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林间号!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车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手机租机

林间号 > 贷款知识 > 我爱人为别人担保贷款(别人用房子贷款,我给当担保人)

我爱人为别人担保贷款(别人用房子贷款,我给当担保人)

贷款知识 法妞问答 投稿

丈夫私自担保,妻子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下面是法妞问答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我爱人为别人担保贷款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那么,丈夫私自担保,妻子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网友咨询:张平与李华系多年的好朋友关系,李华在津市建材城从事装饰材料经营,生意一直都比较好,2007年初,为扩大经营规模,就找到在津市某中学任教的张平,要求其出面担保,向津市某信用社贷款10万元,张平碍于情面,未予妻子朱凡商量便予答应,并在连带保证担保合同上签字认可。事后,张平也不敢将该事告知妻子,只是多次催促李华尽快还款,2008年底,因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及其它原因,李华生意一落千丈,李华低价处理货物后携款外出,现不知所踪。因到期后该款分文未还,信用社具状起诉,要求张平夫妻俩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湖南华麟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解答:

1、根据法律原理相关规定,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2、《担保法》等法律规定: 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3、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其丈夫个人为其担保,只是其丈夫个人承担保证替债务人偿还债务责任,他妻子没有义务为其承担责任。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孙涛律师解析:

从夫妻共同债务来看。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即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从举证责任来看。债务在法理认定为负资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夫或妻与第三人的合约行为超出夫妻日常生活代理权限而产生债务或可能产生债务的,其合约行为亦必须征得夫妻另一方的认可。

曾就读于湖南警察学院和武汉大学,2012年7月开始正式执业,现任湖南华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别人用房子贷款,我给当担保人

在抵押、贷款、借款等等的时候都需要找人担保,找人进行担保之后才能够让债权人更加信赖。在债务人没有及时还款、又找不到人时,债权人就会找担保人。那么,担保人被起诉后会有什么影响?做担保人要什么条件?接下来华律邀请豆红印律师为您解答。

问题一:"担保人被起诉后会有什么影响?"豆红印律师解答: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你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可以主张有还债能力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时可以不承担义务;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还款,只要签订的是正规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法院是有权对其要求还款,如果担保人不还,法院有权对其个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直到借贷者还款,担保人如果超过一定时间未还会被银行纳入黑户。

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间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问题二:"做担保人要什么条件?"豆红印律师解答: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一般而言,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第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对于可作为保证人的“其他组织”,有以下五种类型: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5)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根据《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得成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如果您有"债权债务"的问题想要咨询,可以直接点击文章末尾左下方的"了解更多",和豆红印律师一对一在线交流。也可关注华律网官方账号,私信咨询。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我爱人为别人担保贷款(别人用房子贷款,我给当担保人)":http://www.ljycsb.cn/dkzs/111618.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投放广告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