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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生源地贷款(博士生助学贷款)

贷款知识 江西发布 原创

学费不用愁!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样申请......,下面是江西发布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博士 生源地贷款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的助学贷款。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通过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银行有哪几家?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农商银行。

三、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西籍在校大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在读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四、贷款额度是多少?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高专学生和预科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五、贷款期限是多长?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六、贷款利率是多少?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LPR5Y-0.3%),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七、借款学生如何付息?

借款学生在读书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仍由财政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

八、何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原则上,每年9月(高三第一学期)各地各高中阶段学校可启动下一年度的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通过预申请的学生,不需要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通常贷款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初-9月底,受疫情、灾情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时,贷款受理时间也会有所调整,若有时间调整,将及时通知公告。

九、学生如何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南昌、赣州、宜春、新余、抚州5地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首次贷款

步骤一:学生登录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步骤二: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步骤三: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步骤四: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说明: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身份证复印件,请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步骤五: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就读高校报到,就读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

2.续贷

步骤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步骤二:借款学生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须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如共同借款人变更,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须一同前往)

步骤三: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高校工作人员录入电子回执。

目前除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其他县(市、区)续贷可选择远程受理。

(1)远程办理的学生需自备电脑及安装支付宝APP的智能手机。

(2)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通过手机验证后,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3)提交申请后,系统会提示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果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点击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并确认合同信息后,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学生在线系统弹出的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操作,认证成功后,返回学生在线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

(4)远程续贷申请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会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短信,收到短信后,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打印受理证明。

其他具体事宜请详询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

(二)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6地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当地农商银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步骤一:学生申请

1.办理银行卡。首次贷款申请需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农商银行办理一张I类银行卡。

2.线上申请。登录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指“e百福”APP、“百福快贷”微信小程序、“赣服通”支付宝小程序),进入“贷款专区”,点击“百福助学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步骤二:资助中心审核

1.首次贷款申请需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前往当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所需材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当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窗口提供纸质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2.续贷只需借款学生在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线上申请后,当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线上审核。

步骤三:签订合同

1.首次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完成贷款审批后,系统将发送短信提醒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分别登录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借款合同》。

2.续贷。经办银行完成贷款审批后,系统将发送短信提醒借款学生登录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借款合同》。

注:如为续贷且首次线上签约,需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均登录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借款合同》。

步骤四:确认回执

就读省内院校的借款学生由高校资助部门进行回执确认。就读省外院校的借款学生可登录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自行下载电子回执,打印并交由高校资助部门盖章后,在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中拍照上传回执,当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回执。

步骤五:银行放款

当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学生回执后,向经办银行发送放款指令,贷款资金将直接发放至借款学生个人的农商银行卡中。

十、借款学生何时开始还款?

借款学生自毕业起开始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毕业后5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十一、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江西省教育厅

博士生助学贷款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96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3. 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2023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历报考。

4. 学校自主设置学科不招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报考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2)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3)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加在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4)对国家经济、行业发展等做出突出贡献。

5.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长安大学要求的体检标准。

6. 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照《长安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

8. 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按《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实施办法》(长大研〔2021〕196号)执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9.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程序

■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4月5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录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录)。

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报考类别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考取后的录取类别,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无工作、非在职)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长安大学,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定向就业”(有工作、在职)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长安大学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2023年4月16日至4月22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漏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试

◆ 考试时间

2023年4月22日。

◆ 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 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外国语考试时间3个小时,两门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 复试

复试由长安大学各学院组织,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学术水平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体格检查等。同等学历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复试期间,需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放好,不需要装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材料准备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未能通过学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完成核验;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符合长安大学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等学历考生还须提供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录取

◆ 录取资格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被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在2023年9月一次入学,不保留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 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直博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七、奖助学金及费用

◆ 学费

长安大学2023级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陕西省发改委核准的金额为准。

◆ 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如有特殊困难需要住宿,学校将根据宿舍实有床位余量进行安排。

◆ 奖助学金

长安大学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三助一辅”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激励博士生潜心科研。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定向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政策;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每年18000元、二等每年12000元(具体发放标准和评选办法以长安大学有关文件为准)。


八、其他

1. 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职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2. 长安大学将继续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及博士生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各专业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招博士生2名,其中在职考生最多1名。

3. 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请留意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考试范围及导师事宜请咨询相关的招生学院。

4. 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 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条目中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归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来源】综合整理自长安大学官网。

【版权声明】本文图文转载于长安大学官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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