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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项目贷款银保监(银保监会普惠贷款口径)

警惕这些金融陷阱!多地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非法集资、套路贷、高收益理财...,下面是证券时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银行项目贷款银保监

3月15日,时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多地银保监局发布相关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各类金融陷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给新市民的金融锦囊

北京银保监局聚焦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和新市民金融宣教,连发两则风险提示帮助消费者掌握金融知识,增强权益保护意识。

在给广大新市民群体准备的“金融锦囊”中,北京银保监局提示,要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合理利用借贷产品,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更不要“以贷养贷”“多头借贷”。切记远离“套路贷”“砍头息”等不良网络贷款,高度警惕不法分子的诈骗诱饵,尤其要警惕一些不良机构或平台在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以“免息”“零首付”等说辞隐瞒实际息费成本的行为。

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应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设置过于简单的银行账号密码,签订合同、风险须知等重要文件时谨记“三不”,即不签“空白合同”、不给随意授权、不能“一勾到底”。特别是对于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绝对不可随意提供,以防个人信息被冒用、滥用或非法使用。对陌生号码、陌生链接、陌生账号要提高警惕,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若发现疑似非法金融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对于需要维权的消费者,北京银保监局提示,在购买金融机构产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选择向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确有需要,还可按照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诉讼至人民法院。切勿轻信社会上“代理退保”“代理维权”“挂账停息”“征信修复”等宣传广告,不要把个人信息轻易提供给“代理维权机构”,更不要参与编造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恶意”投诉行为,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

高危高发风险需多警惕

黑龙江银保监局针对非法集资诈骗案件提示,当前非法集资诈骗典型手段包括投资型诈骗、网络型诈骗、新经济诈骗和涉老型诈骗,有效防范非法集资,消费者应当增强理性意识,警惕高额回报;选择合法渠道,购买正规产品;勤学金融知识,辨别诈骗套路。

贵州银保监局再次提示消费者警惕“贷款中介” 诱导提前还贷、违规转贷的风险,贵州银保监局指出,提前还房贷需根据自身及家庭财务状况合理规划、综合权衡,依法合规办理贷款及还款业务,切勿通过违规“转贷”方式提前还贷,尤其要警惕“贷款中介”诱导,认清违规“转贷”背后隐藏的违法违约隐患、高额收费陷阱、个人征信受损、资金链断裂、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盲目盲信,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

消保办法实施,以案说险

河南银保监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提示,介绍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银保监会去年颁布《办法》,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行为设定了明确禁区,包括不得进行欺诈、隐瞒或者误导性的宣传,不得作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服务权益、掩饰产品风险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为消费者开通收费服务;不得强制捆绑、强制搭售产品或者服务;不得挪用、占用消费者资金;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不得采取暴力、恐吓、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实施催收等。

对于违反《办法》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可以向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的监管机构反映,监管机构将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消费者因受到损失要求补偿、赔偿的,可以投诉银行保险机构,要求其按照《办法》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实处理,协商解决纠纷。消费者也可以向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银行保险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调解。

湖北银保监局以案说险,通过“委托‘赔偿中介’代办理赔”的具体案例,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牢记三句口诀:“个人信息勿轻泄,委托代办需谨慎,金融知识多了解”。湖北银保监局指出,消费者的身份证件、银行卡号、支付密码、支付二维码、验证码等属于重要的个人信息,务必妥善保管,切勿轻易提供。在必须提供身份证件的场合,可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有效期等内容,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个人信息。

上海银保监局则通过图文互动形式,结合具体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要重视风险评估,仔细研究产品说明书,选择真正匹配自己的理财产品,切忌盲目跟风。

责编:杨喻程

校对:姚远

银保监会普惠贷款口径

12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年末部分银行开始冲刺小微企业贷款考核,要求四季度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必须低于三季度利率。

“上级行要求小微企业贷款(指的是单笔贷款在1000万元以下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贷款)利率必须低于三季度利率50个BP(基点),四季度比一季度降100个BP。”某大型上市银行人士表示,但不确定这一要求是否来自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另一大行对公业务人士表示,“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我们银行一直是比较低的,有无窗口指导都很低。”

记者注意到,1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大金融支持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力争主要商业银行四季度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比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根据可获取的公开数据,经记者初步测算,保守估计该项优惠措施将为小微企业减负130.43亿元。

小微贷款利率整体走低

关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今年5月3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介绍,从社会抽样调查的结果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基本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5.1%到5.5%左右。第二类是地方性法人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大概在6.5%到7%。第三类是小贷公司等机构,贷款利率比较高,在24%左右。第四类是纯民间借贷利率,在36%左右。

在6月举办的第十届陆家嘴论坛(2018)上,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提到,正规金融和民间融资的融资成本不同。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在6%左右,网络借贷利率约13%,温州民间借贷登记利率在15%以上,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利率则为15%~20%。

8月21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在介绍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关情况时提到,7月末,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同比增长15.8%,比上年末高6个百分点。7月份新发放的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有了明显的下降,平均水平为6.41%,比上年末下降0.14个百分点。

在10月17日人民银行关于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的发布会上,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张文红提到,2018年9月,新发放的5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水平为6.25%,比上半年低0.17个百分点。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到,截至三季度末,18家主要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平均利率6.23%,较一季度下降约0.7个百分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分别降低了0.28和0.85个百分点,微众银行等互联网银行对小微企业的平均利率下降了1个百分点。

对小微支持不断增强

1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大金融支持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会议指出,力争主要商业银行四季度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比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整治不合理抽贷断贷,清理融资不必要环节和附加费用,严肃查处存贷挂钩等行为。同时采取措施做好信贷风险防范。

照此粗略推测,四季度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4.1%到4.5%左右,地方性法人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大概在5.5%到6%。

值得一提的是,11月初,郭树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前三季度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增长19.8%,预计全年“两增两控”目标能够圆满完成。其中“两增”是指,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是指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和贷款质量。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监管部门连续部署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特别是今年6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这可算作今年以来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引性文件,随后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工作全面推动。

五部门联合印发的上述文件提出,加强贷款成本和贷款投放监测考核。统筹考虑小微企业贷款“量”与“价”,充分发挥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头雁”效应,带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以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单位,加强对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监测和考核。对个别贷款利率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同类机构平均水平、下降空间较大的银行,要适当强化监管工作要求;对成立不久、目前尚处于亏损状态的村镇银行,可差别化考虑。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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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银行项目贷款银保监(银保监会普惠贷款口径)":http://www.ljycsb.cn/dkzs/111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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