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男子买二手车签白皮合同 贷款7万银行放款8.6万元,下面是齐鲁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二手车贷款8万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30日讯 钱不够贷款凑,现在很多人打算买车,4s店都会推荐贷款。贷款一般是你贷多少钱,银行给你多少钱。但是青岛的张先生自己贷款买了一辆二手车,本来是贷款7万,等银行合同寄过来,他才发现银行竟然放款86100元,多出来16000元哪去了?
家住青岛的张先生今年10月份贷款7万元,通过青岛鸿发致远车行购买一辆别克威朗二手车,车开了一个多月后,11月20日张先生才发现合同中贷款额是86100元。张先生说:“我是通过一个在银行工作的朋友,看了我的合同才知道银行放款是放了86100元。”
张先生起初并不相信,因为买车时所有的联系人都和他说是贷款7万,银行怎么会放款86100元呢?带着这个疑问,张先生拨打了工商银行的客服电话进行了查询,确认银行确实放款86100元,再仔细一看合同上也有相关内容。但张先生为什么之前完全不知情呢?
张先生说:“我签的这份合同,完全都是白皮合同,之前银行这儿全都是没有的,签合同日期是9号,现在这里是15号,这个盖章的公司等等都是没有的,合同之前只有我签的名字和手印。”
当初约定的贷款7万,合同里的贷款金额为什么变成了86100元?对于保证人山东林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张先生表示从没听说过。带着疑问,记者和张先生来到了鸿发致远车行,找到了对接张先生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他了解的是车价是8万3千元,贷款是7万元,之前是不知道,后来打听到好像是有一个担保公司。
张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买车时,青岛鸿发致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并没有这款车型,于是联系了同样经营二手车交易的臧某,臧某手中正好有一辆不错的别克威朗二手车。于是张先生通过鸿发致远的工作人员交了13000元的首付款后,在10月9日将汽车过户到了自己名下。贷款还没下来,张先生就能将车过户,经张先生了解,原来他购买的这辆车其实是属于臧某自己的。臧某全款购车后将车卖给张先生,然后找人为他操作抵押贷款,由于之前和张先生对接的是鸿发致远的工作人员,所以张先生一直蒙在鼓里。
张先生说:“我给臧某打电话问银行到底放款放了多少,臧某一直说的是7万,然后我去银行查询完之后,臧某才承认银行确实放了86100元。”由于臧某是个人卖车,所以无法为张先生办理正常的车贷,只能将已经过户到张先生名下的车抵押贷款再让张先生还款。臧某解释说多贷了16100元,其实是给担保公司的担保金,但问到具体的情况时臧某却直接挂断了电话。
为了把事情弄明白,张先生通过电话联系上山东林润汽车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车是他们公司担保的,但是只收了5千多元,多出来的钱他们也不了解。
就在张先生到处找不到臧某和担保公司维权即将陷入僵局的时候,张先生突然从车里找到了一张臧某买车的合同,合同上臧某是花8万元买下的这辆别克威朗。于是张先生将合同拍照发给臧某,同时还给他发了与担保公司的电话录音,臧某这才回复消息,将钱款去向进行说明。
在聊天记录中,臧某承认是自己拿了张先生多贷出来的一部分钱,但他表示为了买车向同事借了部分钱,并提前支取自己的定期存款,损失了利息,自己并没有挣到钱。那么这些钱全部由张先生来买单,合理吗?
对于上述问题,记者咨询律师得知,对于张先生所说的情况来看,首先就借款合同来说,张先生当时签字时是空白合同,没有借款金额也没有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需要进一步举证来证明,比如签合同时的照片录像、证人证言等。本案中担保公司也有一定的过错,担保公司在未经张先生同意的情况下签订了保证合同,并收取了保证金5000余元,如果以上有证据来证明,张先生可追究担保公司的责任。张先生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在购买二手车或者签订类似的合同时,出于信任,即使是空白合同也直接在上面签字了,对于这种情况,律师建议,在签订空白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对于空白合同原则上是不能签订,如果有特殊情况下一定要签,那一定要留存好证据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张先生是平度人,当时在胶州买的车并不清楚臧某所属的公司,现在也联系不上臧某,于是张先生只能到青岛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青岛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杨华林介绍:“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资料来看,这份合同是一个分期付款合同,建议投诉人确定汽车销售单位,以进一步明确实施。针对投诉人提到的青岛鸿发致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现在已安排市场监管局胶西市场监管所去现场了解情况,建议投诉人提供有关证据,以利于主张合法权利。”
目前,张先生已经将臧某起诉,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手车贷款10万36期利息多少
近年来,私家车更新换代提速,二手车线上交易如火如荼,也催生出很多二手车电商平台,有关二手车的广告更是铺天盖地。与此同时,二手车乱象也层出不穷。
买二手车,
却变成了租二手车!?
