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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局管贷款吗(银保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北京银保监局: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下面是第一财经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银保监局管贷款吗

12月9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鼓励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为积极自救、主动配合“保交楼”的出险房地产企业在建项目提供增量融资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3年5月10日前到期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

加强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京银保监发〔2022〕370号

辖内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银保监会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全力支持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回稳向上,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效有序推进行业复工复产

着力推动落实国家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全国和北京市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时动态调整防疫安排。科学统筹网点复业计划,提高人员到岗率,尽快恢复正常营业,做到“愿复尽复”“能复尽复”。前瞻性做好自身防疫物资等资源统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对一线员工的关心关爱,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同时确保网点营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北京银保监局将进一步优化机构疫情防控等事项的报送程序,减轻机构负担。

二、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的落实力度,着力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信心。

(一)加大续贷和延期还本付息工作力度。充分落实“应续尽续”“应延尽延”要求,尽快增加循环贷、无还本续贷产品供给。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借款人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二)坚决保障防疫相关领域金融需求。对于与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发展直接密切相关的医药卫生、物流保供、服务消费等行业企业,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和金融服务工作。重点加大对北京市医疗卫生和医药物资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增强金融服务主动性,做好政策宣传,严禁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加快开发涵盖新冠病毒传染病相关员工医疗等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提升保险保障水平,提振复工复产信心。

(三)加强重点行业金融支持。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零售、文体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充分运用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金融综合服务网、融资纾困直通车等渠道和机制,综合提供首贷、续贷、确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积极协助企业申请首贷贴息。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材料和流程,提升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快赔早赔”。优化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通过保费减免、延长保险期限等优惠措施切实为企业减负。

(四)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鼓励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为积极自救、主动配合“保交楼”的出险房地产企业在建项目提供增量融资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3年5月10日前到期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

(五)强化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信贷支持。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支持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加大对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信贷资金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本市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

(六)创新发展科创企业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示范样本”效应,鼓励入驻试点机构在并购交易、创新创业等融资需求迫切的领域开展先行先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以及股债联动等业务模式持续提升对科创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和保险保障水平。

(七)优化完善保险惠企服务。进一步落实对北京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的惠企措施,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风险保障及服务支持。进一步优化营运企业保险服务,积极承保营运车辆商业保险,促进营运车辆愿保尽保。鼓励保险机构主动面向按要求停驶的营运车辆快速开通车险延期服务,适度延后货运汽车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

(八)丰富个人保险产品供给。加快设计开发价格普惠、适宜人群广泛的新冠病毒传染病相关责任险种,保障新冠病毒导致的重症、危重症和死亡风险。鼓励保险机构对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快递外卖人员等人群设计配套保险方案,优化新市民群体保险保障方案。提升“北京普惠健康保”参保人的保障水平,支持保险机构在不提升费率的情况下扩展产品保险责任,提高对新冠病毒导致的重症、危重症和死亡风险的保障能力。

银保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每经记者:赵景致 每经编辑:廖丹

3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不法贷款中介乱象的严重危害,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牵头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为期六个月(2023年3月15日-2023年9月15日)的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

通知显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开展自查,及时主动挖掘并报告不法贷款中介线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增强自主获客意识,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提升自主经营能力,严禁主动向贷款中介机构让渡“金融服务”,避免出现贷款中介机构掌控市场主动权、合作业务推高融资成本、风险跨行业传导加剧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经济新闻今年以来连续揭露贷款中介乱象,2月上旬刊发暗访调查《专门帮人背债,号称轻松到手百万!“背债人”背后隐藏着什么?》,紧接着在2月下旬刊发深度报道《我的30万银行贷款,到手怎么只有27万?》,引发业内高度关注。

专项治理不法贷款中介

通知提出,各银保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资金互助社、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及信托公司,不含其他非银机构,下同)要深刻认识不法贷款中介乱象的严重危害,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牵头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为期六个月(2023年3月15日-2023年9月15日)的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

具体来看,各银保监局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排查,并选取重点机构开展现场督导,指导机构规范与贷款中介机构的合作。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坚持以罚促改。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但在前期自查中未主动报告的,要对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从重处罚。

此外,《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开展自查,及时主动挖掘并报告不法贷款中介线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增强自主获客意识,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提升自主经营能力,严禁主动向贷款中介机构让渡“金融服务”,避免出现贷款中介机构掌控市场主动权、合作业务推高融资成本、风险跨行业传导加剧等问题。

