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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贷款楼盘(成都市公积金贷款)

贷款知识 成都高新 原创

11月1日起,成都公积金贷款有变(附政策全文),下面是成都高新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成都公积金贷款楼盘

“原来政策规定,异地转入本市的职工,须在本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新政策执行后就要取消了。”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更好地满足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防范公积金贷款风险,从11月1日起,将施行调整后的《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中‘关于异地转移职工的相关事宜’一项明确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如前后缴存时间连续未中断,则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缴存余额根据原缴存地中心、现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相关资料合并计算。”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四川日报记者,上述缴存资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部门核实认可后,方可纳入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同时,关于配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夫妻两人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应满足所有贷款申请条件,其配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65周岁的,可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配偶的退休金、养老金等不纳入月收入计算。

另外,新政还规定,“所购再交易房的楼龄超过30年的,不得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信息来源:四川日报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原文:

编辑:周祎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

来源: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6月14日讯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将调整期房、现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属地化办理的规定。据悉,相关事项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

原文如下: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借款人:

为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担保方式,简化办理流程,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现就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相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期房、现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

期房、现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调整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和所购房屋作抵押相结合的担保方式,不再由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不再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相关手续。

二、调整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属地化办理的规定

申请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买卖双方可自主选择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服务大厅或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申请办理。取消“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域的受托银行提供资料”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一)上述事项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再交易住房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积金〔2016〕54号)同时废止。

(二)未尽事宜,参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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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成都公积金贷款楼盘(成都市公积金贷款)":http://www.ljycsb.cn/dkzs/119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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