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更多银行将个人不良贷款卖给第三方,这么做合法吗?,下面是毒舌财经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个人贷款 转让
银行将不良资产打包售卖给第三方并不是什么新闻,很早就存在了,只是很多债务人可能没有接触过而已。
实际上每个银行每年都有一定比例的不良资产,从各大银行的实际情况来看,不良资产比例大约是在0.5%~3%之间居多,个别小银行不良率有可能达到5%以上。
对这些不良资产,如果完全由银行处置,银行没有那么多精力,这会降低银行整体资产的运行效率,所以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银行是可以将这些不良资产集中打包给一些资产管理公司的。
而且在这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银行将这些不良资产打包给第3方资产管理公司不需要通知债务人。
根据财政部、原来的银监会所发布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发布转让公告,转让债权资产的金融企业和受让资产管理公司要在约定时间内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通知债务人和相应的担保人,公告费用由双方承担,双方约定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债务人的除外。
另外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回复,银行转让债权不需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通知义务。
所以在现实当中很多银行转让债权其实都不会直接当面或者书面通知债务人,而是通过报纸公告的方式来对外发布公告。
对于这种公告方式,如果为债务人有异议的,他们也可以找到银行理论,但只有银行能够找出他们在省级以上有前影响力的报纸发布债权转让公告的,就表明银行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
不过在银行将债务转让给第三方之后,很多人都担心会被这些第三方骚扰或者进行暴力催收。
而且在现实当中确实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有些银行在将不良贷款或者不良信用卡转让给一些资产管理公司之后,这些资产管理公司又可能再次转让给一些民间的第三方催收公司。
这些催收公司会跟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协议,他们会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提成,每追回一笔钱他们就可以获得比较可观的提成,因此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他们就不惜通过暴力恐吓,虚构法律文书等方式来给债务人制造恐吓。
这种违法催收行为是监管部门所不允许的,而且监管部门在相关文件当中也明确提到,银行在转让不良资产的过程当中并不能随便转让,而是有严格的转让对象以及严格的转让流程。
正常情况下银行出售不良资产,主要通过招标、竞标或者拍卖等方式进行,但是参与银行不良资产拍卖的资产管理公司必须符合一些硬性条件。
根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资金100亿以上,取得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按照这条规定,真正能够接收银行不良资产的企业必须是得到监管部门许可的相关企业,对一些没有资质、没有牌照的民营第三方公司,他们是不能直接接收银行不良资产的。
另外,按照原来的相关规定,有一些资产是不能随便对外转售的,这些资产包括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资产;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资产;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资产;个人贷款(包括向个人发放的购房贷款,购车贷款教育,助学贷款,信用卡透支,其他消费,贷款等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各类贷款)等等。
看到这很多人都觉得银行将自己的信用卡或者房贷车贷转让给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是不合法的。
但这条规定是旧的规定,到了2021年1月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这个通知出来之后有部分银行可以批量转让零售类不良资产业务,根据银保监会的第1批试点名单,包括国有六大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的银行获得了首批试点资格,对于这些试点银行,他们可以将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类贷款,进行批量出售。
不过到了2022年12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这次通知将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纳入试点机构范围;将注册地位于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甘肃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纳入试点机构范围。
所以从2022年12月30日之后,有很多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都是可以将旗下的一些个人不良贷款转售给一些资产管理公司的。
目前这些试点银行的零售不良资产主要通过银登中心进行转让,上面会有各大银行经常发布的一些不良资产包。
所以最近几天时间,有很多用户的不良贷款,不良信用卡余额遭到一些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催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但不管银行有没有出售这些不良资产,不管是银行自己催收,还是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催收,或者由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再次出售给一些民间催收公司,他们都必须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不能采取一些暴力手段进行催收,比如恐吓、殴打、威胁等各种手段。
如果大家遇到一些第三方催收公司采用暴力手段进行催收,大家可以进行录音或者视频举证,然后将这些证据交到当地的监管部门,一旦监管部门介入之后,这些催收公司包括转让资产的银行都会受到相应处罚的。
个人贷款转贷
今年以来,各大银行纷纷推出了多款低利率的经营贷、消费贷,不少贷款中介也推行了转贷业务,这让不少在几年前高利率“站岗”的购房者心中暗流涌动,希望可以“转贷降息”。但记者调查发现,以经营贷、消费贷等方式提前还房贷暗藏多处风险,专业人士提醒借贷还需量力而行。
90万元贷款可省几十万利息?
