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22家私募被注销:“温州帮”帮主、“三秦股王”位列其中,下面是中国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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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投资市场的陷阱一个接一个,既有P2P卷钱跑路,也有正规备案私募失联增多,还有涉嫌集资诈骗被立案调查的私募,对于投资者而言真是防不胜防。
8月8日,基金业协会披露了第二十三批拟失联私募机构名单,7家私募机构“榜上有名”,其中包括亚洲掘金投资和深圳前海中精国投,而据《每日经济新闻》之前报道,中精国投旗下多只票据私募产品违约,募集的部分资金被违规挪至二级市场炒作雷科防务爆仓。
8月10日,基金业协会又马不停蹄的公布了22家私募被注销的消息,其中涉及“温州帮”游资马永威执掌的上海务生资产、曾操纵“妖股”特力A的深圳中鑫富盈基金、“三秦股王”阮杰掌舵的金辉投资,在这批因失联而注销的私募中格外显眼。
2家大名鼎鼎私募失联
8月8日,基金业协会披露了第二十三批拟失联私募机构名单,7家私募机构“榜上有名”,其中两家私募尤其值得注意,一家是亚洲掘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日,2016年9月22日备案,属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法定代表人为刘致远。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数据显示,除了亚洲掘金,刘致远名下还有多家公司,其中包括2015年成立的、规模超百亿平台的“陨石地带”,APP名为“石时代”。
有媒体报道,据知情人士称,亚洲掘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陨石地带、石时代、志元操盘等同属一家。虽然有多个不同名字的公司,而模式和目标都是一致的:众筹炒股,宣称“高端操盘手领投,阶梯式业绩提成”,“收益30%+”、“投资者能有固定和超额收益”等。众筹炒股的方式包含平台、投资人和操盘手三方,其中平台做丙方,操盘手做甲方发起众筹项目,投资人做乙方出资,然后操盘手用这部分资金炒股。操盘手和投资人按照一定比例来分配收益,平台收取资金托管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亚洲掘金成立一年后,其发布的产品一度在市场上表现良好。根据私募排排网的数据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亚洲掘金负责管理的“陨石掘金一号”,以76.14%的收益率斩获第一名。然而,今年6月,投资者突然发现平台提现无法到账、网站也无法打开等问题。
另外一家就是深圳前海中精国投股权基金,公司旗下所有产品均为票据私募,在中精国投的合同中,6个月的利息是8.3%,12个月是9.3%,利息都是按照每月付息。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之前报道,中精国投背后实际操盘人是外滩控股,主要是通过公司销售人员代持股份,公司总经理没有基金从业资格,另外票据私募产品投向的保理公司也是外滩控股的子公司,而这些资金均被外滩控股挪用去买雷科防务的股票,同时还配资炒股价导致爆仓,最终导致中精国投旗下多只票据私募产品违约。
“温州帮”帮主、“三秦股王”旗下私募被注销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业协会8月8日公布了7家拟失联私募机构名单后,8月10日,基金业协会公布了最新一批因失联被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涉及22家私募,其中有三家私募格外显眼,包括上海务生资产、深圳中鑫富盈和陕西金辉投资,他们曾在A股市场留下不少“传奇故事”。此次被注销资格的上海务生资产有浓厚的“温州帮”色彩,老板马永威更被冠以“温州帮”帮主。
2017年5月,证监会公布的福达股份操纵股价案中,马永威榜上有名。马永威和曹勇在2016年7月5日~7月18日,通过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涨停板大量申报买单维持涨停价格、虚假报撤单、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等手段,操纵福达股份股价,获利共计约2288.85万元。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马永威、曹勇违法所得2288.85万元,并对马永威处以4577.70万元罚款,对曹勇处以2288.85万元罚款。当时,马永威的身份是上海务本投资总经理,另一涉案人曹勇是上海善智基金总经理。网上有评论称,马永威背后的“温州帮”常选择流通市值低于30亿元的股票,然后通过低位建仓,对倒控盘,跌停派发完成整个交易。
此次资格遭注销的深圳中鑫富盈基金曾操纵特力A和得利斯两只股票。其中,特力A曾在2015年下半年里的近百个交易日疯涨超800%,一度被封为“妖股之王”。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7月10日~8月28日,中鑫富盈、吴峻乐通过集中资金及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所控制账户之间交易等方式,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价格,反向卖出获利。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中鑫富盈控制使用“四川信托—宏赢七十三号”等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的11个交易子账户,具有伞形信托形式操控股价的色彩。
此次被注销资格的金辉投资,其掌舵人阮杰号称“三秦股王”,1996年投身股票市场,曾在多个股票实盘大赛中获得冠军。金辉投资备案产品共8只,其中5只显示“延期清算”,1只“提前清算”,2只“正在运作”。阮杰曾是股市传奇人物,先是自己炒股,然后代人炒股,再发行私募产品。关于阮杰的报道不少,阮杰最早“操刀”的一只产品——深国投·鑫鹏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自2007年底上市后净值几乎一路下跌,最多曾亏损八成以上。
投资者如何防风险
普通投资者投个一百万,很难做到去实地考察项目,而且不少投资者也很少去调查其底层资产,这就给了部分私募机构造假的空间,那么对于投资者而言,有没有一些简单实用的避雷手册呢?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多位私募人士的总结,得出了一套投资者避雷手册。
首先最基本的,看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合规,投资者要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一下该机构的信息,比如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严重失信等等的,可以直接剔除了;其次是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去查询一下,确认基金有银行托管,然后是实缴资本低于25%,被列为异常机构,高管无基金从业资格等,这些公司就要警惕了。
