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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信用贷款公司(个人信用贷款最高能贷多少)

再谋高质量发展! 贵阳银行一季度末总资产突破6600亿元 综合实力持续增强,下面是每日经济新闻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贵阳信用贷款公司

坚守市场定位、推进稳健经营、根植实体经济、融入发展大局、坚持底线思维……4月28日,贵阳银行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一季度报告显示,该行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发展可持续性不断凸显,综合实力持续增强。

财报披露,2022年,贵阳银行完成营业收入156.43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61.0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26%、1.02%。截至2022年末,该行资产规模达到6459.98亿元,较年初增长6.13%,继续稳坐贵州省第一大法人金融机构之位。

进入2023年,贵阳银行继续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持续推动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今年一季度完成营收37.39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6.0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12%、1.07%。截至3月末,该行资产总额升至6643.64亿元,较年初再增183.66亿元,基础更牢、底盘更稳。

作为中西部首家A股上市城商行,贵阳银行秉承“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办行宗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强化主责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推动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既在业务改革转型中积聚了发展动能,也在稳住地方经济大盘中彰显出金融担当。贵州省正处于宏观政策加持窗口期、经济恢复成势见效期、新旧动能转换加速期、区域实力整体提升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其时已至、其势已成”。

保持战略定力 2022年总资产增长超6%

2021年,贵阳银行开启实施新一轮五年战略规划,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坚守发展和风险“两条底线”,聚焦改革转型、管理精进、深化创新“三项策略”,以做强公司业务、做大零售业务、做优金融市场、做好资管业务为“四大引擎”,推进党建引领、人力支持、稳收为重点、客户为中心、创新为动力“五项重点工作”,塑造发展新优势,融入新发展格局。在“12345”工作思路下,全行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底线思维,以正确的业绩观确保全行高质量发展。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多种超预期因素冲击,贵阳银行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业绩实现“双增”。全年完成营业收入156.43亿元、同比增长4.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07亿元、同比增长1.02%。

继2021年末总资产站上6000亿元高位后,贵阳银行2022年资产总额持续上扬,朝着6500亿量级前进。具体来看,截至2022年末,其总资产升至6459.98亿元,较年初增加373.11亿元,同比增长6.13%,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作为上市银行,该行采用多元化渠道进行资本补充,持续加强资本管理,资本保持较充足水平。截至2022年末,资本充足率14.16%、一级资本充足率12.0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95%,分别较年初上升0.20个百分点、0.27个百分点、0.33个百分点。

随着坚定不移地推进高质量发展,贵阳银行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22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位列第196位,较2021年一举上升36位,首次跻身全球银行200强;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中位列第38位,较2021年排位上升1位;在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22贵州企业100强名单”中位居第17位、“2022贵州服务业企业100强名单”中位居第10位。

加大融资供给 近半贷款投向“四化”领域

2022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发2号文件”),要求贵州为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探索路径。

作为根植于贵州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贵阳银行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及监管要求,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出台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开展“制造业金融服务年”行动,紧随贵州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主战略、“四区一高地”的主定位,强化重大基础设施、制造业、乡村振兴等领域融资供给,将金融活水精准引向普惠小微、科技创新、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与地方发展共生共荣。

随着持续加大对省内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提高信贷资金投放精准直达性,贵阳银行贷款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末,该行各项贷款余额2852.89亿元,较年初增加303.00亿元,同比增长11.88%,贷款增速高于资产增速。

从其贷款投向来看,投向“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四化”领域贷款余额1413.63亿元,较年初增加165.11亿元,增幅13.22%;投向“强省会”领域贷款余额1099.82亿元,较年初增加126.2亿元,增幅12.96%;投向制造业贷款余额172.91亿元,较年初增加18.19亿元,增幅11.76%;涉农贷款余额1343.6亿元,较年初增加183.49亿元,增幅15.81%。

普惠小微方面,坚持单列信贷计划,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机制,不断推动产品创新,全年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244.91亿元,平均利率5.22%,同比下降34个BP,期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05%,有余额贷款户数较年初增加2171户。

