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再曝光隐性债务问责案例,这条“红线”不能踩,下面是第一财经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政府隐性债务化解项目贷款
稳增长下地方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火热,但不得违规举债形成隐性债务这条“红线”,依然不得逾越。
7月29日,财政部公布八起融资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融资新增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涉及陕西、黑龙江、贵州、江苏、安徽、山东、江西、重庆八地一些融资平台公司,公布违规举债手法及相关问责情况。今年5月财政部也曾公布隐性债务问责案例。
“这反映了官方担忧稳增长稳投资的当下,部分地方政府放松不得新增隐性债务‘红线’意识。”一位地方债专家告诉第一财经。
财政部表示,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把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
2015年以前地方政府通过当地融资平台公司来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融资。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后,国务院明确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地方举债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但实践中,地方政府通过平台公司违法违规举债情况时有发生,形成大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
上述财政部公布八起融资平台公司问责案例,发生在2015年至2018年。
比如,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陕西省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将银行贷款等融资资金69.07亿元,按要求交由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统筹使用,用于延安新区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等建设,截至2018年5月底,形成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36.8亿元,造成新增隐性债务。
中央财经大学温来成教授告诉第一财经,2015年新预算法等已经明令禁止地方违法违规举债,但上述八地相关部门、平台公司依然违法违规举债,通过违规担保、违规抵押等各种方式为政府融资,形成隐性债务。
“这也从侧面说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治理的艰巨性和长期性,需要财政部门继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形成威慑的效应,让地方政府官员不敢违规举债新增隐性债务。”温来成说。
其实此前财政、审计部门也公开披露过部分违法违规举债典型案例,其中大多数都出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手法也五花八门。
上海财经大学郑春荣教授告诉第一财经,从上述财政部8个典型案例来看,违规举债至少有三个主角。一个是想违规举债并使用资金的政府部门,包括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等。二个是违规举债的“白手套”,即一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目前一直没有完成治理整顿。
“第三个是配合违规融资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融资、债券融资以及理财产品融资等,由于审核不严,或者故意‘放水’,比如对公益性资产的价值评估、抵押品的不合法等,给了违规举债的可乘之机。”郑春荣说。
从上述八起典型案件违规举债手法来看,分别融资平台公司通过政府承诺、政府部门担保、抵押土地储备等公益性资产发债、质押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的应收账款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
比如,2016年7月,江苏省原洪泽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淮安市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抵押包含3宗作为绿地广场、市民文化广场使用的地块在内的土地使用权,发行“16洪泽债”10亿元,造成新增隐性债务。
郑春荣表示,对于想要违规融资的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要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对于充当工具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要加快市场化转型,彻底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对于提供违规融资的金融机构,也要加大惩罚力度和问责,包括暂停相关业务资质,促进整改。
事实上,中央从2018年发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一方面是遏制地方新增隐性债务,经过几年高压整治,财政部表示初步遏制了隐性债务增长势头。
另一方面,中央要求各地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不少地方制定了五年至十年化债方案,其中财政实力雄厚的广东、北京、上海纳入了率先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广东已经公开宣称完成实现存量隐性债务“清零”目标,成为全国首个无隐性债务省份。
今年6月财政部部长刘昆作《国务院关于2021年中央决算报告》时公开表示,压实地方责任,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逐步降低风险水平。支持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体量大、财政实力强的地区率先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为全国其他地区全面化解隐性债务提供有益探索。
今年受疫情冲击、俄乌冲突等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地发力稳增长,其中一大抓手是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来拉动有效投资稳经济。不过今年上半年地方财政收入出现明显下滑,尤其是土地出让收入受楼市低迷、开发商资金紧张等,大幅下滑。这也使得基建投资资金受到一定制约,一些人士担忧部分地方违规举债来为基建融资。
刘昆在上述《报告》中公开表示,要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禁违规变相举债上项目、铺摊子。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举借债务、化债不实的,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严肃处理问责、形成震慑。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大学教授、博导吉富星曾告诉第一财经,不能以应对疫情冲击、稳增长之名搞违规举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疏堵结合,“开前门、堵后门”,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根据上述财政部对八地违规举债问责来看,各地违规举债情形不一,问责处罚结果也各有不同。
比如,对于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财政担保方式违法违规融资0.55亿元,该公司董事长张某某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时任黔江区财政局局长卢也被撤职。
财政部表示,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充分彰显了对隐性债务问题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各地区、各单位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
