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取出公积金全部余额,该如何提取?满足以下条件就可领取,下面是豫社保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
前段时间我的一个朋友家里出了些变故,急需用钱,东拼西凑还是差好几万块钱,这个时候他突然想到,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有小十万块钱,因为他没用公积金贷款买过房子,因此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就一直这么慢慢积攒着没动过。于是他就想说,我这个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可不可以取出来应急呢?虽说我没买房,但毕竟怎么说这里边的钱都是属于我的,应该能给取出来吧?
相信日常生活当中很多朋友都会有这样的想法。觉得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有余额,反正早晚这笔钱都是自己的,属于个人财产,就想着在缺钱时能够把这笔钱提取出来应急。那么这么做究竟可不可以呢?
公积金确实是可以从账户中提取出来的,但是是有前提条件的,公积金账户可不像你的银行卡账户,只要里面有钱,随时随地都可以去银行取钱。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公积金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能够提取。
首先就是当你购买自住房,或者进行房屋装修的时候。第二就是离休或者退休以后。第三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第四是出境定居。第五种情况是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你租房子,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所以大家看到了吧?除非是发生上述六种情况,否则无论你有什么样的困难,多么需要用钱,公积金是提不出来的,毕竟住房公积金属于专款专用,并不能把它当作普通存款来对待。如果谁都说自己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缺钱,申请提取公积金,那么就失去它存在的初心和意义了。
不过如果是依据刚才的第二、第三、第四种情况提取公积金的话,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出境定居的话,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应当把住房公积金账户给注销掉。
看到这可能有朋友要问了,假如有的人还没等提取住房公积金就不幸离世了,那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该怎么办?是不是就白瞎了呢?放心,绝对不会白瞎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果更不幸的是,这个根本就没有继承人也没有无受遗赠人的,那么这笔钱就将纳入到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当中。最后再总结一下,住房公积金的确可以提取,但并不是说只要你缺钱,想取就能取的,既然叫作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是跟买房有关的。除了今天咱们提到的这六种情况发生,否则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是取不出来的。
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
【市民问题】
本人于2017年底购房,一开始房开只让使用商业贷款,称一年后可以转公积金,但2018年出台公积金新政后,导致我们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请问现在该怎样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部门回复】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根据市民所述情况,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具体可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章“提取频次及额度”的第七条,以按揭方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偿还贷款本息,间隔时间为12个月。可以同时提取主贷人配偶、共同购房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贷款的本息。申请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关于“现在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关于调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8〕39号)中的规定:
一是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家庭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追加购房首付的,不得申请该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2018年7月1日前提取的)。
二是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结清满一年(含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不含2018年7月1日前结清的)。
三是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家庭申请办理商业按揭贷款转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取得该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
来源丨贵阳日报
编辑丨赵子滟
编审丨刘敏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贵阳发布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http://www.ljycsb.cn/dkzs/113025.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投放广告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