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钱花哪儿了:每10元超8元偿还债务本息,下面是福州新闻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
8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公布《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5130.2亿元,支出9156.7亿元,通行费收支缺口4026.5亿元,比上年减少116.8亿元,下降2.8%,收支缺口依然较大。
近年来,收费公路一方面被公众认为是“提款机”,另一方面亏损额却居高不下。“随着我们国家改革事业,特别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收费公路政策亟待改革完善。”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孙永红表示。
全年减免车辆通行费821.7亿元
从1984年首条高速公路开建,到如今里程规模跃居世界第一,30多年来我国收费公路发展迅速。与此同时,收费公路问题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孙永红介绍:“收费公路政策是促进我们国家公路交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规范收费公路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维护广大公路使用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数据显示,2017年末,全国收费公路里程16.37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477.35万公里的3.4%。与上年末相比,全国收费公路总里程净减少7356公里,下降4.3%。“其中下降最多的是普通公路,共减少15245公里,下降幅度达33.5%。”孙永红表示,“高速公路方面,收费里程虽然增加了8130公里,但是绝大部分里程的增加是来自新开通的高速公路。”
此外,交通运输部为进一步加大惠民措施力度,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严格实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政策。据统计,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共减免车辆通行费821.7亿元,比上年增加132.5亿元,增长19.2%,年通行费减免额占应收通行费总额的13.8%。
据了解,截至2017年末,全国收费公路共有主线收费站1338个,比上年末净减少237个。
每10元中超8元用于偿还债务本息
公众缴纳的数千亿元公路通行费都去了哪里,收支缺口为什么会这么大?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收支缺口的存在是由公路当前所处发展阶段决定的,“目前收费公路所得的收入,主要是偿还收费公路债务和社会资本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此外,还需要用收费维持收费公路的正常养护管理,并缴纳相关的税费”。
公报显示,2017年度收费公路9156.7亿元总支出中,偿还债务本金4952.8亿元,偿还债务利息2495.7亿元,养护支出533.9亿元,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153.7亿元,运营管理支出627.6亿元,税费支出359.9亿元,其他支出32.9亿元。
“支出中超81%是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和利息。”孙永红分析说,“我国的公路建设资金中,超过八成都是依靠举借债务和社会资本的投资,2017年末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8.23万亿元,其中财政性资本金投入1.45万亿元,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1.11万亿元,举借银行贷款和其他债务本金5.67万亿元。以上这些资金中只有财政性资本金投入是不需要偿还的,其余的都是需要依靠通行费回收、偿还,并且支付利息。”
此外,养护费用支出的533.9亿元,主要用于对公路的保养、维修、改建以及因滑坡、崩塌、泥石流造成的公路损毁修复等。孙永红表示,近几年,我国新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较多、整体路况水平比较好,当前的养护费用还是较少,但从长远看,随着大规模建设高峰过去和高速公路使用时间的增加,养护支出会进一步增加。
债务虽高但总体可控
公报显示,2017年末,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5284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288.8亿元,增长8.8%。其中,年末银行贷款余额45674.2亿元,年末其他债务余额7169.3亿元,占比分别为86.4%和13.6%。“这个数据与我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发展模式是相符的。”孙永红说。
据孙永红介绍,由于我国收费公路新增项目中75%以上为高速公路项目,造价远高于到期及取消收费的一、二级公路,导致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和举借债务本金规模进一步扩大。
“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比上年末净增6486.4亿元,增长8.6%。其中,举借银行贷款本金和其他债务本金净增4390.5亿元,增长了8.4%。”孙永红介绍说。此外,受高速公路里程增加和投资总额扩大的影响,收费公路债务余额也持续上升,较上年末净增4288.8亿元。
“新增债务余额主要是新通车收费公路建设投资中举借的银行贷款和其他债务本金,以及存量收费公路为养护工程、改扩建工程、运营管理等支出举借的新债。”吴春耕说。
“但从长远角度来看,收费公路的债务不可能会一直保持在高位。”孙永红认为,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备后,相关建设投入便会相应减少,债务的增长就会减缓。他指出,随着交通流量的上涨,过路费收入会大幅增加,“届时收费公路的收支将逐渐平衡,债务也将逐步减少”。(记者 訾谦)
贷款过桥费
不合法
先说说目前国有银行的存款利率,存不足1万元,存期3年的,利率是2.75%,我理解1个月利息2.75元x12个月x3=即3年到期利息99元。
存1万元以上,存期3年,利率是3.00%,我理解1个月利息3元x12个月x3=即3年到期利息108元。
不知道我这么理解对不对?
民间借贷肯定高于银行利率,在农村一用钱动不动就“抬钱”,几分利。
因为抬钱弄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对农村“抬钱”真该好好治理。
借1万元用1年,月利息500元,月利率5%,年利息就高达60%,利息6000元了。这利息太高了,高的惊人,张口结舌,对借款人真是高的要人命啊。
《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贷,高利放贷不受法律保护。
因放高利,导致收不回本金及利息的。起诉到法院,法院对超过高利部分是不会支持的。
那么什么叫高利贷?
原来最高法院有个司法解释,民间借贷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即24%,也就是借1万元1个月,利率不超过2%,也就是利息不超过200元,年利息不得超过2400元。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利息线。
有段时间对借贷双方,月利3%不反对,年利率36%,也就是年利息3600元,不反对。
但是超过年利率36%,年利息超过3600元,这可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是高利贷严格禁止的。
后来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年利率不得超过15.4%,也就是年利息不得超过1540元。
对放高贷人以沉重打击,对借贷人扩大了保护面。
你说月利500元,年利率高达60%,年利息高达6000元,这还了得,是高利贷的高利贷,必须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为什么有人上了“高利贷”的当呢?
比如有些中介贷款机构什么“过桥费”,1万元用几天最长不超过1个月,利息1000元,比月息500元还厉害。
按这个贷款利息比例,是年利120%,利息12000元,超过本金,还本付息高达22000元。真的把人逼的没活路了。
明知高利贷还借?
主要是急需用钱。急需用钱也得“三思而后行啊”。
上了贼船,上船容易下船难。
放高利贷的不法分子,不把借贷的人收拾到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誓不罢休。
警惕呀,尤其是在校大学生更要警惕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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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贷款过桥费)":http://www.ljycsb.cn/dkzs/99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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