财政部称,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把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持续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严禁新设立融资平台公司,持续清理“空壳类”融资平台公司,加快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
如何化解债务
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当前经济工作一大重点,近期一些专家围绕债务尤其是地方政府债务的讨论升温,其中核心问题落在如何看待当前地方政府债务,上级政府是否应该救助以及如何救助。
如何看隐性债
近期,厦门大学教授赵燕菁发表《债务是经济重启的关键》一文,建言今年政策的目标不应是去债务,相反要“维持债务的价值,扩张债务的规模”。对此,西京研究院创始院长赵建以《重启经济的关键并非债务,而是信用》一文,与赵燕菁展开探讨。双方你来我往之后,赵建《中国不能再吸食债务鸦片,要重新激活市场经济和民营企业》一文,又引来中银国际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徐高的反驳,比如徐高撰写了《将债务比作鸦片错得离谱》一文。
由于上述债务话题隔空辩论受到关注,2月19日晚间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明在线上主持了一场如何看待中国债务问题的辩论,赵建和徐高线上首次展开辩论,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以观察员身份参与讨论,引起几万人围观。
这只是今年债务话题热议的一个开端。尽管上述多方探讨债务涉及内容较多,但最为核心的问题,都聚焦到地方政府债务尤其是隐性债务。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主要聚集在隐性债务风险,而经过多年强监管,隐性债务增长势头得以遏制;地方近些年努力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减少1/3以上,财政部认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缓释可控。
不过,在去年地方政府卖地收入大降,税收也受到明显冲击,综合财力受到影响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受到更多关注。中央也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一大要点,而关键在于隐性债务风险化解上。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指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而债务举借主体绝大多数都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也被称为城投)。
隐性债务之所以存在风险,一大关键在于项目收益覆盖不了融资成本。
赵燕菁撰文表示,地方债真正的问题在于资产不能带来正的净现金流。现实中,大部分地方债投向了公共基础设施,这些庞大的资产所产生的经常性收入很少,大部分价值外溢到周边土地上,但房价和地价的持续低迷,使得基础设施带来的所有者权益无法通过卖地充分回收。加上资产不断折旧、负债持续还息、运维成本居高不下,导致整个资产负债表被动缩表,地方债出现违约。
徐高曾测算上千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基建项目发现,项目融资回报率大概为2%,而融资成本大概在4%~5%,这也被认为债务过度扩张,不可持续。但这是因为基建项目本身回报率低看,如果考虑到基建项目创造社会效益使得地价上涨等收益,地方政府算总收益能打平。
正是如此,过去几十年,中国不少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为城市建设融资,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带动经济增长。
基于上述客观情况,徐高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并非是宏观风险来源,不能一棍子打死。
当然,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虽然推动了城市化进程,但客观上也积累巨额隐性债务,为了防范债务风险,2015年开始国家要求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堵住违规举债新增隐性债务“后门”,与此同时大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融资的“前门”。2017年以来隐性债务监管力度加大,核心是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赵建则从一些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沉重个案出发,将过度举债比作吸食债务鸦片,强调中国不能再继续让地方不规范地大肆发债了。
“有个县一年财政收入不到几十个亿,但负债(包括隐形债务)已经几百个甚至上千亿,这个难道不可怕?”赵建撰文称。
张明在前述线上辩论总结陈述时表示,债务规模不重要,债务的效率很重要。未来举债的收益和成本估算是非常重要工作。每个举债需要详细的成本收益核算,哪怕收益更多是社会性的,也要有粗略估算。
专家建言上级适当救助
为约束地方无序举债,各级政府须对其举债负偿还责任。比如,财政部多次强调,地方债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不少省级发文也明确,对市县政府债务,省级实行不救助原则。
赵燕菁认为,地方债形成的资产看上去没有直接收益,但实际上都会转变为政府税收的增加。而按照央地分税制,中央政府在税收的分成中占的是大头。正是这种无形的财富转移,使得中央财政税收的增速多年来一直高于GDP增速,中央在总税收中的占比远远高于在总投资中的占比。这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负债相当一部分转变为中央政府的所有者权益。
基于此,赵燕菁建议中央政府接手部分地方债。而随着房地产市场恢复,很多地方债仍然可以兑付。中央需要接手多少负债取决于房地产市场能在多大程度上得以恢复。
赵建认为,当前发债要“救急不救穷”。对于出风险的地方,一方面该救助还是救助,另一方面要查清责任,落实债务终身制。中央必须要严格把关,让地方知道预算并非没有边界,财政预算是硬约束的。
张明表示,靠地方解决存量债务问题非常困难,需要中央政府积极介入。要解决存量债务,离不开债务置换和重组。未来理想情况是拉长债务久期、拉低成本,而这需要不同类型债务置换,无论是通过省级政府举债置换,还是国债,都有必要。而避免类似隐性债务增长,可以考虑通过发行国债来融资,避免地方以过高的市场化利率去融资。
从今年各地预算报告来看,不少省份继续强化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其中,不少地方加大隐性债务处置力度,一些地方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展期降息。与此同时,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综合治理,推动分类转型。
要真正根治隐性债务风险,则需对症下药。
罗志恒认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上升与经济发展阶段有关,与债务和投资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模式有关。他建议,未来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界定政府职责与规模。建立匹配多元目标治理体系下的政绩考核激励约束制度和财政评估制度。建立政策出台前评估和实施效果问责机制,避免各领域风险蔓延至财政,避免风险财政化透支财政空间。
张明认为,解决中国债务问题是项系统工程。从表面看需要地方财权和事权更加匹配,即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拥有更多的收入,也需要中央回收更多的支出责任。
赵建表示,地方高质量发展不是靠发债,而是要靠市场经济和民营企业,不能再用“总量刺激的努力来掩饰结构性改革的懒惰”。应该一方面把债务用在最为关键的民生问题上,另一方面支持市场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发挥中国经济的自愈力。
栏目主编:赵翰露 文字编辑:杨蓉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苏唯
来源:作者: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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