第三就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备案了,但是还要继续查询该私募旗下的产品有没有全部备案,如果其中只备案了几个产品而募集了较多资金,显然是有点不正常。
第四就是看投资金额和投资收益,正规的私募产品起投至少是100万元,市场上几十万就能投的,一定要远离,尤其是那些包装得很好的高收益保本产品,有些甚至是承诺保本及高达16%~18%的年收益率。
第五就是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具,看私募公司的股权背景,那些私募公司实控人旗下公司众多,且有错综复杂的关联关系尤其要小心。比如近期失联的中精国投,公司产品虽为保理产品,风险小。但是涉事的外滩控股作为担保方,为旗下2个保理公司担保,而这些保理公司却是外滩控股的子公司,另外私募公司中精国投也是其买来的壳公司,叫人代持股份,最终票据私募的资金被挪用,导致票据私募产品违约。
(责任编辑:张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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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虚假借款项目,提供虚假担保;200余人受骗
2016年间,时年46岁的全海晖伙同他人,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虚假借款项目、提供虚假担保等手段,骗取钱款共计890余万元。
2017年12月12日,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全海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院判处全海晖有期徒刑十四年。
因不服一审判决,全海晖提起上诉。记者昨日获悉,今年6月25日,北京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全海晖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余人受骗 钱款共计890余万
2017年12月12日, 全海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16年间,被告人全海晖伙同他人,以中投慧德(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慧德公司)的名义,与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技术公司)签订《担保合作框架协议》,利用该公司运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虚假借款项目、提供虚假担保等手段,骗取20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890余万元。
2016年12月20日全海晖被抓获归案,2017年1月27日被逮捕,后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案发后,信息技术公司垫付了应向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本金及利息。
因集资诈骗罪获刑14年
2018年2月11日,北京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全海晖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编造虚假事实,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项目及担保事实,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全海晖系初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法院因此认定全海晖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责令全海晖退赔890余万发还信息技术公司。
庭审中,全海晖辩护律师称,本案涉及的行为系单位行为,非全海晖个人行为。
因不服一审判决,全海晖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自己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一审认定的事实与实际不符,量刑过重。
北京高院认定,全海晖集资诈骗数额890余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其中大部分款项不能追回。一审法院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已酌予从轻处罚,且量刑适当。
2018年6月25日,北京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全海晖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
做假房产项目、报表从互联网平台骗贷
全海晖在侦查阶段及庭审上供述了自己实施诈骗的过程。
全海晖最初在福建福安老家教书,期间炒股,办厂赔了大概1000余万元后,2012年底来到北京。
2015年,全海晖利用虚假的房产抵押、投资项目、公司的财务报表等,给信息技术公司的风控经理李某1%的好处费后,拿到了第一笔贷款。成功之后,为了挣更多钱,他开始自己成立担保公司,并继续与李某合作。
2015年下半年,全海晖利用曹某、樊某身份证注册了营业制造,公司的名字定为中投慧德公司。用公司担保借款人,通过信息技术公司网络平台借款,全海晖负责全面工作,公司其他人负责找借款人,办虚假的借款手续。
在使用虚假信息先后贷款370万元后,全海晖等人分到了约90余万元。
2016年2月,全海晖约李某商谈,由中投慧德公司担保,通过信息技术公司平台挂标,进行贷款。找到借款人后,由借款人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手续,全海晖等人做假房产及项目手续、报表等假手续,贷出来的钱和借款人按比例分配,借款人不用还款,由全海晖及其团伙还。
“借款总额由平台拿走10%,还有百分之几的服务费,再给李某百分之几的好处费,给借款人10%。”全海晖供述称,他们分得剩余的70%左右。
2016年3月至11月间,全海晖等人共计贷款1500余万元,除去平台拿走的100余万元,共分得1300余万元,其中分给借款人100余万元,还款400余万元。后来因平台提高了要求,全海晖等人花费200余万元买了三套房作担保。租房、吃住、开支等日常花销共计100余万元,喝酒、唱歌、旅游等花了几十万元。
全海晖等人给了李某约50万元的好处费,“他知道我们提供的贷款手续都是虚假的,我们之间心照不宣,为的就是能从平台顺利骗取贷款。”
“2016年11月,钱怎么也还不上,只好跑了,我到宁德市霞浦县躲了起来,我走了之后,再也没有和他们联系,”全海晖称,其他人拿到钱后,都把钱投资出去,但没能挣回来,其余的钱,都是维持日常生活。(记者 左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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