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车陷阱:故意让车主违约,车贷担保公司再强行非法收车,下面是大河报洛阳新闻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贷款买车担保公司陷进
本报讯(记者李一川实习生贾惠心)3月29日上午9时,郑州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打击非法收车黑恶犯罪“铁拳”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并发布通告敦促25名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连续顺线打掉多个黑恶犯罪团伙,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数百名。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用乘用汽车也快步进入普通百姓家庭,其中部分家庭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车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非法的车贷担保公司,他们为牟取不法高额利润,在与贷款购车客户签订合同中,故意设置各种陷阱、采取各种手段促使客户违约,然后再以客户违约为借口强行收走车辆,并编造各种理由及费用清单向客户索要钱财、强拿硬要。更有甚者,一些职业收车人员专门向车贷担保公司购买违约客户的资料,然后大肆进行非法收车活动,对贷款购车客户实施敲诈勒索,情节十分恶劣,群众反映强烈,极大破坏了社会秩序。
为重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收车黑恶犯罪,郑州警方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了“铁拳”专项行动,对非法收车黑恶犯罪进行集中打击。截至目前,郑州警方已有上百人的专案力量,立案侦办了数十个非法收车团伙案件,全市已经打掉10余个非法收车犯罪团伙。
“以前,对非法收车相关法律不明确。现在,经过政法委牵头,我们与检、法对接,明确非法收车是有组织犯罪,同时涉及黑恶犯罪。”郑州警方犯罪侦查局一支队政委刘涛表示,随后,他详细剖析了非法收车的“套路”。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以“汽车抵押贷款”公司作为伪装,对外宣称“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以此来吸引人办理贷款。在被害人办理汽车抵押贷款业务时,该团伙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被害人签订一系列“陷阱”合同,并以收取贷款资质考察费、风险担保金、后期管理费、GPS安装费、资料管理费等名义扣减贷款,最后被害人只能领取到部分约定贷款金额。
同时,该团伙会给被害人汽车安装不止一部GPS,用来定位车辆,借机实施敲诈勒索。
“他们收车的理由很多,除了还款逾期,还有GPS信号不清等。甚至,他们会通过变动地址或口头答应却故意制造客户违约。然后,他们就通过偷开或非法手段暴力收车,让贷款人缴纳高昂的收车费、停车费。”刘涛表示。
据介绍,非法收车过程中,极易对贷款人引发身体伤害或其他不稳定因素。前段时间,郑州警方侦办一起收车案件,收车人员将贷款车收走后,车主开始驾车追逐。追逐过程中,收车人当时直接将车遗弃在高速路上,从而引发一死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这25名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都涉嫌参与非法收车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已掌握确凿犯罪证据,应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新闻通气会上,郑州警方发布通告敦促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自首。
据警方介绍,这25名涉案嫌疑人中的张恒前天下午已经在外地被警方抓获归案。郑州警方敦促剩余的24名嫌疑人不要心存侥幸,尽快主动投案。举报电话:0371-69620976。
据介绍,下一步,郑州警方将根据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情况,不定期地发布通告,对黑恶犯罪在逃人员敦促投案或公开缉捕。同时,警方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收车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曾被非法收车的车主,要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车贷找担保公司靠谱吗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淑娅
2016年,家住东明县大屯镇的王先生相中了一辆价值7万余元的轿车,他通过菏泽龙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担保,分期购买该轿车,付了3万元的首付后,一个月的车贷为1493元。“龙通汽车的工作人员要求我每年要在他们指定的保险公司买车险,但我觉得价格贵,所以去年和今年都没在该公司买,9月29日来该公司升级GPS时,我的车辆被扣了,让我交违约金才让我把车开走,我觉的这样不合理。”10月12日,王先生来到牡丹晚报热线接待室说。
