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与某香港公司转账受限,北京四中院变通执行方案顺利执结,下面是新京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大陆人去香港贷款案例
新京报讯(记者 左琳)12月28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近年来办理“申请承认和执行域外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执行案件”的工作成效,并发布了10件典型案例,其中一件为“某科技公司与某香港公司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裁决执行一案”。
申请人某科技公司与被申请人某香港公司于香港发生借贷关系,某科技公司母公司与某香港公司在大陆投资成立合资企业,之后合资企业解散清算,各股东一致协商将合资公司资本金账户内用于返还给某香港公司的股东清算收益直接支付给某科技公司,用于偿还某科技公司当年的借款,并约定清算协议涉及的争议适用于国际商会ICC(香港)仲裁。按照相关规定,某香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离开中国,受制于资本金账户的特殊要求,资本金账户内的清算收益必须由某香港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因疫情影响,某香港公司的股东无法派人前往大陆办理相关手续,某科技公司遂向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提起仲裁,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作出最终裁决。后某科技公司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作出的最终裁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国际商会的裁决事项进行了承认,即将某香港公司于合资公司在北京某银行账户中的股东清算收益划转至某科技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开设的银行账户内。
执行过程中,为保证案涉在大陆资本金项下账户内的款项直接划转至境外账户符合国内外汇监管政策的要求,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多次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沟通,咨询相关专业意见,以确保执行行为合法、合规。其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向清算账户所在银行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银行协助办理仲裁裁决确定的事项,但银行表示因银行内部的系统指令限制,无法将清算账户的资金划转至境外非原出资人的资金账户中。
针对银行的反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细致研判,以尊重执行依据为原则,重新制定了变通的执行方案,即先对该案的业务背景进行审核,排除涉嫌洗钱等违法犯罪的可能,然后对清算账户内的资金进行计息结算,之后将该笔结算后的资金托管至银行的中间账户,再通过中间账户将清算账户内的款项划转至了在香港的银行账户。
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时往往不会统筹裁执之间的关系,从而导致部分仲裁裁决事项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出现仲裁内容无法执行的情况。加之因法系及政策法规存在差异,域外仲裁机构在作出仲裁裁决时,一般也不会将我国国内的相关政策法规作为考量因素。由此,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承认和执行域外仲裁裁决案件时,不仅需要审查域外仲裁裁决是否具有不予执行的常规情形,还应当审查其是否具有违反国内社会公共利益、相关政策等情形。在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前提下,应最大程度尊重域外仲裁裁决的裁决内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曹诗男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主要有两点,一是作为国际商会适用2017年版仲裁规则后首起在内地申请认可与执行案件,其顺利执行完毕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二是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案的办理中努力担当、克服困难,多次向有关行政机关咨询专业意见,统筹考虑案件业务背景,创造性地通过银行中间账户完成了本案的执行工作,满足了中国的外汇监管政策,兼顾了裁决的执行和执行行为的合法、合规,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展示了中国建设开放、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的决心。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香港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2 月 22 日上午 11 点,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立法会宣读了 2023/24 年度《财政预算案》,主题是「稳中跃进,共拓繁荣新愿景」。
新的预算案在企业发展、人才引进、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有不少新变化和新政策。接下来,着重为各位介绍一下人才引进和企业引进方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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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为了进一步丰富人才库及吸引更多新资金落户香港,在财政预算案中,陈茂波表示将推出新版“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该计划要求申请人将一定金额的资产投入本地市场,但不包括物业投资。一旦获得批准,申请人就可以移居香港并开展业务。该计划的详细信息将稍后公布。
其实,香港早在 2003 年经济低迷时就推出过「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容许在港投资 650 万元资金的申请者来港居留,计划最低投资额其后提升至 1,000 万元,最终在 2015 年暂停。此次为了吸引更多人才和资金,政府决定引入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该计划要求申请人将一定金额的资产投入本地股票、债券市场等投资项目,但不包括物业投资,预计投资金额将高于 1,000 万元,除不计买物业,亦会规定有部份投资范围,包括创科。一旦获得批准,申请人需要在香港居住满 7 年才能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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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公司迁册机制在引进企业方面,陈茂波表示政府成立了「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引进重点企业咨询委员会」和「招商引才专组」,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去年底成立后,已接洽了不少重点企业,并积极跟进这些个案,协助它们在香港落户或扩展业务。
为进一步把握市场机遇,政府会引入公司迁册机制,便利在外地注册的公司,特别是业务以亚太区为核心的企业,将注册地迁至香港,善用香港的优良营商条件和专业服务,将于 2023/24 年度内进行咨询,并提交有关立法建议。
同时,新的财政预算案还推出了如下支援企业的政策:
宽减 2022/23 课税年度 100% 利得税,上限 6,000 港元宽减 2023/24 年度首两季非住宅物业差饷,每季上限1,000 港元宽减合资格政府处所/短期租约及豁免书 50% 租金和费用,为期 6 个月延长「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各担保产品申请期至 2024 年 3 月向合资格客运营办商和持牌旅行代理商提供百分百贷款担保,4 月推出向「旅行社资讯科技发展配对基金计划」注资 3,000 万港元,鼓励业界升级转型图片来源于网络
以上就是香港最新财政预算案中有关人才引进以及企业引进的政策,我们也将持续更新最新消息,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信息,欢迎一起沟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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