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关联方,富民浦发村镇银行被罚30万元,下面是金融界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什么是贷款资金回流
6月15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云南监管局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富民浦发村镇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关联方,最终形成不良。
为此,云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富民浦发村镇银行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银监会怎样判定贷款资金回流
9月11日,安康银监分局公布对中国银行(港股03988)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银行安康分行主要负责人为丁晓明,该行向安康市XX建材有限公司发放两笔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借道其他公司将贷款资金回流,贷后管理不到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安康银监分局决定对中国银行安康分行责令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
附通告截图:
银监会网站
更多精彩资讯,请来金融界网站(www.jrj.com.cn)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什么是贷款资金回流(银监会怎样判定贷款资金回流)":http://www.ljycsb.cn/dkzs/135665.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投放广告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