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存款利息新调整:2023年3月,最新存款利息表,下面是诺哥哥和晏小妮子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农业银行作为老牌国有银行,也是目前银行网点数量最多的银行。很多底层民众,都喜欢去农业银行存钱办业务。
今天是3月6号,那目前农业银行存款的利率,都是在一个什么水平呢?
(一)活期存款
利率0.3%,一万块钱存活期一年,利息只有30块钱。目前六大国有银行,活期都是这个利息。
所以有大额的钱不用,千万不能放在活期里面。特别不划算,就是在给银行打白工。
(二)定期存款
定期一年,利息1.95%。
存10万块钱,一年的利息就是1950元。
定期两年,利息2.25%。
存10万块钱,满期两年的利息就是4500块钱。平均每一年的利息,就是2250元。
定期三年,利息2.75%。
存10万块钱,满期三年的利息,就是8250元。平均每一年的利息,就是2750元。
另外,上面的这些都是整存整取。农业银行还有定期的“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利率是同期整存整取利息的60%。
农业银行和邮局差不多,常年做定期存款的“存钱送礼品活动”。如果不想把钱存在小银行,那可以选择农业银行存定期。除了正常的利息外,还会有一些额外的回馈活动。
如果你存款的金额,超过了20万。那最好不要存定期,一定要去购买大额存单。
大额存单和定期一样安全,可以看作是有门槛的定期:20万起存。
农业银行大额存单利息如何?
20万起存大额存单:
3个月利息1.595%
6个月利息1.885%
一年利息2.175%
两年利息3.045%
需要注意的是,以前的大额存单,可以选择安月付息和满期付息两种。现在的大额存单,取消了按月付息的方式。
还有,大额存单在21年以前,尚且可以靠档计息。但是,现在大部分银行的大额存单,也已经取消了靠档计息。
大额存单除了比同期定期利息高以外,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没到期可以转让。这样就可以防止,因为提前支取,而利息全部损失。
定期存款不行,不能中途转让。你要是提前支取,只能利息全部按照活期利息结算。
1 . 国有银行存钱安全
以前说我国是四大国有银行,中农工建,其中就包括农业银行。后面才扩展为六大国有银行,加上邮储和交通银行。
农业银行作为我国老牌国有银行,存款总额接近20万亿,可以说是实际雄厚。一般的小危机、小决策失误、甚至是金融危机,都动摇不了根基的。
只要国家在,银行就在,存款就在。把钱存在农业银行,在安全方面,大可以放宽心。
2 . 银行网点众多,存取钱方便
很多人喜欢把钱存在小银行,像农商行、城商行等里面。好处很明显,就是利息会稍微高一点。
但是,也会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存取款不方便。
如果你存的是活期银行卡,那取钱还没啥影响,最多就是一个扣手续费的问题。但是,如果你存的是定期,必须去柜台取钱。一旦你去了外地,只能干瞪眼了。
我爸去年回家过年,有个叔叔找他借一万块钱。他把钱存在工作地方的一个城商行里面,存的是定期存折。现在老家,跨省,没银行柜台给你取钱。
这就是小银行的麻烦之处。
而农业银行不会,只要你所在的地方,不是山沟沟里面,镇子上面基本上都有银行网点。你不管是存钱,还是取钱,都会非常的便捷。
很多人都在说,现在银行存钱的利息,是越来越低。把钱存在银行,是越来越没意思。
这个是实情。
我国银行存款利息的趋势是什么?
慢慢的向欧美国家的“零利率”和“负利率”靠拢。
不过大家也不用担心,这个“零利率”和“负利率”,是指国家中央银行(我们国家就是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0”或者“负数”。
而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仍然是正的。只不过那个时候,存钱进银行的利息会特别的低。参考欧美和日本,大概率利息是在0.25%-1.0%之间。你一万块钱存在银行,利息就只有几十块钱。那个时候定期存款的利息,和现在的活期利息差不多。
“零利率”和“负利率”时代,是必然要到来的。也无需太过于担忧,那个时候虽然银行利息低,但是通货膨胀的速度也低。我们手里的钱更值钱了,其实就是弥补了存款利息低的缺陷!
人民银行关于贷款利率的规定
近日,合山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为8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当事人约定借款月利率为1.5%,该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保护上限是多少?看看法官怎么说。
基本案情
2018年8月4日,赵明(化名)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张大(化名)借款8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为一年,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并签订了借条,张大依约支付了借款。还款期限届满后,赵明却未能如约还款,张大多次催讨未果,遂于2023年4月将赵明诉至合山法院。
法院调解
审理中,赵明对借款本金80万元予以认可,也同意支付利息,但因其对利息的法律规定不了解,担心需支付过高利息,希望原告能降低利率。但在法庭询问其具体意见时,赵明犹豫不决,当庭未给出具调解方案。而张大认为当初因双方是朋友,才约定月利率1.5%,比一般民间借贷中的“月三分息(即年利率36%)”少一半,已属于低利息,应当得到完全支持,不同意下调利率。
了解到当事人因对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没有充分认识而对利息计算产生疑虑的情况普遍存在,主办法官采取庭后调解的方式,通过线上调解为异地当事人提供便利。
调解中,主办法官向双方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版)》中关于利息的规定,并释明本案借款行为发生在2018年,利息计算持续至今,故应当分段处理:对于2020年8月20日前的借款利息,双方约定了利率且未超过年利率24%的,原告张大主张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法院予以支持;对于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应以起诉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LPR)的四倍为上限计算。同时,张大主张逾期利息按照借期内利息计算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未超利率上限部分应当予以支持。
调解结果
据此,法官分阶段对该案的借款利息进行了仔细核算:自借款之日即2018年8月4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借款利息以借款本金8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即月利率1.5%)计算;2020年8月20日起的利息以借款本金8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原告起诉当月一年期LPR为3.65%,四倍为14.6%)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经释明,赵明和张大对利率规定、利息计算有了充分了解,赵明也放下了疑虑和担忧,同意按照法律规定计算本案利息,并提出分期履行的方案。经双方反复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自此,该案在法官专业、耐心的释法说理下成功得到化解。
法官提醒
生活中,因急需资金向亲戚、朋友借款的情况普遍存在,但对于利息部分,不少人仍存在误解,认为法律规定利率保护上限为“月三分息(即年利率36%)”并写入借条,此后引发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8月20日是利率规定变化的分水岭,如果借款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以前,起诉在2020年8月20日以后,利息应当分段计算。因此,当事人对利息的诉求要合理合法,约定的利率超过司法保护上限的,该部分诉求将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来源:合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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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人民银行关于贷款利率的规定)":http://www.ljycsb.cn/dkzs/124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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