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必须、十不准”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指引发布,下面是封面新闻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小额贷款相关法规
7月14日,在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导下,成都市小额信贷协会的《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指引(汇编)》正式发布(下称《行业指引》。《行业指引》)明确了行业放贷主业、合规管理以及从业机构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工作应当遵循的操作性规范。同时向小贷公司明确提出了“六必须”和“十不准”作为小贷公司的统领性指引,其中“六必须”中强调了坚守放贷主业,完善经营及内控制度,明示年化利率,保护消费者权益,配合监管,接受监督以及严格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义务。“十不准”则对于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虚假注资或抽逃注册资金;违法违规融入资金;超过规定利率发放贷款;违法违规催收贷款;发行或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将核心业务外包;账外经营、信息造假;发布虚假广告信息以及开展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等十大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
此次发布的《行业指引》是率先同业,由成都市小贷协会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导下,协同全球知名咨询公司普华永道共同参与编撰,成为成都小额贷款行业3.0时代的“自律规范”。记者了解到,成都小贷行业自2009年试点以来,目前全市71家小贷机构13年间为三农、小微等市场主体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持,累计发放贷款近200万笔,累计放款金额超3000亿元。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程桦表示,《行业指引》的发布,通过对标全国,深入了解我市小额贷款行业合规发展中的痛点和难点,梳理出监管规定和行业发展中的空白地带。《行业指引》的发布代表着我市小贷行业正式进入3.0时代,也是要求科技金融不断融合发展、继续提升创新和风控能力的新阶段。《行业指引》将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专注主业、服务实体经济,聚集中小微、三农等重点领域经营放贷业务,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提高业务创新能力。
“本次发布的《行业指引》在消费者保护方面的内容与时俱进。”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王擎表示,《行业指引》内容非常全面,围绕小贷公司从产生、发展,以及展业、信贷管理等方面,都有很详细的规定,同时还创新性地提出了消费者保障、催收规范等行业新标准。
此外,成都小额贷款公司评价体系首批AA级和A级企业要向正式社会公布。成都市总商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获得AA级企业称号,成都市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获得A级企业称号。
封面新闻记者冉志敏 实习生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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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法律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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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化解相关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亟需明确的部分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作出规定,有利于遏制监管套利、促进规范监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高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违规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扣除后的实际借款金额还款和计算利率。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降低贷款利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监控贷款用途。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得用于以下事项: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应在公司住所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对于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以放宽经营区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属省级行政区域。
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债务催收程序和方式。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胁使用暴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侵犯人身自由,非法占有被催收人的财产,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规散布他人隐私等非法手段进行债务催收。
通知强调,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妥善保管依法获取的客户信息,不得未经授权或者同意收集、存储、使用客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信息;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借款人明确了解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
通知要求,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现有规定,暂停新增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对依照《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转型的机构,要严格审查资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此前,原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据悉,通知发布后,上述监管规定仍然有效,但与通知不一致的规定,以通知为准。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9074家,全行业实收资本9478亿元,贷款余额10043亿元。
责任编辑: 刘绪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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