科技金融方面,根据科技型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特点,专门设计科技型企业信用评级模型,采用商标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担保方式,拓宽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母公司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115.78亿元。

绿色金融方面,围绕贵州“大生态”战略行动、贵阳贵安“生态立市”等决策部署,发展“绿色金融+”,构建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租赁、绿色零售产品多层次多维度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绿色贷款余额282.16亿元,同比增长24.03%;绿色租赁资产余额145.79亿元,连续六年增长,继续保持行业领先。

加大信贷投放的同时,贵阳银行去年还加强全面风险管理,进一步夯实内控合规建设,坚持存量处置和增量防控双管齐下,深入推进“新增不良融资防御战、潜在风险阻击战、不良资产歼灭战”三场战役,期末不良贷款率1.45%,与年初持平,资产质量实现总体平稳。同时,拨备覆盖率260.86%,拨备覆盖水平保持充足。

推动零售升级 储蓄存款突破1700亿元

成立26年来,贵阳银行扎根本土、精耕细作,实现贵州省各市州及88个县级行政区域机构网点全覆盖,及时为客户提供更加智能化、一体化、个性化的综合金融服务,与地方支柱产业、优势行业的公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拥有涵盖城乡居民的广大零售客户群。

2022年,该行持续深化大公司、大零售、数字化转型,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全力以赴抓基础产品、基础服务,客群综合经营不断深化。尤其在大零售方面,持续推动零售业务“量价协调、做大价值”,围绕打造“区域最佳财富管理银行”和“个人客户体验最佳零售银行”目标,全面推进零售业务数字化、场景化、多元化转型升级,加速形成“大数据驱动、全渠道联动”发展模式。

从存款业务看,贵阳银行零售转型成效显著,零售存款贡献度日益凸显。2022年末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700.49亿元,较年初增加248.75亿元,同比增长17.13%。储蓄存款在存款总额中的占比达44.33%,同比上升了3.97个百分点。

同时,该行以储蓄存款为主体,以理财和代销产品为两翼,采取“一体两翼”的财富管理产品策略,整合行内外优势资源,健全“爽心享”增值权益体系,精耕细作区域财富市场,推动形成“比大行更用心、比小行更放心”的财富管理核心竞争力。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服务财富客户数共计34.11万人,较年初增加2.9万人,增长9.29%。管理财富客户资产规模1767.38亿元,较年初增加132.32亿元,增长8.09%。

从信贷业务看,2022年,贵阳银行持续推动零售信贷数字化转型和经营模式革新升级,在现有场景基础上按照经营、按揭、消费不同场景细分产品建设,全面打造“爽贷”系列零售信贷品牌,建立数谷e贷、爽快贷、爽按揭、爽农贷四大子品牌,构建以个人按揭为核心,消费贷款产品为支持的个人贷款产品体系。截至2022年末,零售贷款余额420.15亿元,同比增长2.62%。

把握关键之年 全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贵阳银行“十四五”战略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根据贵阳银行年报中披露的经营发展思路,2023年,该行将紧盯“打造西部上市城商行排头兵和贵州新发展重要助力者”目标,持续提振信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做好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强基础等工作,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力以赴构建贵阳银行新发展格局。

贵阳银行2023年一季报显示,进入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该行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保持战略定力,加大减费让利力度,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持续推动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今年1~3月,完成营业收入37.39亿元、同比增长3.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7亿元、同比增长1.07%,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截至今年3月末,贵阳银行资产总额升至6643.64亿元,较年初增加183.66亿元,增长2.84%;贷款总额2960.51亿元,较年初增加107.62亿元,增长3.77%;存款总额4003.86亿元,较年初增加167.48亿元,增长4.37%,且储蓄存款占存款总额的比例升至46.34%,较年初提升了2.01个百分点。

“我们将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迎难而上、踔厉奋发。”贵阳银行董事长张正海在2022年年报致辞中表示,展望未来,该行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将自身发展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在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服务地方经济繁荣中,勇立时代潮头、争创优良业绩,向着“百年好银行”的美好愿景出发,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勇毅前行。文/金浩

