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林间号!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车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手机租机

林间号 > 贷款知识 > 贷款的调查报告范文(银行贷款调查报告范文)

贷款的调查报告范文(银行贷款调查报告范文)

贷款知识 中国千顺 原创

金融之贷款中介调查研究报告摘要(二)(千顺万顺),下面是中国千顺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贷款的调查报告范文

(深圳某区调查显示,比较活跃的金融之贷款中介就超过100家。确实满足了一些刚需,但也成为投诉的重灾区。)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正确的贯彻落实同样也离不开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获得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

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强调,“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科学性和实效性”。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让数据说话,巧用数据、妙用数据、活用数据。本报告是对金融之贷款中介的调查研究,摘自深圳市钱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调研报告。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数字科技大有作为。

【一】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

上篇已经介绍,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北京召开“催收国家标准研制与催收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工作会。会上介绍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催收标准)的研制工作。

【二】研判

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也就是我们传统中所定义的:无抵押贷款贷后还款电话提醒业务,这类信贷贷后提醒业务特点是:小额(2千-10万);无抵押(纯信用);互联网放款(线上申请、放款、还款);相关的贷后管理也是通过网络(短信、电话等)。

其次这类电催机构都是典型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一些大型的电催公司往往都超百人,甚至千人,而且人员流动性非常大;一般都是按人头计算收益,不同性质甲方公司(银行、信用卡、小贷、消金等)、时间段(M3/M6/M12,债权外包)债务提醒的接通率、话术都是不一样。另外除几个团队长或业务骨干,其他催员都是极低底薪(甚至无底薪)、极高提成,所以催员往往为了业绩屡屡触碰“红线”,真是各种“软硬暴力”手段一起上,冒充公检法、爬通讯录、电话呼死都是常规操作,行业及其缺乏相关的管理和约束,进而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前几年甚至有逼死债务人的情况)这份风控指引也是在这种背景下制定的。

在金融机构在催收业务上,往往更多使用AI催收,这种人工智能的机器人一方面可以通过设定好的问答话术,客观陈述事实并做出合理提示,另一方面无论是债务人如何回复,可以保持冷静的语气,不会被债务人的言语激怒。当然,作用十分有限。

不可控的外包机构是造成暴力催收事件的主要原因,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声誉风险较大。因此,当前部分机构已经暂停了与外包机构的合作,转而组建自己的催收团队。当前不少持牌金融机构已经对催收业务构建起了一整套催收流程。例如:在发现债务人逾期后,银行先发送短信提醒;如若不还,则进行语音电话提醒;而然后是电话交涉。一些个人信贷人员,银行在反复催收无果后,也不会对之过分催收,部分资产会当作银行不良进行处置。

在暴力催收事件中,经常出现贷款平台或金融机构要求获取手机通讯录信息的授权,在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后,“曝通讯录”来给借款人和与借款人有关的其他人施压,以达到催收目的。同时,在催收过程中,无限制、不分时间地进行催收,也成为暴力催收中常见的现象。

催收并非都是暴力的,而是金融机构维护自身权利的合理合法途径之一。当前,随着监管部门暴力催收的整顿日益加码,正规持牌机构的暴力催收现象几乎已经绝迹。但部分利用 “反催收”、代理维权的灰色产业,通过引诱金融机构和催收机构不当催收,进而恶意投诉、煽动闹事、借助舆论压力达成目的,也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在社会层面诱发更多风险。

确实 ,此前催收行业良莠不齐,经常会出现暴力催收等问题。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的整顿,持牌贷款机构基本不会存在暴力催收问题。正是由于没有统一标准,一些‘反催收’、非法代理维权的灰色产业利用了这一空白,助长逃废债行为,对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有小额贷款公司行业人士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尽管距离《催收标准》正式出炉还有一段时间,预计该标准将有利于金融行业构建正常的催收业务秩序。

【三】整治的现实困境,例如助贷

只需手机申请,最快几分钟就能借到三五千元。此类通过互联网平台服务小微群体的“现金贷”业务规模庞大,中低收入者的确对“现金贷”有需求,它是传统信贷业务的补充。不过,一些助贷机构存在虚假宣传、暴力催收、高利贷、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

一、缺乏对助贷行业的监管政策

我国监管法律法规中既没有在法律上界定“助贷”概念,也没有对助贷融资定位、产品价值、消费场景和数字保护等问题进行规范,对助贷立法长期处于空白状态,给助贷业务正常发展与监管带来负面影响。

