,借钱呗的运营主体为江西赣江新区多来点网络小额贷款。小编尝试申请发现,借钱呗APP并不直接匹配贷款,而是将小编借款信息推给贷款中介,再由贷款中介来电小编。这也意味着,借钱呗为贷款中介引流,算是贷款中介的“奶爸”。
与“借钱呗”类似,哈啰引流的“人品借款”也是一个贷超平台。在黑猫平台,多人反映“人品借钱”推荐高息平台。例如,有网友发帖表示,其在人品借钱推荐某平台申请借款16400元,分12期,每期还款1700.83元。据此计算,该笔借款综合年利率高达42.44%。
根据该网友上传的截图,贷款合同由“长银消费金融”出具,线上借款服务平台为“吉享花”,合同项下借款产品为“畅享贷”(注:上述“吉享花”与绿地旗下的吉享花同名同字,但无法核实两款产品来自同一主体)。
公开资料显示,吉客有钱是广州市绿地吉客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吉客小贷”)推出的一款综合性消费金融应用软件。
工商资料显示,吉客小贷成立于2017年6月7日,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裴刚,唯一股东为上海绿地吉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穿透发现,吉客智能的唯一股东为深圳市绿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而绿信集团为绿地集团旗下消费金融平台。
绿信集团官网披露,旗下共有7个业务/品牌,具体包括:吉享花(分期消费)、吉客展业(智能获客平台)、微叶花(小微企业贷款平台)、吉客有钱(现金借款)、科技赋能、金融科技输出、智能风控系统。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追风少年”,绿地集团曾上线P2P平台“绿地广财”,后又在强监管下转型基金理财。微信公众号“掌上广财”发布通知显示:有关“绿地广财”APP无法使用的相关问题,欢迎致电400-009-0506。这也意味着,绿地广财宣告“死亡”。
除了绿地集团,多家房地产企业曾“入局”互联网金融。例如,恒大旗下恒大金服(恒大财富),佳兆业旗下佳兆业金服,碧桂园旗下碧有贷,绿地旗下绿地广财,万科入股鹏金所等。
今年5月31日,恒大财富官网公告,自2021年9月以来,公司全力推动资产处置筹措兑付资金,共完成20期兑付,并于今日进行本月兑付。因公司资金回笼情况不理想,本月可用兑付资金不足,无法按原标准兑付。
根据恒大集团此前公告,截至2023年4月末,涉及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不含境内外债券)累计约2724.79亿元,逾期商票累计约2459.87亿元。
回顾过往,恒大的投资者先后经历了先期实物资产抵扣、每月每位投资者兑付8000元,到每月每位投资者兑付2000元,再到此次兑付资金不足,无法按照原标准2000元兑付的情况。有投资者向记者反映,5月份的兑付金额只有467元。
截至发稿前,佳兆业金服官网已无法访问。佳兆业财富先后更名锦恒财富、锦恒产控。今年4月4日,微信公众号“锦恒产控”发布《关于新增锦恒财富产品实物抵款项目的公告》显示:自2022年12月推出实物抵款方案以来,东莞碧海云天项目获得投资人广泛认可,房源所剩无几。为加快锦恒财富产品的兑付进度,现推出佛山帝景湾项目供投资人选择。
2020年12月16日,碧有贷官网公告,碧有贷平台接待项目已全部结清,出借人本息资金已全额实现收回。
2016年8月24日,据证券日报消息,万科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入股P2P平台“鹏金所”,合计投资金额约为3亿元,由此成为鹏金所第一大股东,但没有形成绝对控股。
2021年2月1日,鹏金所官网公告,平台已提前向所有出借人对付所有未结清项目,实现平台对出借人100%兑付的承诺。同年10月15日,华夏时报消息,P2P平台鹏金所的母公司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参股成立了一家小贷公司——深圳市鹏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鹏鼎创盈持股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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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讲民间借贷的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也是生活中常见,以及法院受诉案件较多的一种案件类型。民间借贷特点就分经常发生在朋友、亲戚、同学之间,这也是生活中常见的。剩下的也包括企业间、企业与私人之间的这种。平常在生活中较少见到。
今天讲的就是生活中常见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个人与个人的民间借贷的成立条件,它是一种借贷关系的合意以及借款实际交付,才能成立民间借贷。如果只有借条只有借款的合意,而借款没有实际交付,它是不成立民间借贷的关系的。
在法律法律上说民间借贷它属于实践性合同,比如说只有当交借款交付之日起,借款合同才成立。民生借贷作为出借方来说,最好要有一个书面的借条,让借款方给你打一个书面的借条。书面的借条当中写好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式、手机号以及借款的金额利率。