每日经济新闻

个人信用贷款最高能贷多少

中国银保监会就“三个办法一个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务效率,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国银保监会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信贷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一个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适度拓宽流动资金贷款与固定资产贷款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满足信贷市场实际需求。二是进一步明确受托支付标准,适度调整受托支付时限,增加紧急用款相关规定,提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三是合理调整贷款业务办理模式,明确视频面谈、非现场调查等办理形式,适配新型融资场景。四是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增加信用方式办理贷款相关内容,更好契合融资实际。五是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六是整合其他相关信贷管理制度,提高制度的系统性。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三个办法一个规定”并适时发布实施。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三个办法一个规定”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务效率,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国银保监会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信贷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进行修订,形成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一个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述制度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修订“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背景是什么?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执行十余年来,在提高商业银行贷款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防控信用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的一些规定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需要更新调整,以更加适应当前信贷业务的发展趋势。银保监会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及相关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修订,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务效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二、本次修订的原则是什么?

本次修订遵循问题导向、与时俱进、风险为本的原则。重点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出发点,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为关键点,研究解决市场反映较为迫切的有关问题,并根据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积极调整政策的适用性、有效性。同时,注重科学把握政策调整节奏,强化风险控制机制,坚持审慎性要求,做好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的平衡。

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根据信贷业务实际,适度拓宽流动资金贷款与固定资产贷款用途及对象范围。二是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贷款的受托支付标准,优化受托支付管理要求,提高受托支付执行的有效性。三是根据新型业务场景,调整业务办理方式,支持应用大数据、非现场技术,开展贷款调查和管理。其中,对于小微企业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可简化或不再进行现场调查。上述小微企业包括通过供应链金融业务获得贷款融资的小微企业。四是提升贷款办理的灵活性和便利性,进一步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增加信用方式办理固定资产贷款相关内容,更好契合融资实际。五是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优化贷款结构。六是整合其他相关信贷管理制度,提高制度的系统性。

四、本次修订对贷款用途范围和贷款对象进行了哪些调整?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固定资产贷款是指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借款人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建设、购置、改造等行为。同时,对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研发项目办理的贷款,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股东分红,不得用于金融资产、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五、本次修订对贷款受托支付相关要求进行了哪些调整?

对于固定资产贷款,明确向借款人某一交易对象单笔支付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的,应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并将受托支付时限在相关特殊情况下放宽至十日内。对于流动资金贷款,规定支付对象明确且向借款人某一交易对象单笔支付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应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在借款人紧急用款场景下,允许贷款人可适当简化受托支付事前证明材料和流程,并予以事后审核。对于个人贷款,单次提款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消费贷款,以及单次提款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个人经营贷款,应采用受托支付方式。

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控制需要,在规定的受托支付相关标准基础上设置更为严格的标准。规定中的受托及自主支付账户均为银行账户。

六、本次修订对防控贷款资金挪用行为提出哪些要求?

一是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等情形时,如个人经营贷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等,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贷款人可采取的提前收回贷款、调整贷款支付方式、压降授信额度、停止或中止贷款发放等措施,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二是贷款人应健全贷款资金支付管控体系,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有效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发现借款人挪用贷款资金的,应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控。

七、本次修订对贷款期限进行了哪些明确规定?

为填补关于贷款期限的制度空缺,并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产生的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本次修订明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办理期限超过10年贷款的,应由总行负责审批,其中经营范围为全国的银行,可授权一级分行审批。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10年。

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助学贷款等的贷款期限另有规定的,继续执行相关规定。

八、本次修订对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进行了哪些调整?

考虑不同类型流动资金借款人差别较大,实际需求不尽相同,本次修订更加注重流动资金贷款的灵活性,支持商业银行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办法后附测算方法示例供参考。同时,增加了“贷款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针对不同类型借款人的有效测算方法”,以及“对于小微企业借款人,贷款人可通过其他方式分析判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的规定。

九、关于“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相关条款中规定的“书面形式”是否指的是纸质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三个办法一个规定”关于“书面形式”的有关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十、办理互联网贷款如何适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

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五条、《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八条规定,办理符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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