在当前监管体系中,地方银保监局负责银行助贷业务指导与监督,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助贷机构的助贷业务与风险监管,互联网协会、小贷行业协会对助贷机构进行合规审查和日常管理,涉及到征信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范畴则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管。此外,助贷机构还接受发改委、网信办等部门对平台经济、反垄断、数据安全等方面监管。

二、助贷机构收费标准不甚明确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要求助贷机构不得直接收取担保费用,但助贷机构应该如何收取服务费以及收取多少服务费并没有明确规定。

实践中,一些助贷机构通过各种名目向借款人收取费用以覆盖其成本,导致助贷机构的服务费与资金利率之和极易超过年化24%,引发借款人和监管层不满。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报告显示,消费者投诉网贷成本高,部分网贷产品名义上利率低,但是叠加服务费、保险费、担保费等各项费用后,实际利率高达40%。

三、行业乱象不止

(一)“反催收联盟”、非法代理退费退息等行为呈现运作模式“产业化”、宣传方式“网络化”、蔓延态势“扩散化”等特征。

非法代理退费退息:非法代理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编造贷款或信用卡等金融事项违规办理事实,伪造证据材料,以消费者身份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或诱导消费者通过缠访、闹访等不正当手段维权。

近年来,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以“代理处置债务”的名义,发布以“停止催收”“反催收”“全额免息”“停息挂账”等为标题的广告,冒充法律工作者骗取消费者信任,获取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收取高额代理费用,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二)暴力催收问题时有发生

参与现金贷的借款人大多是长尾客户,缺少信贷记录,信用状况比较差,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借款发生违约的概率高,根据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现金贷行业的平均逾期率大致在20%-30%之间。部分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机构通过自建催收团队负责催收,部分平台则是雇请催收公司进行催收。催收人员起先一般采用短信、电话等方式对借贷人进行催收,一段时间后若借款人依然未还款则会采取“骚扰型”为主的“软暴力”等手段,通过威胁、恐吓给借款人造成心理压力,再就是进一步联系借款人的家人、朋友等督促借款人还款。

虚假宣传、高利贷

舆情显示,借款人被“门槛低”、“放款快”广告宣传所吸引,但借款之后发现,贷款合同中虽然标出的利率较低,贷款平台也明示年利率低,然而实际综合贷款息费远不止于此,甚至超过24%。

银行贷款调查报告范文

近日,陕西‬宝鸡凤翔区原检察院检察官张广杰实名反映:2014年8月,他帮邻居焦某强担保贷款20万元,结果发生逾期。因在诉讼时保全了证据他才发现,此前焦某强在银行已有30万元贷款,而自己竟然也是这笔贷款担保人,他坚称并没有为焦担保这30万元贷款。同时还在因诉讼保全证据后银行提供的证据材料里发现诸多疑点。

邻居借款20万后跑了

曾一直供职于宝鸡市凤翔区检察院的原检察官张广杰近日回忆道,自己和焦某强是10多年的邻居,对方在小区附近还开办了一家加工厂,从事电气焊和机械加工,“人看起来很实在,经济状况也不错。”

2014年8月,焦某强找到张广杰,说自己计划扩大加工厂的生产规模,想贷款20万元,用于购买机械设备,希望张广杰能给自己作借款担保人。张广杰就随口答应了。

2014年8月27日那天中午,自己的爱人下班后,利用午饭时间,到凤翔县农商银行下属的原石家营信用社,帮助焦某强办理贷款手续。同为借款担保人的牛某是县城一家单位的门卫,和老伴也没顾得吃饭,和大家一起拍摄了“贷款面谈面签影像”资料。

张广杰事后在诉讼材料中看到,那笔20万元贷款在申请当日就获得批准、发放。

两年后的2016年8月的一天,焦某强又找到张广杰,“他说那笔20万元贷款,钱他还在用着,让张广杰继续签字做担保。这次张广杰在石家营信用社,又签字办理了一遍续贷手续。”

“自从办理贷款担保后,银行一直没和我联系过。” 张广杰发现异样是在约半年后。到了2017年1月中旬的一天,他所办的凤翔县信用联社银联卡被锁住了。另一位担保人牛某在信用社开设的两个账户,也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被“冻结”。原因据信用社办理货款的工作人员说,是焦某强的20万元继续贷款没有获得审批。张广杰、牛某督促借款人焦某强尽快还款。“他嘴上答应地很好,可是过了几天时间,他和老伴两个人连人影都不见了。此后至今杳无音讯。”张广杰说。

张广杰:贷款材料疑点重重

2018年2月中旬,陕西凤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张广杰、牛某夫妇一案起诉状副本由凤翔法院送达,要求保证人连带承担付款责任195460元本金及利息。

