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优化同城化公积金贷款规定: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下面是封面新闻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公积金贷款需多少首付
去年,成德眉资同城化公积金贷款政策落地。依照政策,成德眉资缴存职工在四市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可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6月20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做深做实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成都公积金中心对同城化公积金贷款部分规定进行优化调整,并整合形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城化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在调整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上,主要是将“认房套数”范围调整为缴存职工在购房所在地的住房。《细则》指出,同城化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在开展再交易住房贷款方面,为了满足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缴存职工购买当地再交易住房也可以申请同城化公积金贷款。同时,对再交易住房的价值按住房所在地住建部门确认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款、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住房价值两者中的最低值认定并计算贷款额度。
在最低首付款比例的调整方面,将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同城化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调整为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同城化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40%调整为30%。
封面新闻记者 朱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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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积金贷款首付多少
政策调整
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住房条件的资金压力,支持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的职工家庭首次贷款购买住房的资金需求,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提高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规〔2022〕2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职工家庭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他贷款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元,且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双职工按100万元、单职工按70万元执行。
政策调整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
政策解读
一、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为:职工在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时,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的任意一方无论在婚前还是婚后、在任何地方均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也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例1.职工甲于婚前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位于永泰县的住房,并在2022年2月结清该笔贷款,2022年4月甲再婚后又购买了一套住房,其配偶乙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时乙作为主贷人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次数应认定为使用过一次。
二、政策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答:政策调整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申请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按以下情形执行:
1.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2.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测算贷款额度?最高可贷额度是多少?
答: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如果是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他贷款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元,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α+10万元。
在根据上述贷款公式测算出结果后,并按照最高可贷额度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70万元执行。
例2.职工甲和妻子乙生育了两个子女均未成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甲出生于1992年2月,妻子出生于1992年7月,2022年6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甲作为主贷人,甲和乙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别为44000元、10000元;公积金缴存基数分别为7425元、5000元;月缴存额分别为1782元、500元,那么甲和乙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即: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44000元+10000元)×1.2+(1782元×357个月+500元×302个月)×流动性调节系数α(当前为1.2)+10万元=1109408元。
例3.如果例2中的甲和乙均为福州户籍,且在泉州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甲和乙只能选择按照异地贷款双职工的贷款公式进行测算(没有另加1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四、怎么认定职工家庭属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答:职工家庭要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中心根据所提供的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来计算未成年子女数量。离婚重组的职工家庭,除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外,还要根据子女户口簿地址、离婚协议(判决书)中抚养权的归属来进一步认定未成年子女数。
例4.职工甲和乙在婚后生育一女(已成年),后又生育一子尚未成年,甲和乙协议离婚后,儿子归甲抚养,甲和丙再婚后未生育,那么甲和丙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认为其属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例5.职工甲和乙离婚后,未成年的儿子归乙抚养,乙和丁再婚,丁与前妻生育的幼子归丁抚养,那么乙和丁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认为其属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五、 《通知》规定的适用对象是否包括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
答:此次新政仅适用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平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购买福州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适用此次新政相关规定。
六、此次政策规定能否适用于职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答:《通知》中关于“职工家庭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政策规定,在住房公积金机构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也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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