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商洛】西商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助推高效协同城市发展新格局,下面是二三里资讯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西安 异地公积金 贷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了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践行主流媒体的社会责任,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商洛频道开通“聚焦商洛”时政栏目,重点报道商洛市重大活动,政策动向,城市规划、重点项目、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架起政府和群众的连心桥,让当地人更加热爱商洛,让外地人了解商洛、走进商洛,支持商洛,共同助力商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生态康养之都”建设。
2月20日,西安、商洛两市住房公积金事业融合发展签约仪式在商洛举行,签订了《西安商洛住房公积金事业融合发展合作协议》。西安、商洛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就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数据共享机制、互信互贷机制、政策研究机制、人才教育培养机制等事项达成一致。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商洛公积金事业融合发展合作协议》,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西安市民来商洛购房贷款需求,2月20日,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西安商洛住房公积金事业融合发展有关业务办理的公告》,一是开通互认互贷业务。开通在商洛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业务,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商洛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二是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贷款办理资料,在受理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到商洛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业务时,通过“跨市通办”窗口快速受理,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记者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看到,已经有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办理该项业务。据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个贷管理员张丁木介绍,在商洛有购房需要的西安市民,来商办理业务需准备以下资料: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原件。2、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人行征信报告。3、购房证明材料。4、首付款凭证。5、异地贷款缴存证明(此证明可在递交贷款资料时在商洛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
自政策实行以来,商洛市公积金办理窗口日均接听电话咨询80余次,现场咨询30余人次。公积金个贷管理员张丁木表示,有意向来商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群众,可通过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和官网了解详细信息。
西安商洛住房公积金事业融合发展旨在推进两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跨市合作,形成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城市发展新格局,标志着西安、商洛打造西商融合共同"生活圈"迈出重要步伐,是商洛市紧抓西安都市圈建设战略机遇,着力打造西商“生活圈”“生产圈”“生态圈”,形成基础并网、产业入链、生态同建、服务共享的一体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对于商洛加快跟进大西安、服务大西安、融入大西安,推动“双对标、双50”战略目标实现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视频链接:
【聚焦商洛】西安商洛公积金支持“互认互贷”,办理业务需准备这些资料
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申文婷
西安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
可支付异地房租
《通知》明确,试点区域为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示范区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
职工及配偶(以下统称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租赁提取条件;申请人任意一方在一体化示范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在一体化示范区内跨区域租赁住房。
一体化示范区异地租赁提取方式和额度参照缴存城市提取方式和额度执行。
申请人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后,依托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向租赁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申请人家庭(含单身家庭)房屋状况、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等信息。
租赁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情况后将信息反馈给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的,提取资金按规定转账到申请人本人账户。
(申请流程)
2022年起
这些地区公积金提取有新变化
天津: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根据《通知》,职工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该政策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2027年4月30日废止。
西安:职工贷款未还清前也可提取公积金
通知明确对于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
该政策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四川、重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不用再往返跑
4月27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第三次联席会暨住房公积金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发布会举行,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两个事项可实现川渝通办、全程网办。
四川达州:实行父母或子女公积金提取互助
通知明确了两点:
一、实行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互助。允许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成年子女或父母贷款。
二、在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本通知自4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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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西安 异地公积金 贷款(西安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http://www.ljycsb.cn/dkzs/119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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