2018年4月25日,陈先生在朋友介绍下,来到位于南宁市南站大道的东盟国际汽配城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白色奔驰小车,当时跟车行谈好的成交价是355000元。
陈先生回忆称,汽车是向车商购买的,“当时他们推荐我办理贷款,就推荐到了优信二手车,后来,优信业务员就给我算了一笔账。”
车辆成交价:355000元
其他费用:17744元
(包括:办贷款手续费:3000元
GPS:1800元
评估抵押费:1000元
保险费:9944元(以出单为准)
续保押金:2000元)
陈先生说,当时要付的是车辆首付135000元,贷款是贷款24万,利息为0.7%,“我觉得利息也不高,更何况业务员跟我再三保证,还完一年本金加利息后,还可以提前还款,所以我才同意用贷款的方式买车”。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还签了一个协议,“类似于查询征信的协议,后来业务员告诉我征信通过了,我就签了一个贷款合同还有一个担保合同”。
之后,业务员说,他要把这份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寄回到总部去,由总部受理,然后再出一份正式的合同,“合同原件签完后就被拿走了,等还回来的时候,我发现‘购车合同’变成了‘租车合同’”。
陈先生一下子懵了,而且说好的贷款本金240000元,最后竟然变成了265998元,比之前多贷了25998元。对此,业务员说这是一笔“利息”,并表示“陈先生不必理会,只要提前还款就不必支付这笔费用”。
更让陈先生难以接受的是,优信业务员还给了他一张融资租赁回租合同费用明细表,证明陈先生向凯枫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申请了租车服务。
表上写着合同总额386234元,首付款金额是120236元,融资总额是265998元,每个月8335.41元,还完36期之后, 车辆期末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车辆自留;二是委托处置车辆。
原本好好的买车,最后却变成了租车,按照合同,三年后车才能过户到自己名下,陈先生怎么也不能接受,于是他找到了优信的工作人员要说法,但业务员一句话回应道:公司都是这么操作的。
事发后,陈先生很后悔,尽管优信业务员一再安抚他,可每个月的贷款仍在正常扣除,让他苦不堪言。更让他后怕的是,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意味着,三年内如果不按时还款,凯枫公司可以把车强制性要回,并根据租赁合同起诉他们,另外在这三年内,车辆所有损坏都由他自行承担。
果然,陈先生在偿还了13期的贷款之后,准备提前还款时才发现,当初业务员“多出的25998元贷款不必缴纳”的口头承诺不作数了!也就是说,业务员曾经承诺的,“让陈先生不必理会多出的25998元贷款,如今优信二手车依然要求他偿还”。
7月10日,记者和陈先生一起前往优信二手车南宁业务点。
对于贷款金额高的问题,店里的一位梁姓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会根据客户的个人需求制定不同的方案,但贷款金额为什么会变高,要跟当初的经办的业务员进行沟通。
优信二手车南宁分公司工作人员 梁女士:
你的异议就是你的车价,为何和你上面的成交价是不一样的,对吧?这个我可以告诉你,因为我们正常来说,比如说你的首付要多少,然后看你的偿还能力。
陈先生:很简单,我只贷款24万,为什么变成了26万?
优信二手车南宁分公司工作人员 梁女士:业务员告诉你,你贷款是24万吗?我只能是说我待会我联系这个业务员,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我不清楚你当时的需求和他的运算方式。
梁女士表示,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尽管客户手里没有纸质版合同原件,但陈先生的合同,是由本人在知悉各条款以及各费用明细后,由本人签字签署优信提供的融资租赁金融类产品合同。同时,公司金融类合同均为电子签,客户可在优信二手车APP自己的账户里自行查看。
然而,别说纸质合同原件了,陈先生说,他连合同复印件都不知道长什么样,并且电子合同和当初的承诺也不一致。在现场,陈先生按捺不住了。
陈先生:你们当时有2-3人,再三向我保护,还款一年以后不会收取这笔所谓的“利息”。
优信二手车南宁分公司工作人员 梁女士:你如果有录音。
陈先生:那个业务员都不在,你找来当面跟我对质。
优信二手车南宁分公司工作人员 梁女士:你如果有录音的话,我可以把这些东西送去总部,然后再查。
梁女士表示,关于这些问题,陈先生可以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据,她可以向总部提交进行调查核实后再作回复。
消费者知情权受侵犯 优信涉嫌“套路贷”
记者在百度搜索关键词“优信二手车高额利息”,弹出相关信息约365万条,许多车主深陷高额贷款,苦不堪言。
网络截图
有相同经历的购车人,该如何维权呢?
贷款变多,车款变高,高额利息和违约金,合同贷款金额与车价不符等等,是许多在优信二手车平台购车的车主遇到的问题。记者通过查询得知,优信主要做的是B2C 模式,即优信提供平台,然后二手车行在上面卖车。所谓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从众多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来看,优信可能自己就是最大的中间商。
针对在优信二手车平台购车的车主,遇到贷款变多、车款变高、高额利息和违约金、合同贷款金额与车价不符等问题,律师表示,优信二手车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还涉嫌欺诈。
陈先生与业务员签订的买卖协议
志愿律师 唐楚安:“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商品和服务之后,消费者是有权了解和知晓 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的,而在本案中,卖方或出借方迟迟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已经签署好的相关的借款合同、购车合同,这就使得消费者没有办法明确自己在合同关系当中的权利义务,包括具体的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导致消费者陷入维权的困境。”
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贷款公司一旦被认定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就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律师也提醒,打算买二手车的消费者,签订合同过程中,一定要了解经办人的身份,以及放款主体,特别要确认放款公司有没有放款资质,避免牵扯到多层借贷关系之中。
志愿律师 唐楚安:“建议广大消费者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及时向相关方索要自己已经签订的合同,如果发现存在侵犯自己权益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认定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诚信,是所有二手车平台都将长期面对的问题。作为一家企业,赚取合适的利润,消费者都可以理解,但打着“不赚中间商差价”的口号,却大肆“套路”消费者的钱财,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这样的企业是不可能长期发展下去的,最终的结果,终将是搬起石头来砸自己的脚。
记者/法治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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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火华 责编/大玮 明珠 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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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二手车贷款8万(二手车贷款10万36期利息多少)":http://www.ljycsb.cn/dkzs/138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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