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使用公积金账户委托自动还贷,这就是个很大的坑,下面是见闻笔记本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公积金委托还贷是指从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每月自动扣除一定金额,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的一种方式,可以还公贷也可以还商贷,但必须公贷全部还清才可以还商贷。条件是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委托还贷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加上1个月的可用还款额,我们账户中就沉淀了13个月的月缴存金额。
现在公积金存款利率为1.5%;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房为3.25%。问题就出在这个存贷的利率差上。
举个比较普遍的例子:
小明公积金贷款30万,期限20年,利率3.25%,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每个月需还款额为1702元。
假如小明每个月公积金为2000元,还贷后略有结余。签订委托自动还贷后,账户内正常余额在2.6万以上。
如果不签订委托还贷协议,每个月15日手动在线还一次,账户内余额可以保持0。
两个比较,签订委托还贷协议后,相当于我们2.6万以1.5%利率存。存款为每年结息,每年利息为390元。
假设我们未签协议,2.6万一次还本金。贷款30万较少2.6万,变为27.4万,每个月还款额则为1554元。
1702-1554=148元,每月少还贷款148元,全年就是1776元。
就是每月15日一两分钟动动手指,全年就节约1386元,何乐而不为呢。手动还款现在也很方便,线上都是可以直接操作的。即使哪个月忘记了,也没有问题,我们公积金贷款一般也都和承办银行签订了自动扣还款,也会从我们自己银行卡里扣还。
以上是按最低情况算的,还有一种情况随着工作年限变长,工资提高,公积金也变高了,每个月的缴存额都超过还款额,有结余。这时候我建议大家每个月一缴存,就手动全部还款,采用部分还款方式。一句话就是充分利用好公积金账户了每一分钱,不要资金低效沉淀。
南京市直接在南京公积金APP上就可以每个月在线还款。委托还贷协议终止也可以直接在线上办理。
南京公积金APP截图
这里比较的还是公积贷款,如果是商贷那坑就更大了,因为商贷利率更高。
我自己之前一直是签订委托还贷,每个月自动还,从来没关注这。我估计大多数人会和我一样,平时不会关注到这个。二月份的时候听其他朋友说到这些,才关注下自己账号,里面沉淀了5万多元,这还是这几年在民企干活,没按实际工资缴纳公积金。
我把委托还贷协议终止,又把余额全部还款后,每个月还贷额比以前少了近700多元,我这还是贷款本来就不剩多少年了的情况。剩余贷款期限越长,委托贷款坑越大。
当然签订委托自动还贷也有它的优点,比如省去了每月手动还款的麻烦,但从资金使用效率的角度来看,是非常不划算的。
自己的生活经验分享,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委托贷款流程
二手房屋买卖一般有房屋中介公司撮合而成,买卖双方是否可以共同委托同一代理人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银行贷款事宜呢?也就是一手托两家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规定,双方在明知委托同一代理人的情况之下,在法律上是没有障碍的。
但是,一般情况下,代理人是严禁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行为的,在双方明知的情况之下只是例外。在双方代理中,代理人集几方意志于一身,实质上仅有一个意思表示,没有协商余地,这使被代理人利益容易受损。各国立法大多明文禁止,但我国民法典也原则上禁止,许可只是例外。
在办理具体委托事项时要特别注意,一般不要委托同一个代理人,除非是非处分性行为,避免使自己利益受损。
与"一手托两家"的双方代理相似的是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民事行为,也属于代理权滥用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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