2021年,来自外地的李先生购买了桂林市区一套漓江边的大户型,总价115万元,贷款90万元30年。李先生当时办理的银行贷款利率是5.8%,利息约100万元。李先生的收入还是比较高的,当年月均收入两万的他,并不觉得压力大。如今因工作调动,他的收入大幅下滑,这让李先生萌发了“转贷降息”的想法。
李先生介绍,当年买房首套6%以下的利率就要“偷笑”,但时隔两年,不仅房价下跌,利率还大幅下调,如今桂林很多银行的首套房贷款利率低至3.9%,瞬间感觉自己亏了几十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高利率“站岗”的购房者和李先生一样都有着“转贷降息”的想法。李先生关注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有各种转贷广告,他还不时接到贷款中介的电话,表示可以帮忙转贷,降低利率,节省利息。“如按照3.9%的利率,贷款90万元30年,我原来100万的利息降至63万元,节约了37万元的利息。”李先生说,这两年自己收入有所降低,随即对转贷非常心动,毕竟要工作好多年才能赚回这37万元。
郑女士也是“转贷降息”其中一位。她在本地经营一家公司多年,目前正准备办理经营贷,她打算用公司的资质申请贷50万元,把房贷提前还清。郑女士认为,这样的操作可以节省不少利息。
需求催生“中介”生意
记者走访市内的金融市场了解到,目前桂林各大银行有个人信用贷、经营贷等多种贷款项目。特别是今年以来这些贷款项目利率低,额度高,贷款年限3到10年不等。
以工商银行为例,目前该行有个人房产抵押组合贷款,贷款利率低至1.65%,额度较高,用途以经营或消费为主,最长可贷10年。也有个人信用贷款,依据个人信用来评估,有的可贷20万元,利率不到4%。
桂林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也推出了低利率的消费贷款,如交通银行的惠民贷最高额度有50万元,桂林银行速贷3人成团可以享3.85%的利率优惠。
据工商银行桂林三里店支行信贷业务工作人员介绍,近期为刺激消费,银行推出了这些低利率的消费贷,如个人信用贷、房产抵押贷、经营贷……因为利率低,不少市民也前来办理。
这其中,就有像市民李先生、郑女士这样的“转贷降息”客户。
据介绍,因为一些银行的消费贷利率低,不少购房者会通过申请消费贷的形式,成功从银行贷出一笔钱,再通过其他方式周转,把这笔钱提前还到房贷里,从而实现转贷降息。
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市民正在办理的转贷业务分为两种渠道,一种是个人通过银行申请个人信用贷款、房产抵押贷、经营贷等,另外一种方式,则是通过贷款“中介”来进行贷款。
桂林一位贷款“中介”方先生表示,当前就有不少前几年买房的购房者正在办理转贷业务,但是受到自身资金或者其他因素的限制,需要借助“中介”完成贷款,因而催生了“中介”市场。
据了解,贷款“中介”先帮客户垫资结清银行贷款,再将房子抵押给另一家银行申请经营贷,客户再用到手的经营贷给付“过桥”手续费和“中介”借款,曾经的高利率房贷变成了低利率的经营贷。
“贷款中介就是帮忙操办贷款,需要收取中介费用,最终也要到银行办理,只是这个过程有‘中介’帮忙。”方先生说,“贷款中介垫资帮客户结清房贷,这中间的费用,称为过桥费,一般收取垫资总额1.5%到3%的手续费。根据垫资额度来确定手续费,垫资额度越高,手续费就更高。”方先生说。
“转贷降息”背后风险不小
“中介”为客户办理的“转贷降息”能省下不少钱,但却没有告诉客户背后的风险极大。
记者了解到,央行三令五申,经营贷主要用于经营生产,提振实体经济,严防流向房地产。而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降贷操作,基本都属于经营贷变相流入楼市。对此,2月28日,广西银保监局专门发布消费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理性看待提前还贷,认清其中隐藏的风险,勿入转贷“陷阱”而导致合法权益受损。
此前,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就曾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因此,房贷“转贷降息”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
银行业内人士结合以往经验表示,一旦被银行查出款项未履行“贷款用途”的相关规定,银行有权宣布贷款到期,提前抽贷。一旦被银行抽贷,征信也会受到影响。
另外,银行的消费贷,如个人信用贷款、房产抵押贷、经营贷款年限较短,一般是5年左右,最长不过10年,而且额度较低。如果通过消费贷来提前还房贷,看似节省了利息,但会增加月供,增加短期的财务压力,对于普通的工薪阶层来说并不现实,一旦出现财务资金周转困难,也会给个人征信带来污点。
同时,如果通过申请经营贷,银行也会抽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流水,不少贷款中介通常会通过非正常手段,伪造银行流水、营业执照等,从而加大了违规风险,严重者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实际上,经过一番操作的“转贷降息”,过程复杂,需要支付“过桥”费和手续费,而且面临贷款周期较短等困难,如果玩不转,那将是另外一个坑。因此,业内人士提醒,借贷需量力而行,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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