消费者:突然将车扣押 让我缴纳高昂违约金
2016年,家住东明县大屯镇的王先生想买一辆汽车,他在曹县庄寨的一家销售汽车的店里相中的一款7万余元的汽车,当他问销售人员能否分期购买时,销售人员肯定地回答他:可以。当销售人员告诉王先生,定陶有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正在做活动,价格要比这家店里便宜2000元,问王先生是否愿意去定陶购买。“我当然是愿意的,既然都是同样的汽车,价格便宜2000元,我肯定就同意了,这名销售人员就开车带我去了定陶,到店里以后,我就开始办理购车手续。”王先生说,由于是分期付款,王先生还提供了身份证、工资证明、户口本、结婚本等手续,该销售人员又为王先生提供了一家可以作担保的公司——菏泽龙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王先生很快就将需要手续准备齐全,并签订了分期购车合同。“购车后,需要在指定的保险公司买保险,于是我就花钱买了保险;第二年的时候,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我还在指定的保险公司买保险,我问了下价格,觉得太贵了,就没在那买;今年是还贷款的第三年,我又自行购买了车险。9月29日,我接到该汽车销售公司的电话,说我该更新GPS了,于是我就开车到菏泽,结果车被他们扣押了,他们说我违约,让我交19000多元的违约金,才把车还给我。”王先生无奈地说,当时觉得不合理,就没有交钱,而车也一直在该公司扣押着。
十分气愤地王先生觉得该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接连的几天,他一直与该公司协商,因为汽车贷款还有11个月才能还完,因王先生的违约,该公司决定不再给王先生继续做担保,王先生不仅要还剩余的贷款,还要支付高昂的违约金。“经过几天的协商,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违约金可以减少至9000元,只要他支付完车贷尾款和违约金,就可将车开走。”王先生说,除此之外,车辆一直停在停车场内,他还需要缴纳每天100元的停车费。
“当时签订合同时,担保公司让我另外签订了一个机动车辆保险续保保证书,我咨询了律师,这个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所以担保公司不能以这个为由扣押我车辆。而且我之前在购车时还缴纳了2400元的保证金,上面写着还清可退,但担保公司也不退了。”王先生气愤地说。
公司:我们签订了合同 他确实违约了
10月12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来到位于市人民路的菏泽龙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见到了该公司的总经理刘先生,谈及王先生事情时,刘经理起身拿出了一份合同。
“这是我公司的合同,只要是在我公司办理分期的,我们都会与其签订这样的合同,合同上明白写着:在乙方(消费者)未全部清偿贷款机构的贷款前,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办理车辆投保、续保事宜,不得解除委托。所以这次是王先生违约了,他应该负起责任。”刘经理说,他们公司既然是担保公司,所以肯定会有很大的风险,他们要求客户买指定公司的保险也是为了降低公司的风险。
刘经理解释道,王先生既然违约在前,所以他们公司有终止合同的权利,王先生应提前将贷款还完,并拿出违约金。“我们也充分理解王先生的状况,所以我们在协商违约金的时候,为王先生降低了标准,这也都是为了客户。”刘经理说。
消协: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 应认真阅读
随后,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就此事联系到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牛建峰。
“一般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纠纷,都会先以合同为准;如没有合同那就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维权。既然王先生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那么一切都以合同为主。”牛建峰说,消费者在购车需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过合同里的每一个条款,清楚每一个条款的意思,没有异议后再签字。
如果王先生觉得不合理,想要推翻合同里的条款,需要走法律程序,针对觉得不合格条款进行维权。
律师:应按照合同履行 支付违约金
牡丹晚报全媒体联系到本报律师团律师韩光玲,对此事进行咨询。韩光玲说,既然已经签订合同,那就要按照合同执行,而违约金问题,合同里有约定,也要按照约定进行支付,如违约金过高,那么可以进行调整。“民事之前的行为,不违背国家规定的,都受法律保护,所以王先生应支付违约金,以后再签订此类合同时,一定要了解合同内容再签订。”韩光玲说。
10月15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联系到王先生,得知他已经将车贷尾款付清,也缴纳了9000余元的违约金,现在汽车已经开回了家。虽然钱已经缴清,但王先生还是觉得自己不应该拿这9000余元的违约金,他说以后再签订合同,一定会将合同看明白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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