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转经营贷,有必要吗?提前还房贷,小心中套路,下面是鑫鑫汇杨老师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汇中公司贷款怎么样
“先生,需要转贷吗,贷100万十年能帮你省40万。”
这段时间,接到最多的电话可能不是疫情间家人的问候,而是推销电话催你去贷款或者转贷。
确实,目前市面上的房贷利率并不低,已经有不少人看到了房贷转经营贷的口子,成功节省了利息。但更多的人是在观望,他们想省利息,但也在担心转贷之后不安全。
今天小杨哥就跟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经营贷?如何进行转贷?新来的小伙伴赶紧收藏~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什么是经营贷?
经营性贷款是指贷款资金只可以用于经营活动,经营贷款一般是为中小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供的。也就是说,个人用户无法申请经营性贷款,这是因为个人用户通常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另外,经营性贷款的资金可以用于资金周转、购买经营设备等用途。银行发放了经营性贷款后,会持续对贷款资金的流向进行监控,一旦发觉用户违规使用,可以要求用户一次性还清经营性贷款。
其次,房贷转经营贷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以名下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经营性贷款,前提是房产证在自己手上。
如果房产证不在自己手上,而是抵押在银行,正在按揭偿还住房贷款,那么需要先有一笔资金将剩余房贷结清,拿到房产证后再抵押申请经营贷,这个过程就是房贷转经营贷。
最后,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转贷呢?
二、为什么要房贷转经营贷呢?
因为房贷利率一般为4.9%,而经营者贷利率一般为3.4%-4%,所以很多人觉得经营贷利率更低,为了节省利息,就想先用一笔资金过渡一下,转为利息更少的经营贷。
比如50万的房贷,贷30年,年利率为4.9%,等额本息还款,房贷产生的总利息为45.5万,但若转为经营贷,贷款年利率为4%,则总利息就只要35.9万,可以节省约9.6万利息。
但其实,现在房贷利率是一路下降趋势,最低利率可以是同期LPR-0.2%,与经营贷相比其实差不多,并不见得经营贷就一定更便宜,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现在,大家明白了什么是经营贷,为什么要进行转贷了吧,想了解经营贷更多知识,欢迎在后台私信小杨哥,在线给你解答~
在汇中公司贷了5万元
01
一部手机引发“套路贷”
贷500元到手仅350元
无力偿还陷另一个借款陷阱
最后还28万仍被催债
2015年3月,正在读大学的王某看上了一款2000元可以分期付款的的手机,每个月还款300元。她每个月有1000元的生活费,王某粗略算了账,觉得每个月还300元钱,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
没想到2016年3月,王某生活上支出有些多,当月的300元钱无法偿还。她看到网络上有“低利息、无抵押、快放款”的宣传资料,就按照资料要求填完信息,随后有一名自称是贷款公司业务员的男子给她打电话,指导王某签订了几个电子合同,并告诉王某逾期要缴纳逾期费,王某成功贷款500元,但是网贷平台利息就是3毛钱,扣除掉150元的周利息,她真正能拿到手的仅有350元。
对于一个月只有1000元生活费的王某来说,一周还掉自己生活费的一大半钱,是她无力承担的。就这样,到期后王某偿还不了本金及利息,该网贷平台工作人员就向她推荐其名下的其他借贷平台,让王某在其他平台再次借贷,借来的钱用来偿付之前所欠的本息,王某就从一个借款陷阱进入另一个借款陷阱。
也正是这样,王某所借款项,犹如滚雪团一样越滚越大,在她已还款28万元后,巨额债务依然未还清。
02
共签44张合同
家人不断被威胁
不堪其扰选择报案
王某在网贷前,被要求分别签订本金和利息合同,还要上传一张手持身份证的半身照片,她的手机通讯录、微信及QQ相关信息都要被当做抵押物抵押给对方。
网贷公司通过“借新还旧”垒高借款金额的方式,先后给王某在微信上介绍了22个出借方,她共签订了44张本金、利息合同。直到2017年7月份毕业,王某都是在借钱还钱中度过的。
王某毕业后回到玛纳斯县老家,她一直不敢将此事告诉母亲。直到2018年1月,网贷平台不分昼夜地给王某的妈妈打电话,并不断辱骂、甚至威胁要P王某的裸照发给她周围的人,催收电话就像一张无形的网笼罩着母女俩的生活。王某的妈妈不堪其扰,去年1月,一次性还了13万元。即便如此,依然时不时接到催债电话的骚扰。那段日子,母女俩过得苦不堪言。
截至王某报案时,她汇给网贷公司共计28万余元。
3月,王某报警后,玛纳斯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同时将案件情况逐级上报,由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昌吉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指导下共同督办此案。
玛纳斯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贺开通告诉记者,由于时间跨度大、犯罪团伙组织严密,人员分工细致且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为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2个多月来,专案组民警奔赴多个省市,查询涉案银行账户63个,通过梳理资金流水,初步掌握嫌疑人基本信息。
在广东省潮州市网安、技侦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确定了嫌疑人窝点在潮州市的一个山村里。经过三天三夜的蹲守,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于6月11日将5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玛纳斯县看守所,案件深挖工作正在进行中。
03
认清“套路贷”
多数披着“合法外衣”
今年6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提醒称,常见的“套路贷”主要包括“无抵押贷”“车贷”“房贷”“消费贷”等。
违法犯罪分子大多会披上各种合法外衣,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等进行伪装,以“无抵押、当天放款、零首付”等为噱头,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以转单平账的方式或提起虚假诉讼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财物。
另外,“套路贷”犯罪多以团伙方式作案,实行公司化运营模式,组织化程度高。从物色被害人开始,签订合同、利息收取、债务催讨过程中各阶段都对成员进行了细致分工,甚至聘请法律顾问,参与策划并帮助伪造对己方有利的证据,钻法律空子。
将专业法律知识融入暴力讨债已成为犯罪分子的新式手段之一。而“套路贷”犯罪分子最居心叵测的是让借贷者一直都处于无法还清债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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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澎湃新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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