《通知》指出,要切实加强员工行为管理,排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基层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私下勾结贷款中介、向客户推荐贷款中介、放松对贷款中介推荐客户的审贷标准和贷后管理标准等问题。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贷款中介黑名单制度,对诱导、帮助借款人违规申请贷款的中介,纳入合作黑名单。

《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提升贷款质效,避免“唯指标论”和粗放式发展。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面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要主动向客户充分揭示经营用途贷款与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期限错配风险,就违规将经营用途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的法律后果和不利影响进行提示;要严格落实经营用途贷款“三查”管理,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用途真实性管理,关注经营用途贷款发放前后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形,重点关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较短、受让小微企业股权时间较短等现象;严防内外勾结、诱导借款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等问题发生。

此外,《通知》指出,各银保监局要主动与公安司法机关联系,加强沟通协调与信息共享。依法依规主动移交查实的违法犯罪线索,推动对不法贷款中介群体等的全面刑事打击;主动就不法贷款中介问题与公安司法机关开展座谈会,就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罪名认定及证据采信等问题主动沟通,主动与网信、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行政机关加强合作,推动建立合作机制,共享不法贷款中介信息,加强对各类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同时,《通知》表示,各银保监局要主动将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此外,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向银保监会上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每经多次揭露非法中介

除了开展专项治理不法贷款中介行动,银保监会还就一则涉及20亿银行信贷业务的不法贷款中介案例进行了通报。

《通知》披露,前期,某银保监局开展不法贷款中介核查工作,发现丁某某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丁某某与其关联人(以下简称丁某某等人)存在通过注册空壳公司并转让等方式帮助他人套取经营贷、提供基于购置房屋和其他资金需求的多种中介服务等违法行为,涉及银行信贷业务超过20亿元。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提供经营贷资质包装。丁某某等人共注册87家公司其中56家公司注册2一16个月后变更股东信息。变更后的股东利用其企业主身份向银行申请经营贷,2018年以来借款达2.2亿元调阅其中部分贷款资料发现,贷款企业疑似均无实际经营,例如某企业经营地实为贷款中介的电销中心;贷款支付的贸易背景存疑,贷款资金归集到丁某某等人账户。

二是提供受托支付通道。银保监局对信贷资金进行穿透追踪,发现多笔信贷资金在受托支付后流向丁某某个人账户,或直接利用丁某某等人关联账户进行回流。表明借款人为满足大额信贷资金必须受托支付这一要求,由丁某某等人进行贸易背景包装提供信贷资金通道及回流服务。

三是提供短期垫资服务。借款人出于购房或者偿还高息借款目的,先向丁某某借款,后利用已购房产抵押、经丁某某等人包装申请经营贷,贷款资金受托支付全额流向丁某某个人账户。丁某某扣除前期借款和利息(年化利率一般超过36%)后,再将差额转回借款人。

四是团伙成员申请贷款等形成资金池。对丁某某等人垫资资金来源进行分析,发现主要来自其他客户的还款资金、多个固定合作对象提供的资金,以及包括丁某某本人在内的团伙成员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申请的借款等。

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经济新闻对于贷款中介乱象早有关注,今年2月连续推出重磅报道揭露这一黑产。

今年2月上旬刊发暗访新闻《专门帮人背债,号称轻松到手百万!“背债人”背后隐藏着什么?》,揭露有中介包装空壳企业套取经营贷的现象。

文中通过暗访调查,揭露了当下存在不法贷款中介,与希望得到巨额资金的贷款人进行合作,贷款中介由于对金融机构放贷条件较为了解,因此便为贷款人编造资料乃至买房等,让贷款人名下有房有企业,以符合放贷条件,最终帮贷款人获得巨额贷款,随后再与贷款人“分钱”。

2月下旬,每经记者曾采写题为《我的30万银行贷款,到手怎么只有27万?》的报道。记者通过现场暗访调查,深度揭露贷款中介行业乱象。他们打着银行直贷中心旗号,向客户推荐贷款,甚至通过包装资质为客户办理经营贷置换房贷,再以服务费、手续费、资料费、垫资等名义收费。

上述报道刊发后,在业内引发高度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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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银保监局管贷款吗(银保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http://www.ljycsb.cn/dkzs/108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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