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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如何协助买方贷款(过完户买房不配合做抵押)

交行河南省分行“带押过户”一站式办理,开启便民新体验,下面是河南财富圈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卖方如何协助买方贷款

为进一步减少二手房交易时间,降低买卖双方交易成本,促进二手房流通,中国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今年3月发布《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后,交行河南省分行迅速做出了反应。今年4月,“带押过户”业务已在交行河南省分行落地。在交行如何办“带押过户”,哪些人可以办理?来听听交行河南省分行工作人员的介绍。

交行“一站式”服务,开启便民新体验

都说“带押过户”是个好政策,它究竟好在哪儿?交行河南省分行“带押过户”项目负责人侯其永举了一个例子。

过去,如果你想卖房子,就必须先将欠银行的贷款还上,之后再完成注销抵押登记才能约买方一起办理过户手续,随后买方再重新申请贷款,办理各种手续,再次进行抵押、批贷、放款等流程,整个交易没有几个月根本办不下来。

另外,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可能还涉及其他手续费用。比如卖方为了先偿还贷款,可能要四处借钱,甚至有的还会借助高息、高风险的“过桥贷”。

“带押过户”政策落地,将流程大大简化,不仅减轻了卖方还贷解押的压力,也大大缩短了二手房买卖交易的时间。

“交行今年4月率先开办了‘带押过户’业务,客户来银行后,不到两小时就为他们办理好了过户前的所有工作,基本实现了一套材料、一站办理、一次办结。”侯其永说。

目前,交行河南省分行在办理“带押过户”中,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办理程序,尽快向各个网点推广应用,确保满足市民需要。下一步该行还将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持续优化 “带押过户”办理流程,让更多市民群众受益。

郑州各分支行均受理“带押过户”业务

为顺应《民法典》允许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的政策趋势,交行河南省分行积极响应政府“带押过户”工作方案,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成为首批实施落地单位,并迅速出台“带押过户”业务实施细则,在郑州市全辖开设房产“带押过户”业务,积极协助借款人办理“带押过户”涉金融业务。

“带押过户”政策的推广,离不开不动产登记部门和银行的无缝连接。目前,为方便“带押过户”业务办理,不动产登记部门已在该行省分行办公楼五楼设立了受理专区,免去了客户办理手续来回奔波之苦。

据了解,交行河南省分行现阶段办理的一般都是同行抵押的业务,买卖双方通过抵押权变更实现“带押过户”。“关于跨行带押过户的业务办理,我们正在积极沟通,在政府大力支持和政策推动下,预计很快就能实现。”侯其永表示。

最后,需提醒的是,“带押过户”不一定适用于每个人,前提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目前“带押过户”暂时仅开办同行模式,即买卖双方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办理,不能跨行;第二,买方贷款若不能覆盖卖方剩余还款余额,需卖方自筹剩余资金存入还款账户,买方首付款+贷款资金+卖方自筹资金(若有)不得低于卖方剩余还款余额;第三,买卖双方的贷款最好都是商贷,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很多银行暂时不支持。未来,随着“带押过户”的普及,业务办理将更加方便。

过完户买房不配合做抵押

现在很多城市的二手房交易是比较多,而且二手房的交易主要以个人之间的交易为主,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比如有可能出现房子已经过户了,买家已经付了首付款,但是银行却迟迟没有放款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之后,无论是买房的人还是卖房的人都会很着急。

那遇到房子已经过户了,首付款也付了,但是银行没有放款,怎么办呢?


首先、遇到这种情况之后,大家先不要着急,第一时间要问清银行没有放款到底是什么原因。

银行审批贷款有一个过程,一般情况下,如果买卖双方已经走到了过户这一步,那说明买房的人个人资信已经获得银行的认可,银行已经同意给他贷款,而且过完户之后,银行就会跟购房者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但是签订完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之后并不代表着银行就马上放款,这里面导致银行没能放款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1个原因,银行资金比较紧张。

每个银行的房贷额度都是有限的,特别是到了年底的时候,银行房贷资金的额度会更加紧张,因为很多银行在上半年基本上就会用光当年的房贷额度,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那银行放款就会延后,遇到资金比较紧张的时候,延后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放款都是有可能的。


如果因为银行资金紧张导致没能及时放款,那这种情况大家不用过多担心,只需要等一段时间,等银行资金比较宽松了,那么钱就可以正常收到了。如果银行一直以各种借口拒绝放款,那你们可以找个别银行工作人员适当的谈下,给他们一点点好处,说不定很快就可以放款了。

第2个原因,房贷被银行抽查到,而且发现不符合贷款条件。

一般情况下,如果买房者已经跟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那基本上99%都可以正常放款的。但是如果运气不好的话,也有可能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这种特殊情况主要是监管部门抽查,万一购房者不幸被监管部门抽查到,而且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比如首付款来源违规,比如不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等等,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导致房贷被取消的。

如果因为购房者被抽查到,而且条件不符合银行的放贷要求,那这种情况下银行就有可能把购房者的贷款拒绝掉,这就意味着双方的买卖就必须停止。

不过在实际当中,只要大家买房的各种程序没有出现违规行为,个人条件也符合银行的基本要求,那这种情况基本上不可能发生的。

其次、如果购房者因为自身的条件不符合银行要求贷款被拒绝,那双方就要协商好违约相关责任。

跟银行签订完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之后,并不意味着住房贷款一定能100%放款,前面我们也提到了,购房者随时有可能被抽查到,然后因为条件刚好不符合而被停止发放贷款也有可能。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双方的交易就只能停止,而这种情况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导致贷款被拒绝的,是购房者本身存在过错,所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之后,购房者就属于违约,这样他所交的定金可以不退回或者只退回其中一部分。


比如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交了10万块钱的定金,结果银行拖了几个月时间都没有放款,在等待放款的这段时间刚好被抽查到,最后贷款被拒绝,那么在这几个月当中,对于卖房人来说,实际上有一些潜在的损失的,如果因为房价下跌,那损失会更大。

针对这种情况,大家可以根据自己实际的损失要求购房者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所交的违约金一般以给出售一方造成的损失的1.3倍为参考。一旦购房者支付违约金之后,大家必须把多余的定金退回去,同时所收的首付款也必须退还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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