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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房贷款政策(昆明公积金贷款政策)

干货!昆明买房银行认贷不认房,公积金认房又认贷,下面是昆明楼市一线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昆明房贷款政策

划重点!

最近,有粉丝向楼市君询问,称在买房时经常听到“认房、认贷”的说法,但不太清楚两者具体的含义,以及昆明实行的政策。

今天,楼市君就把干货整理好了,接着往下看。

认房、认贷有区别

主要构成3种不同情况

首先,来看下“认房、认贷”的含义。

“认房”指的是购房者买房贷款时,如果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查询后,显示该购房者名下有房,再次买房贷款将按照二套房及以上处理。

“认贷”指的是购房者买房贷款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查询到该购房者名下有房贷,再次买房贷款将按照二套房及以上处理。

昆明城市航拍(昆明楼市一线摄)

一般情况下,买房贷款时会遇到以下3种情况:

1.认房也认贷。

认房也认贷指购房者贷款买房时,只要名下有不动产登记或有房贷记录,都会被界定为二套房(及以上)

2.认房不认贷。

认房不认贷就是在办理住房贷款时,不考虑购房者的历史贷款记录。

即如果购房者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名下无房,就按照首套房认定;若购房者名下有房,则无论是否有房款,无论房款是否还清,都以二套房(及以上)来界定。

3.认贷不认房。

认贷不认房指的是不以购房者(或家庭)名下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而是以是否有贷款记录、贷款是否还清为标准。

如果购房者未还清之前的房贷,那么再次购房将按照二套房认定,如果已还清首套房款,再次办理住房贷款也按照首套房认定。

图源:图蜗授权图片

昆明商贷认贷不认房

公积金贷款认贷也认房

关于认房认贷,不同城市实行的政策并不一样,那昆明如何呢?

楼市君咨询了几家昆明主流银行,目前,在昆明买房,商业贷款实行的是“认贷不认房”

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在认房、认贷方面也有区别。

目前,昆明公积金贷款实行的是“认房也认贷”,不管是婚前、婚后、全款、贷款、贷款结清、卖掉的房,都算在内。

比如,名下曾有1套房,卖掉后属于无房无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也算二套。

再如,名下有1套房,商业贷款未结清,再次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也按二套政策执行。

另外,按照现行政策,昆明不受理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昆明城市航拍(昆明楼市一线摄)

最后,关于认房、认贷,你还有什么想了解的?

楼市君在留言区等你!

昆明公积金贷款政策

来源:凤凰网房产

今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的通告,原文如下: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35号),为充分提高公积金使用率,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改善居住条件的积极作用,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职工开户满6个月(含)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三)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政策调整自2020年 5 月6日起执行。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30日

资料显示,在本次调整之前,昆明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条件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且开户满12个月以上、信用良好、具有还款能力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由12个月调整到6个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积金的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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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昆明房贷款政策(昆明公积金贷款政策)":http://www.ljycsb.cn/dkzs/115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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