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大面积亏损,储户该如何存钱?,下面是诺哥哥和晏小妮子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买银行理财产品贷款
最近在银行买理财的很多储户,算是被亏惨了。哪怕购买的是银行中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都是亏的血流。
还有不少的客户,购买的是号称“保本保息”,以前从未出现过亏损的“结构性存款”。但是结果呢?仍然亏损的一塌糊涂。
很多储户就懵了,买啥都亏,那以后该如何理财呢?
为啥银行理财会大面积亏损?首先要说明一个事情:理财在本质上就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不管你购买的是哪种理财,哪怕中低风险,或者是余额宝类型的,都存在亏损的可能性。
以前没有亏损过,不代表以后不会出现亏损。
银行理财产品,是把募集到得资金,拿去做投资。只要投资亏损,那理财产品的收益必然也会亏损的。
这一两个月的时候,几乎所有商业银行的理财,都是一个字“亏”。各种各样花式的亏,亏损到储户怀疑人生。
很多人就会产生疑问,莫非是这些银行都商议好的?准备大规模的割储户韭菜?毕竟理财在购买的时候,都要签署“风险协议”,银行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银行有意在割韭菜,基本上是不可能。但这就是一个信号!
什么信号?
以后银行的理财,不管是什么类型,哪怕是中低风险稳健型理财,或者是低风险的理财,出现亏损都是常态。
理财产品越来越不稳健了。
尤其是这两年疫情的影响,什么行业都不太景气。理财产品可能以后就会和基金股票一样,亏损和赚钱的概率,一半一半。
理财产品既然不安全,那我们普通储户该如何打理自己的钱财呢?
给大家几个小建议。
普通人如何理财才稳妥?我自己就在银行工作,一向不建议储户去购买理财产品。尤其是对于中老年人,更应该把存钱的安全性放在第一位。
1 . 普通的储户,存个定期就可以
如果你对理财一窍不通,属于理财小白类。而且,你的存钱金额也不大,就几万块钱。
那我给你的建议是,就不要去瞎折腾了,就去存个定期就可以了。
其实你可以算一下,现在定期一年利息2.0%多。你购买个家里产品,利息也就在3.0%-4.0%之间。即使理财产品收益达到,一万块钱一年就差了100多块钱而已。
倘若你只有几万块钱,一年也就几百块钱利息差别。为了这几百块钱,就让本金承担亏损的风险,真的是不划算。
你存个定期,绝对的安全,保本保息。到期以后,你就可以取本金和利息。哪怕中途需要用钱,提前支取本金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所以,你手里钱不多,就几万块钱的话,就不要去折腾了,没啥大的意义。存个定期存款,就足够很好了。
2 . 金额比较大,可以购买国债
如果你手里的钱数目比较大,只是存定期的话,确实有些不划算。那就可以去购买国债,安全性上也是绝对的安全。
国债是每个月的10号发行(每年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不发行),只要去六大国有银行,基本上都能买得到。
很多人就有一种误解,觉得国债肯定抢不到。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现在国债会从10号开始,连续发行好几天。上午9点钟发行,当天的额度,至少在五分钟里抢不完。
你早上去早一点,不存在买不到。
很多人早上起不来,睡到九十点钟才去银行。你还能买到国债,那才是真的见了鬼了。
上一期的国债,三年期利息还有3.2%,五年期利息还有3.37%。并且国债的利息,每年结算,每年都可以取出来。如果你有10万块钱,购买国债的话,一年就有3000多块钱的利息。这收益,绝对比购买理财香多了。
3 . 购买大额存单
如果你手里钱超过20万,并且三五年也绝对不会动用。那还有一个更好的存钱方法,就是购买大额存单。
像我贷款银行,天天给我发存钱的消息。她们三年期的大额存单,利率3.45%。而且,你金额足够大,还可以再和银行商议。
有20万购买三年期大额存单,满期就有利息:
20×3×345=20700元
两万多块钱的利息,很多普通家庭,三年还未必能存下这么多的钱。这个收益率,基本上就可以跑赢通货膨胀了。
最后再次提醒所有人:存钱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
只要你心存贪念,就很容易掉坑里。当你美滋滋的计算着利息的时候,说不定别人正在盘算着你的本金。
银行放款强制买理财
“银行不是说理财保本吗?为什么我投资320万元,亏得只剩2190元?”北京,一女子在银行经理的推荐下,先后投资320万元,买了一款“稳赚不赔”的理财产品,万万没想到,到期兑换时,只拿回了2190元,女子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对自己进行赔偿。
(案件来源:界面新闻)
女子名叫焦女士,十年前,焦女士因存款到期,受理财经理郭某的推荐,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起初,焦女士对理财并不放心,犹犹豫豫,但郭某称,该产品安全、保险,而且存得越多,收益越多。如果购买金额超过300万元的话,产品年化收益率最高可达13%。
如此高的收益,焦女士心动了,便在郭某得撮合之下,出资200万元,与另一储户“拼单”购买了300万元以上区间年化收益率的理财产品,约定收益为第一年12%、第二年13%。
