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积金业务需要网上预约办理?权威解答来了→,下面是成都发布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现房公积金贷款
近日,成都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称,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窗口业务办理,提升窗口服务承载力,调增每日可预约排号量,全力保障缴存单位和职工的业务办理需求。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窗口业务办理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安排部署,按照市网络理政办关于积极推行“网上办”“预约办”的工作要求,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已全员复岗,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承载力,调增每日可预约排号量,全力保障缴存单位和职工的业务办理需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选“网上办”
网上办理渠道
业务类型
具体业务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
(单位)
缴存业务
设立个人账户、注销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启封个人账户、托管个人账户、调整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内部转移、汇缴登记、补缴登记
“成都公积金”APP
提取业务
无备案租房提取、离退休提取
综合服务
联名卡签约、在线服务协议签约、密码重置和修改、手机号码修改、消息订阅
查询服务
基本信息查询、缴存信息查询、提取信息查询、贷款信息查询、服务网点查询、排号信息查询、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电子证明
贷款额度证明、异地贷款证明
“成都住房公积金”
微信公众号
查询服务
基本信息查询、缴存信息查询、提取信息查询、贷款信息查询、服务网点查询、排号信息查询、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综合服务
密码修改、手机号码修改、消息订阅
电子证明
贷款额度证明、异地贷款证明
天府市民云APP
提取业务
离退休提取
查询服务
基本信息查询、缴存信息查询、提取信息查询、贷款信息查询、服务网点查询、排号信息查询、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电子证明
贷款额度证明、异地贷款证明
二、强化“预约办”
(一)为减少大厅人员聚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原则上只开展预约服务,恢复现场排号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上预约
网上预约渠道
业务类型
具体业务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
(个人)
提取业务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购买异地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联机委托提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租住自住住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出境定居、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死亡提取、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
(开发商)
贷款业务
申请期房、现房公积金贷款
“成都公积金”APP
提取业务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购买异地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联机委托提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租住自住住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出境定居、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死亡提取、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缴存业务
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转入业务
“成都住房公积金”
微信公众号
提取业务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购买异地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联机委托提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租住自住住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出境定居、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死亡提取、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缴存业务
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转入业务
(三)热线预约
热线预约渠道
业务类型
具体业务
028-12329住房公积金咨询服务热线
贷款业务
再交易房(二手房)和已在网上预约失效的期房、现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缴存业务
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登记、单位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个人客户号合并、异地转移、多缴退款、暂收登记、延缓缴存、降低缴存比例、应汇缴时间调整等
(四)请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服务大厅,避免长时间等待造成大厅内人员聚集。进入服务大厅请务必佩戴口罩,并配合身份核验和体温测量。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如有疑问,欢迎拨打住房公积金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1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渠道:
1. 24小时公积金热线服务:(028)12329
2.成都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
3.微信公众号“成都住房公积金”
4.手机App“成都公积金”
5.“天府市民云”手机App
手机App
天府市民云
来源 | 成都住房公积金
成都发布编辑 | 孟孃
公积金贷款被拒的经历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名违规提取公积金当事人实施信用处罚。哪些行为属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哪些情况下可以正常提取公积金?今日,洛报融媒记者进行了采访。
违规骗提公积金 最长5年禁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工作人员说:“这20名缴存职工主要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违规骗提公积金,严重扰乱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秩序。”
现就典型案例列举如下:
●案例一:伪造本地购房合同
近期,缴存职工高某,因炒股亏损导致资金紧张。他在不法中介的帮助下,伪造了我市一房屋的购房合同,并前往市民之家公积金窗口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现场工作人员在审查资料时发现,该房屋购房合同编号在房管系统内确实能查到,但实际购房人并非高某,因此拒绝了他的提取申请。
处罚:考虑到高某提供虚假资料、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未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其为一般失信,3年禁用公积金。
●案例二:伪造异地购房合同、发票、结婚证
缴存职工刘某今年10月满足退休条件,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但因近期手头资金紧张,他选择通过伪造异地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结婚证等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10万元。
此外,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发现后,刘某拒不退还已提取资金。
处罚:考虑到刘某的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其为严重失信,并纳入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5年内禁用住房公积金,其需等到2025年处罚期满后,方可办理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该工作人员说,目前我市已经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制度。2020年7月印发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提取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并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3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应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积金应专款专用 切莫伪造资料违规骗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工作人员说:“住房公积金虽然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满足规定的条件和情形才能提取使用。”
随着公安、住建、房管、民政等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伪造材料很容易被发现。这里提醒住房公积金缴存者,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一定要提供真实资料,不要为省事而轻信和委托他人办理,更不能通过“黑中介”伪造相关资料骗提,以免给自己的财产、信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持续加大对违规提取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已经办理的提取业务也会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违规提取,将追缴资金。
购房、还贷均可提取 购房提取仅限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余额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呢?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涵盖购房提取、偿还商贷提取、租房提取等多种类型。以偿还商贷提取为例,缴存职工凭还贷证明,每隔一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上一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额。
需要提醒的是,2020年10月1日后,无论是购房提取还是偿还商贷提取,房屋所在地应为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举例来说,我市缴存职工张先生贷款在海口市购买一套房屋,而海口市既不是他和妻子的户籍所在地,也不是二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因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能为这套房屋办理购房提取和偿还商贷提取的。
同时,新政实施后,购房提取仅限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父母、子女的账户余额无法提取。
(洛报融媒记者 郭飞飞 通讯员 王珂 实习生 王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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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现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被拒的经历)":http://www.ljycsb.cn/dkzs/114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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