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首套、二套房贷利率上调 对楼市有何影响?,下面是辽沈路行客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沈阳贷款85折
近日,有消息称,沈阳房贷利率将上调。其中首套房贷款利率由5.3%调整至5.5%,二套房贷款利率由5.6%调整至6%。
记者就此事咨询建设银行沈阳自贸区支行。工作人员称,目前执行的房贷利率是首套5.5%,二套6%,其实一直在执行以上利率,但之前通过一些渠道,会有0.2%-0.4%的优惠,可能会低于上面的标准。今后会统一标准,全部按照首套5.5%,二套6%的利率来执行。
通过电话调查,沈阳其它几家银行房贷利率还未作调整,也没有接到相关通知。
众所周知,央行为推进贷款利率市场改革,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采用LPR+基点浮动房贷利率方式计算,公式为:房贷利率=LPR利率+基点利率。目前LPR利率(4.65%)已经连续15个月未变,本次利率上调,主要是上调基点利率,基点利率上调幅度以各大银行公布数据为准。
调整前:
首套五年期LPR4.65%+65BP=5.3%
二套五年期LPR4.65%+95BP=5.6%
调整后:
首套五年期LPR4.65%+85BP=5.5%
二套五年期LPR4.65%+135BP=6%
那么,对于正在还房贷和打算购房的人来说,这波房贷利率调整对他们而言意味着什么呢?
房贷利率提升会影响谁?
首先,对于正在还贷人来说,分为两类,一类是早期执行固定利率政策,在后期也并未转成LPR,房贷还款利率已经固定,这部分人每月还款金额固定,今后不会受LPR和贷款利率政的策影响。
另外就是目前在执行LPR利率的还贷人,由于基点利率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就已固定,这部分人贷款利率只看LPR是否变化,目前LPR4.65%的利率一直未变,因此,这次房贷利率调整,对于目前正在执行LPR利率的还贷人来说,同样不需要太多担心,只要LPR利率不变,每个月的贷款金额同样不变。
对于即将打算买房的人来说,房贷利率调整将会有所影响,预计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大部分银行会上调基点利率,利率的优惠幅度将暂时收窄。房贷利率可能将会严格按照首套5.5%,二套6%来执行。
从调整幅度来看,本次调整主要影响的是二套房利率,体现在每月还款金额的差异上,比如60万贷款,等额本息分30年还,按之前5.6%利率计算,月供3444.47元,按目前6%利率计算,月供3597.3元,每月多还152元。150万贷款,等额本息30年还,之前5.6%利率计算,月供8611.18元,按目前6%利率计算,月供8993.26元元,与之前相比每月多还382元。
此次,房贷利率调整对于首套和二套涨幅有所区别,二套房首付利率提升较大,主要影响的是改善型及投资属性购房,对于首套刚需购房群体来说影响并不明显。
楼市调控以“稳”为主,利率政策未来可能放宽
全国房地产热点城市,房贷利率普遍上调。7月23日,上海宣布房贷利率由4.65%上浮至5%,二套房由5.25%上浮至5.7%。前不久,也有传言称广州将再次上调房贷利率。据贝壳研究院监测的数据显示,6月全国72个重点城市中,主流首二套房贷利率分别为5.52%和5.77%。
沈阳楼市价格整体比较平稳/李国庆摄
房地产专业人士分析,与上海、广州等房价持续上涨的城市相比,沈阳的楼市价格整体比较平稳,其实并不需要强力抑制市场需求。目前房贷市场基于的是一城一策的策略,央行分支机构会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以及房价调控目标,在国家最低加点基础上加点调整。从近期沈阳楼市表现来看,成交量和均价都出现了同比下滑。如果沈阳楼市持续下行表现,未来适当放宽房贷利率政策,并非不可能。
沈阳7月数据统计显示,沈阳新房成交量环比、同比双双出现下跌,新房均价环比下降2%,沈北新区一些楼盘推出“特价房”,变相降价,以此来提振销量。前不久,沈北新区房产局牵头,联合城建局、教育局、市场局、公安局、执法局对多家房地产企业进行约谈。联合约谈内容为,对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及降价销售行为进行重点要求。
在房住不炒的政策背景下,沈阳调控政策从去年9月推出“沈八条”开始,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就已经得到了遏制,与去年同期相比沈阳房价仅上涨2%,房价得有效控制后,调控政策依然不会消失,但调控的方向可能会出现变化,今后沈阳楼市将以“稳”为主,既不会大涨也不会大跌。
沈阳公积金贷款额度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自然资源局和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个部门连出政策,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降低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近日,沈阳市房产局、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五条,包括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实施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公寓类非住宅去库存、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优化限购区域等。
《通知》中备受关注的是第二条,即减轻首套购房家庭资金压力的“实施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通知》明确,按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二季度起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一季度的LPR-40bp调整为LPR-50bp,即由3.9%降至3.8%。4月1日起至6月30日有效。
《中国银行保险报》4月3日走访沈阳市内多个银行网点获悉,各行已执行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3.9%降至3.8%的政策。多家银行信贷人员分析,该政策对购房人群是利好,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6家银行可按“顺位抵押”办理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提出,为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对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需求,减轻购房职工还贷压力,《沈阳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经出台,并于4月1日起实施。
《实施细则》明确了商转公贷款业务两种办理方式。
“顺位抵押”方式。原商贷银行是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转公委贷银行的,可选择“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目前商转公委贷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盛京银行在沈机构,逐步将其他银行纳入商转公委贷银行范围)。在“顺位抵押”方式下,公积金贷款直接划拨至原商贷银行账户用于提前偿还商业贷款,形成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借款申请人无需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部分。
“先还后贷”方式。原商贷银行不是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转公委贷银行的,仅可选择“先还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在“先还后贷”方式下,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审通过的职工,需自筹资金先结清原商贷,撤销原商贷房屋抵押登记,而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划拨至借款人个人账户,该方式只能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贷款业务已顺利开展
4月3日上午,《中国银行保险报》走访了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盛京银行在沈阳市的部分网点,相关人员对“顺位抵押”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和步骤进行了介绍。
4月3日下午,《中国银行保险报》从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等处获悉,两家银行已于4月1日前完成系统对接,目前已顺利开展业务办理。
业内人士表示,一系列政策将会起到提振沈阳房地产市场消费的作用。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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