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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刑事案件能贷款吗(网贷属于民事还是刑事)

诈骗案件的受害人可以将转让给第三人的被骗财物追回吗?,下面是李亚普律师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有刑事案件能贷款吗

在诈骗案件中,追回损失是受害人最大的愿望,那么说行为人将骗取的财物又转让给第三人了,受害人可以向第三人追缴吗?这就不得不提到诈骗案件的善意取得制度!

一、什么是善意取得制度?

根据我国民法学的理论通说,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其占有物的动产占有人将该物转让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及时取得该物所有权或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包括无权处分、受让人善意、转让合同有偿、完成公示以及转让合同有效等五个要件。

也就是说无处分权人如果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如果受让人符合1、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有有效合同且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如果受让人取得是动产且已经交付,受让人取得的是不动产且已经登记。那么说受让人是可以善意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

二、诈骗赃物能被善意取得吗?

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善意取得制度,那么说在诈骗案件中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呢?

(一)诈骗赃物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

根据《刑法》第 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诈骗的赃物毫无疑问属于违法所得财物。同时无论是现行《民法典》还是民法典实施以前的《物权法》均对善意取得制度作出了相对完整的规定,其核心内容就是:在特定条件下,处于对交易安全和稳定性的保护,受让人取得被处分的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只能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不再变更,即善意第三人优先取得物之所有权。

关于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和刑法中的诈骗罪之间能否同时存在,学术界仍然存在肯定、否定、有条件肯定的不同观点,目前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定论。

(二)诈骗赃物与善意取之间的现实解决

诈骗赃物能否善意取得在学术里没有统一定论,但善意取得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最终目的在于平衡冲突利益。诈骗赃物与善意取得相关的现实案例也时有发生,那么在现实案例中,法院又会怎么认为呢?司法解释又做了什么样的补充来解决现实困境?

首先我们来看刑事审判参考第【876】号周有文、陈巧芳合同诈骗案。

2010 年 5 月至 10 月间,被告人周有文、陈巧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购买二手房,先向被害人支付购房首付款,谎称向银行贷款支付购房余款,骗取被害人的房产过户后,将房产抵押给他人借款,所得款项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及挥霍。周有文单独或者伙同陈巧芳实施犯罪六起,造成被害人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同)1099.5 万元的售房款未能收回;陈巧芳单独或者伙同周有文实施犯罪二起,造成被害人共计 332.5 万元的售房款未能收回。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有文、陈巧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卖房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

在刑事审判参考意见第三条,专门谈到了本案中关于抵押权人是否可以善意取得,以及是否追缴的问题。其认为取得抵押权的行为属于善意取得,抵押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从我国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来看,善意第三人除取得所有权的受让人之外还包括其他善意的物权人。就抵押权而言,只要抵押权人在抵押物上设置抵押权时不存在故意损害他人利益,出借款项与抵押物价值相当,且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可认定抵押权人是善意的,该抵押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本案中,目前尚无证据证实抵押权人与被告人之前有串通行为,抵押权人掏出的是与抵押房产价值相当的“真金白银”,且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应当认定为善意的物权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 2011 年 3 月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三)实务案例与司法解释指明审判方向

该刑事审判参考意见和最高院最高检出台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实是对诈骗罪中的善意取得在实务中为法官指引了审判方向。共同指明了,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诈骗物的,将不予追缴。为什么司法解释和审判参考意见这么认为呢?

我认为在现实案例中,被害人之所以被诈骗,是因为其出于自我的认识错误从而处分财产,那么可以说被害人对赃物脱离占有是有一定程度的过错在内。对于诈骗赃物能否善意取得?其实也可以转换为当犯罪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损失时,应该由被害人承担?还是应该由善意受让人承担?。

诈骗犯罪中的被害人对赃物脱离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此时还由善意受让人承担损失,那么明显缺乏正当性,因此这种情形下的赃物我认为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例如在审判参考案例中,犯罪人仅仅付了首付款,谎称向银行贷款支付购房余款,便骗取被害人将房产进行过户,被害人本身也应当对此行为有所防范并付出行动。而善意受让人在看到房产登记后为犯罪人做抵押借款,这是符合其权利外观的一种行为,第三人并没有过错。此时,犯罪行为人无力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善意受让人不应该承担该损失赔偿。

因此,在诈骗罪当中如果赃物由第三人善意取得了,那么法官的审判思维应该会偏向受让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赃物,不予追缴。

网贷属于民事还是刑事

来源:找法网

 欠债不还是一件让债权人很苦恼的事情,很多债权人因为讨要不回欠款,无奈之下只能报警处理,寄希望于警察能够帮忙追回欠款,不少债务人就会担心了欠贷款没还会被通缉吗?

  一、欠贷款没还会被通缉吗

  欠贷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被通缉的。通缉只对犯罪分子使用的。

  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欠贷款没还虽然不至于会被通缉,但对生活各个方面绝对是会有影响的,比如个人征信方面,对于日后贷款等也会有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个人欠款不还怎办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借款人如无书面借据,要提供必要事实根据。因此,在没有打借条情况下,出借人应提供其他可以佐证的证据,如证人证言、担保人的书面或口头证据、担保物的相关证据、催要借款的证据、对方部分偿还的证据及说明借款人逾期不还理由的证据等。如以上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债务存在,出借人仍可起诉。

  2、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随时还款,出借人也可随时要求对方归还,但须给借款人必要准备时间。如果经出借人催告后对方仍拒不还款,出借人还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要其支付自催告之日起的利息。

  三、欠款不还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1、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通过上文大家应该也明白了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通缉是刑事犯罪才需要用到的,所以说欠贷款是不会被通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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