借款的出借方式是现金还是转账,是怎么转账的?在这里也是提醒大家,尽量用微信、支付宝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尽量不要用现金。因为以往借贷要经常用现金,那会到目前为止产生的一些法律纠纷经常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说用现金出借的形式,借款人不承认收到借款,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并且借款金额在现代司法实践中,借款金额大于5万元,只有借条的民政借贷,往往法院会不支持借款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第二,常常见的一种借贷当中,有时候没有一个书面的借条。比如我朋友或者同学跟我说微信说没钱了,借点钱应急,这个时候尽量不要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语音的方式,来达成借款信息。尽量通过微信的文字或者短语音消息,来达成借款信息。因为这样子,他会保留这个聊天记录,后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通过语音电话或者电话,他可能后期没有证据,或者只有录音证据。
在诉讼中有书面证据或者有聊天证据,他的证据证明效率一定是大于通话录音的证据的。因为裁判者也就是法官或者律师都不认识出借款人怎么判定录音中的声音是对方所说,所说证据往往没有微信的语聊天记录,证据的证明效率来的强。
·第三,我们来说一说民政阶段的利息规定,法律支持的也只有4倍LPR。当然这是从民法典出来之后最新的规定。在20年8月20日之前法律规定,最支持最高的也只有2分利,也就是年利率24%。而现在的4倍LPR以现在的年利率来算大概年利率在14.6,所以最高的利率就只有这么多。
如果你在合同中借条中约定的利率超过了利率,那你们也法律也只支持合同。借款合同成立之日期的4倍LPR,也就是LPR就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人民银行间同业拆迁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这个利率一般是三年期。4倍就是刚刚说的是利率问题,如果约定超过了法定利率,这个时候法院只会支持法定最高支持的利率。那你约定超过了没关系,但是法院只会支持这么多。
·第二个,民间盛行或者说以往不规范的时候会存在一些叫砍头息。砍头息是常见的一种情形,就是借借条打的是1万元,但实际出借只有8000块钱,这2000元就是砍头息,在法律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我们认定借款合同的时候,只认定借款本金是8000元,2000元是不存在的,利计算利率的时候也只以本金8000元来计算利率。如果我约定的利率是2分利,那么如果在20年8月2日之前,借款本金也就是以8000元,2分利来计算利息。8月20号之后就以4倍LPR为利率,8000元本金来计算利息,所以砍毒息是绝对法律禁止。
·再说一个就是民间借贷当中往往出借人会忽略一个问题,叫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民法典出来之后,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诉讼,最长诉讼时效12年20年。
什么意思?就是说如果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还款日期,约定还款日期到达之后没有其他法定的中断事由,而一般在约定还款日期到期日止,3年内你必须起诉。如果超过3年再起诉,对方只要提出诉讼时效抗变,你的官司99%了是赢不了了,基本上法院会不会起诉的。诉讼时效有中断是由,就是在3年之内多次向对方催要或者其中向对方催要过,而从催要之日起再计算3年,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从借款成立之日起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这个诉讼时效需要大家。
最后跟大家说民间借贷中常见的和高发的情形叫做虚假诉讼。虚假诉讼的理解是这样子的,就是我通过和a和b通过伪造的债权来民间借贷,通过法院的手段来达成判决或者调解。但是判决和调解侵害了第三人或者按外人的利益,借款实际上是虚假的。
但是a和b串通了到法庭上他承认确实借了这个钱,但是这个潜力实际上是借款合同里或者借款的合意损害了这三人的利益,这个时候一旦经法院查实是要追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希望大家在借借贷的时候一定不要轻易的去,不是不要轻易是一定要禁止去尝试这种虚假中,他是法律明确禁止并且很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就是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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