两个月过后,焦女士再次通过郭某介绍,出资120万元购买了另一款理财产品。约定收益为第一年11%、第二年12%。
一年后,焦女士投资款到期,她第一时间联系了郭某,郭某称,兑付出了点小问题,预计三个月能返本付息,并安慰焦女士,耐心等待。
然而,焦女士没能等回投资款,却等来了基金负责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锒铛入狱的消息。
这不是明目张胆地骗钱吗?焦女士找到银行理论,但银行以不知情为由,打发了焦女士。索赔未果,焦女士将银行告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本金合计320万元及相关利息损失。
法庭上,对于焦女士的指控,银行依旧认为自己无需担责。银行认为:
1、银行未代销涉案投资产品,因此,与基金公司并不存在代理关系,郭某的私售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2、对于郭某的私售行为,银行之前已穷尽一切办法,通过建章立制、强制培训、监督管理等措施加强防范,郭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自己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能力。
3、焦女士是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购买前,已经了解了购买流程、合同、预期收益率等内容,因此,其完全有能力识别“飞单”与银行理财产品的区别,应承担必要的风险注意义务。
但银行作为利益相关人,他的话不能信,法庭是讲证据的,并不是谁强谁有理。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银行作为合同相对人,应承担理财产品的保管及安全义务。
接下来,我们通过法律方面,就双方当事人存在的过错进行简要分析:
一、就银行方面来说:
首先,郭某在实施销售行为时,基于其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销售时间是执行职务期间,销售地点是银行的经营场所,对于不熟悉银行管理规程的投资者来说,储户根本无从判断郭某是否属于履行职务行为,导致客户对真假理财的辨识度降低,客观上为郭某非法销售行为提供了条件。
其次,储户购买理财产品的原因是基于对银行的信任,而非对郭某的信任。试想一下,郭某在大街上卖理财,焦女士会去买吗?除非其能举证证明,其已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种类进行公开张贴。
但本案中,银行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已尽到告知义务,故郭某的违规私售行为构成职务行为,银行作为郭某的雇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就郭某而言:
《刑法》第176条规定,对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对行为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一般犯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郭某作为银行工作人员,明知其推销的产品并非其银行指定的合法、合规的理财产品,且涉案基金公司经营范围亦明确表明,该公司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在此情形下,郭某仍向客户推荐、销售,避重就轻,只宣传高额回报,不尽提醒义务,并且取得返点,故其行为存在过错,其行为构成侵权。
三、从焦女士的行为来看:
焦女士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交易过程中,其应当预见高利润背后的高风险,但她却一味地片面追求产品的高利润,忽略产品的真伪,进而引发财产的损失,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鉴于双方分别存在过错,酌情认定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即银行向焦女士返还160万元的本金。
一审过后,银行不服判决,仍称自己无过,选择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了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此次事件的发生,想必焦女士可以长个记性了,虽然胜诉了,但她承担的代价却是160万元的损失、320万元的利息、以及长达十年之久的维权之路,想想就心累。
320万元的钱说拿就拿,只能说焦女士太有钱了!但有钱不能任性,小编再次提醒各位储户,投资有风险,希望大家都能拥有一双慧眼,能够精准地识别出骗子的骗局。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头号周刊##320万“理财”拿回2190元谁之过# 头条热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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