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认定无效就不用还款了吗?,下面是法妞问答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民间贷款是还保护吗
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当事人核心焦点在于: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借款人取得的资金如何处理?双方当事人基于无效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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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认定无效就不用还款了吗?
上海融孚(苏州)律师事务所高丹灵律师解答:
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在认定是借贷行为否合法时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上海融孚(苏州)律师事务所高丹灵律师解析: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注意,这里不是双方约定的利息,而是根据银行汇率情况确定的利息额。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对于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不能追缴。
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走私等非法行为的,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高丹灵律师简介
从事专职律师工作30年以上,具有比较丰富的执业经验。
民间贷款公司
这几天知名新闻媒体财新公布了一则新闻,说中国两大民间票据撮合平台同城票据网和深度票据网中的民间票据撮合板块下线,引起了票据圈的热议。
其实不仅仅这两个平台在干,其他的平台也有干的,只是没有他们干的大、名声响而已。
在这些平台推出这些功能的时候,我就觉得有问题。民间贴现违法,你提供平台,肯定不行啊,监管只是早晚的事,只是这事来的有点早。
票据是比较好的民间投资理财标的
在经济下行、房住不炒、股市大幅震动、银行理财不断走低的前提下,票据无疑是比较好的投资资产。
1、票据承兑人都是资信好的大企业。虽然是个企业都可以开具票据,但是需要市场认可度高,自身就需要具备非常好的信用才行。能够在市场上流通的,被大家认可,一般信用都比较好。所以这些票据到期不承兑的概率,是比较低的。
2、票据是从票交所系统开出来的,一般不会有假的。现在的票据都是电子票据,都是从票交所的票据系统里开具的,相比之前的纸质票据,伪造和变造票据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了。所以,票据形式的安全性一般也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了,也有的从注册虚假主体或者开具虚假银行账户然后再开票的,这种毕竟是极少数。
02票据融资只允许银行做,有点不合理
目前国家规定,只有有贷款资质的金融机构才能做票据贴现业务。具有贷款资质的金融机构,那只有银行了。
虽然,票据可以做为质押物,像小贷公司、典当行、保理公司也能做,但是因为不能再次流通,所以市场上做的并不多。
这么大的票据市场,只有银行才能做,虽说为了防范风险,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监管部门为了保护银行的利益。
但是票据也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特别是商业承兑汇票,资质信用完全不一致,意味着如果银行不认可,票据就是白纸一张了。
银行不认可的票据,风险不一定就高。
票交所还天天推应收账款票据化,也只是个梦想而已。
所以国家只让银行才能干票据贴现,其实是非常不合理的。严重制约和限制了票据的发展!
03即使两个平台下线民间撮合票据,但线下仍然有很大市场
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其行为都是受利益的驱动,是否决定做一件事一般会考虑成本、风险、收益三个最核心的要素。
从票据的民间资金端看:
民间票据贴现,承兑人的主体信用一般都比较高,所以出风险的概率并不大。
其次贴现的收益相比把钱放在银行买理财要高很多。
再次,民间贴现人又不以此为业,都是自己空闲资金持有票据,所以监管风险也没有什么。
现在经济不好,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手里还是存了大量闲置的资金,投资其他的风险又大,像信托、股票、银行理财、私募基金等,都不太靠谱。
持有资信好的大企业商票,是不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呢?
既然风险不大,又有收益,为什么不干呢?
线上不让干,线下干呗!之前也不是一直是线下干的嘛?需求决定供给嘛!
从票据的资产端:
虽然银行的资产规模很大,机构也很多,占比社融的比例很大,但是这些银行,属于同一物种,同一物种,基因一样,服务的客户和方式其实也差不多。
表面上我们的贷款规模现在很大,但其实是结构性失衡的,什么意思呢?就是不需要钱的一堆钱,需要钱的贷不到钱。
当然,监管部门也认识到这一点,加大了对银行的对中小微、民企投放的考核,但效果其实不明显。
让具有一个基因的一个物种去服务所有的类型客户,是不现实的。建立不同的资本市场和信贷市场,满足不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的金融需求,才是正确的。
票据在我们国家,虽然有支付功能,但其实是辅助,最主要的功能是融资。试想一下,票据如果失去了融资功能,还能有多少签发承兑量?
所以不管从票据的民间资金端,还是从票据的资产端,其实都是非常旺盛的。
特别是票交所新一代票据系统上线后,所有的票据都可以拆分开,最小开具一元甚至是一分,更加剧了票据的流通性。
民间票据贴现,因为新一代票据系统的上线,可能会更红火。
04任何事情,管理都要宜疏不宜堵
既然市场有需求,又灭不掉,然后大家都在下面偷偷摸摸的干,为什么不通过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引导呢?
难道就为了银行一个交代,你看,我管了,也禁止了,大家是不是偷着干就不知道了。
所以,监管部门,应该开放更多的主体从事票据融资业务,让资金和资产更加高效的对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让线下的灰色的业务阳光化,更有利于监管,防范风险。
05未来票据平台走向何方?
票据中介业务,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技术含量,很多从业者,其学历、知识都不高。这个行业其核心主要是资源。
资金方资源和票据资源!
技术含量不高,意味着转型其他的业务,非常困难。比如转型正常的供应链金融业务。
我之前受两家票据平台之一去参加他们举办的票据论坛讲话,演讲的标题是:票据中介如何转型供应链金融?
我上台第一句就说:你们绝大部分都转不了!
来参加论坛的目的核心是认识认识朋友,出来找个理由喝个酒,顺便看看风景!
虽然有些无奈,但这就是现实。
那么主要靠撮合民间票据融资的平台未来走向何方呢?
我觉得还是的围绕票据来干!去放贷更不靠谱!
1、撮合持票人和银行;
从撮合民间票据的资金方和持票人,转为撮合持票人和银行,这样就能够合法了,但这条路也是充满艰辛的。其一是银行资源不好高;最重要的一点是符合银行要求的票据比较少,银行能认可的都差不多都和银行直接对接了。有那么点信息不对称,这钱挣的也太困难。而且利润也非常微薄。
2、通过信托公司做资管计划;
找一家信托公司,做一个票据资管计划,然后把符合信托的投资人找来,购买信托计划,这样也能够阳光化。但是也有苦难,其一信托愿意不愿意干这事;其二,信托投资人是有门槛的,最低投资100万,符合要求的投资人是否好找也是个问题。
3、找个保理公司合作;
严格上讲,保理公司是不能直接做票据贴现融资的。银保监会及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于保理公司经营的规定已经明确了。
但是可以变通一下。
例如,可以把其他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把票据质押给保理公司做为增信是可以的。
例如,对于一手票据,或者能够营销到承兑人的,把交易结构设计成先有应收账款,再做保理后,再用票据进行支付,这样也可以。
4、继续线下做民间票据贴现撮合;
既然线上不能这么明目张胆的做,那就改回线下继续做。之前也是线下做,后来为了发展,为了赶上互联网科技的风口,才搞的平台。
现在看来,如果不改变交易结构,不能实现合法化,把下面的东西放在台面上来,还是不行。
但是这条路什么时候是头也不知道,哪天别被发现,被搞个非法经营、非法集资,就麻烦大了。
几个方案,哪个都没有完美的。任何事情,其实都不可能完美,既要,又要,还要、、、是不现实的。
对于选择,我们必须要做出取舍,这也是考验我们智慧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最后祝各位票贩子朋友,未来更美好!祝同城票据网和深度票据网,能够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作者:鲁顺 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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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民间贷款是还保护吗(民间贷款公司)":http://www.ljycsb.cn/dkzs/136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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