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商转公”?一文搞懂!,下面是Sampller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不
盐城房价在2016年、2020年经历了两轮普涨,虽说这两年房价普遍有所回落,但依旧给各位小伙伴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不少小伙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办理了商业贷款,利率普遍在5%左右,而公积金3点多的利率可以为小伙伴省下一笔可观的支出。P.s.:希望各位小伙伴搭配这篇文章《“新市民”去线下开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一起食用,效果更佳~~~
问题1:本人通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的住宅,还剩43万的贷款未还清,可以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征得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需符合转贷条件:
1️⃣以家庭为单位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是在本地由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本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并在本地购房申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3️⃣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半年并按时足额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4️⃣信用良好,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好。(⭕如借款人仅为灵活就业人员的,除正常规定的担保方式外,还需要提供第三方担保人,担保人需要是在盐城范围内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第三方单位缴存职工)。符合条件,可以提出贷款申请。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结清后无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题2:您好!我于十几年前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早已结清。2019年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请问现在可以将其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办理。根据盐房金管〔2022〕5号文《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第十条规定:因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间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申请人夫妻双方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题3:家庭有两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的住房,尚未还清,以前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现在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四套住房吗?
答:可以申请。以家庭为单位首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新购房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提出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问题4:本人在2017年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了住房,贷款金额为55万元。2021年结婚,配偶婚前购房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如果可以需满足哪些条件、提供哪些材料?
答:不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盐房金管〔2022〕5号文《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第十条规定“因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间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申请人夫妻双方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婚前各自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算作夫妻双方已有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故无法申请商转公贷款。
问题5:夫妻双方均为盐城本市户口,但都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将名下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无法办理。根据盐房金管〔2022〕5号文《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第十条规定:(二)对异地(外市)缴存本地贷款的和本市缴存异地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关于盐城公积金“商转公”有关政策的介绍,今天就先到这里。如果各位小伙伴有什么不懂的,大家可以踊跃留言,我们会认真梳理,在之后的介绍中有所侧重、有的放矢。
公积金有1万可以贷多少
一、 芜湖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至70万近日,芜湖公积金发布新政,其中包括《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关于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的修订通知,关于《芜湖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修订通知。
新政涉及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可付购房首付款、可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新政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具体详情如下:
具体详情如下: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提出:
一、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
二、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关于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提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次月可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提出,在芜湖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新政对《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进行了修订,第一条“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中删除了“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芜湖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另外,新政还对《芜湖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通过梳理,近期全国多地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
广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提高
5月22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5月起,调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此次新政的执行主要明确:自2023年5月起,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1400元。
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
济南灵活就业缴存人可自行确定月缴存金额
5月15日,济南市印发了《济南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方案》从放宽缴存门槛等六个方面着手,吸引符合条件的群体积极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方案》明确,在济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上下限范围内,灵活就业缴存人可自行确定月缴存金额,且每月均可自主变更。
湖南6月1日起,13家银行可实现“商转公直转”
5月19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
《通知》明确,6月1日起,该中心新增的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将正式施行,已有13家银行可落地省直公积金“直转”新政。
南昌租房提取额度提升,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20%
在5月6日,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郑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业务
5月11日,郑州提出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业务,为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购房安居,减轻购房职工的首付资金筹款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效应。
开通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是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优化业务。开通该业务后,如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有足够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时,不再需要借贷过桥资金。新政并于5月18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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