张广杰和牛某手上并没有那笔20万元贷款的任何材料,2018年3月初,随向法庭申请对该笔贷款全部档案材料进行了“证据保全”。

疑点一,有关资料显示的担保人信息与实际不符。“拿到“证据保全”材料一看,才发现早几年前焦某强还有一笔30万元贷款,担保人竟然还是他,而且材料填写的关于他的个人信息有误。”张广杰认为,有人为了办理贷款编造了他个人信息。

张广杰注意到,2014年8月27日,焦某强申请20万元贷款当日,审核、发放贷款的原石家营信用社,在10:36:05查询的担保人张广杰《个人信用报告》里,竟然有人编造了张广杰的工作时间、职级、通讯、户籍等一系列信息,居住地址也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凤翔县城关镇纸坊火星一组,“其实我和那个村没有任何关系,没有亲属、同学、朋友,连个认识的熟人也没有。”

张广杰发现在他的个人征信报告里显示他对外“担保金额30万、担保本金余额30万”;而在《保证人明细情况》写有:张广杰为“焦某强保证30万,已结清。”

张广杰向媒体确认,自己此前根本就不知道焦某强有贷款30万的事情,自己也未参与过“保证30万”之事。

张广杰表示,他向银行提出,既然自己曾是焦某强30万元贷款的保证人,银行应该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张广杰签署的保证书或者保证合同。银行当庭答复要去查,结果一直没有提供。再后宣称,这些资料已过保管期限,银行方面已作销毁处理。

疑点二,借款人多处签名笔迹不同。张广杰比对发现,“借款借据”上签署的“焦某强”的字样明显与档案资料里2014年8月27日当日同一天的2份《借款申请书》《个人借款合同》、《客户谈话备忘录》、《个人客户提款申请书》里“焦某强”的6处签名,“不是一个人的笔迹,明显属于伪造。” 张广杰提出笔迹鉴定,但未获得法院支持。

疑点三,2014年8月27日,贷款人原石家营信用社在10:35:19查询的借款人焦某强的“《个人信用报告》里,有三处显示:焦某强在石家营信用社,有30万元逾期、未结清、本金分文未还的贷款。但当日的“贷款调查报告”却有:“经查询,借款人申请贷款前,在本社(行)系统内共有贷款0笔0.00元”的相互矛盾的结论。

为何这样?张广杰说,银行的解释是个人信用报告信息更新滞后。

“综合上述信息资料,我分析认为,焦某强此前的30万元贷款,直到2014年8月27日那天仍然没还清。焦某强贷款20万元其实就是‘借新还旧’,用于归还30万贷款的逾期贷款。从签字笔迹前后不一样可以推断,焦某强虽然贷款成功,但并没有领到钱。真正拿到贷款的是银行。”张广杰如此说。

银行凭证需要出示,是否可以直接扯下来?

银行在庭审阶段,出示了四份“收回贷款凭证”的第一联“收回贷款本金贷方凭证”,以此说明焦某强在2018年8月1日还款20万元、 8月2日还款4万元;8月5日还款5万元,8月6日还清了1万元借款本金,同时还结清了4.05元的利息。

张广杰和代理律师却从银行提供的证据上,发现了诸多疑点。“这四张证据都是独立成页,左上角的“借款人”“户名”字迹完整清晰,这种情况显然与事实不符,因为这些票据早已装订成册,应该在“会计凭证”的票本内,即使复印,也因为左上角重叠而形成阴影,从而形成缺失。

张广杰要求银行提供“会计凭证”中的“收回贷款凭证”原件。“结果发现四张“收回贷款凭证”原件是折叠左上角,用浆糊粘贴然后又附着在‘会计凭证’里,这显然不符合财务制度,甚至涉嫌违法。

有关法院判决书显示,银行在答辩质疑时表示,收回贷款凭证是当时票据已经装订在款及凭证里面,为了复印明显扯下来复印的。张广杰质疑作为银行凭证可否如此随意扯下来再粘贴上去。

“法院强调我们给焦某强贷款做担保时的签字是真实意愿的体现。在焦某强跑路之后,法院对我和牛某的银行卡做强行扣款处理。”张广杰认为,银行也有一定的责任:没有落实好贷款"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

笔者曾就以上张广杰提出的几点质疑向凤翔县农商银行求证,有关接待人员收取材料后表示需要内部了解后再做答复。截至发稿,未接到凤翔县农商银行关于此事的任何回复。

【来源:人民正义网】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贷款的调查报告范文(银行贷款调查报告范文)":http://www.ljycsb.cn/dkzs/116327.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投放广告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