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有银行推行“认房不认贷”,首付及利率按首套执行,下面是西安365淘房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西安二套房贷款政策
这两天,房博士在朋友圈看到有置业顾问发布一则消息:若借款人家庭在西安限购区域无房,但家庭名下在西安非限购区域(或在外地)有一笔房贷未结清,属于首套购房,首付比例及利率按首套政策执行。
真实情况到底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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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今天,朋友圈和小红书都有关于西安银行最新贷款政策的内容。
房博士今天咨询了银行和多家楼盘了解实际情况:
从多方反馈的信息来看,目前建设银行确实是有这个政策,除此之外恒丰银行也执行这一政策。
也就说,只要在西安限购区没有商品住房,那么即使名下有未结清房贷,在建设银行和恒丰银行贷款买房依旧可以享受首套三成首付和首套房贷利率。
和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西安商品住宅实行的是“认房又认贷”政策,也就是购房者人贷款买房时,只要名下有房或有未结清房贷记录,都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首套房(商贷)首付30%,二套首付根据已有和想购买的房子面积大小决定,40%-70%不等,三套及以上停贷。
而公积金贷款方面,大多数城市的住房套数认定是“认贷不认房”,住房套数需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和认定。
具体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如下:
①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首套房贷款。
②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贷款。
③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有两笔以上(含两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三套房贷款。
那么,“认贷不认房”会带来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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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不认贷意味着,不管购房者有没有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证明其名下无房,其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则无论是否贷款,贷款有无还清,再买房,都按照二套房来认定。银行办理贷款时,不会考虑购房者历史贷款记录。
根据西安目前部分银行执行的政策来看,只要你在限购区没房,那么其他地方的房贷不会影响你在限购区买房的首付和贷款利率,可享受首套房30%的首付和最低4.6%的贷款利率。
对于非首次置业的改善购房者而言,这是极大利好,他们将有机会享受首套房低首付和利率优惠,缓解资金压力,激活相对充裕的改善性购房需求。
我们可以简单的算一笔账,根据克而瑞最新发布的周报数据,西安住宅成交均价为18963元/㎡,买一套100㎡的房子总价为189.63万。
按照西安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即使限购区无房,有房贷未结清,首付是6成起,那么首付为113.778万,但按照最新的这个政策,在限购区买房依旧可以享受3成首付,即56.889万,相比之前的政策少了一半。
其实目前现在困扰西安改善购房群体的不是房价预期,而是首付比例,毕竟西安的政策是有房贷未结清的,首付六成起。
这两年很多人都是想进行改善的,但苦于二手卖不掉没首付或首付比例太高,降低首付比例是可以释放一部分实实在在改善需求的。
值得一提的是,过去降首付比例、降房贷利率、契税补贴等利好,很大程度上是着眼于鼓励刚需买房。
而如若执行“认贷不认房”,则直接将利好对准刚改、改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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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房不认贷政策之外,近期西安房贷利率也在逐步下调。
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6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4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根据我们近期摸底的西安各大行商贷利率来看,西安商贷利率降的很明显。
上表中房贷利率仅为参考信息,不同银行贷款首付比例及折扣优惠与贷款人自身条件、
信用情况有关,具体咨询各银行
从上表可见,西安市首套房的房贷利率普遍已经降到“4字头”,多数在4.7%左右,目前最低为4.6%;二套房贷利率则以5.15%为主流,最低5.05%!相较于5月初(首套房贷利率5.35%左右,二套房贷利率5.55%左右)有明显的下降。
在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减20个基点之后,央行或将下调全国二套房贷利率下限,并向相应期限LPR靠拢。
虽然西安目前并没有任何一家楼盘或银行能按照全国最低4.25%的首套贷款利率执行,但在全国多城的利率下调和官方的明确引导下,西安下调房贷利率已是大势所趋。
有买房需求的朋友可看准时机下手,但是也要注意甄别楼盘是不是值得下手。
陕西二套房认定标准
中国网地产讯 8月30日,西安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居民家庭在西安市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在我市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的,离异前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以下为全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住房限购、限售范围
(一)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纳入限购、限售范围。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实施与城六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临潼区、长安区等区域统一的限购、限售等住房销售管理政策。
(二)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空港新城、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大王街道,实施与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航空基地等区域统一的住房销售管理政策。
二、强化住房限购措施
(三)居民家庭在我市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四)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在我市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五)夫妻离异的,离异前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三、严格住宅用地出让
(六)参加商品住宅(商住)用地竞买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竞买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
(七)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购地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确保竞买企业购地资金合法合规。
(八)优化住宅用地出让方式,严控住宅用地溢价率,不以竞新增配建方式提高实际地价,通过多种方式确定土地出让竞得人。
四、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
(九)严格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严格审核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防范消费贷、经营贷、信用贷等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十)引导商业银行等机构综合考虑资产负债结构、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要求、区域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等因素,合理发放住房贷款,切实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五、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十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实现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新局面。坚持小户型、低租金的原则,有效扩大住房保障能力,推动实现职住平衡,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十二)按照住建部等八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加强市级部门协同配合,夯实区县、开发区主体责任,聚焦解决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整治,逐步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8日
一、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目的?
《通知》的出台,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定位精神,切实履行房地产调控城市主体责任,提高调控政策措施的精准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从扩大住房限购限售范围、强化住房限购措施、严格住宅用地出让、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2条措施,通过综合运用行政、土地、金融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实施供需双向调节,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二、《通知》下发后,西安市的房地产调控范围做了哪些调整?
《通知》明确: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纳入住房限购、限售范围,实施全市统一的限购、限售等住房销售管理政策。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空港新城、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大王街道,实施与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航空基地等区域统一的住房销售管理政策。
政策调整后,我市住房“限购、限售”区域包括:未央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雁塔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临潼区、长安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
三、《通知》下发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政策有哪些调整?
为优先保障居民家庭首套购房需求,根据《通知》规定,2021年8月31日0时起,在我市已落户、新落户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限售”区域内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均须落户满3年。
在我市落户已满三年的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不受以上规定影响。
四、经批准引进的人才购房政策有哪些调整?
为保障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引进人才住房需求,2021年8月31日0时起,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在住房“限购、限售”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除提供人才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已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不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城乡居民社保)或个税证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导致社保、个税缴纳单位与引进人才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现就职单位的说明材料。
经批准引进的A、B、C、D类人才购房,不受以上规定影响。2021年8月31日0时之前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时仍适用原政策。
五、对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有何规定?
政策规定“夫妻离异的,离异前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其中,“夫妻离异的”指2021年8月31日0时起离异的居民家庭,具体以离婚证登记日期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日期为准。离异后再婚的,以新家庭为单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2021年8月31日0时前,已办结离婚登记手续的,按原政策执行。
六、已进入商品住房意向登记、签订购房协议等流程的,是否适用新政?
为确保政策平稳衔接,不影响已进入购房流程的居民家庭完成购房手续,以下两类情形按原购房政策执行:
1.2021年8月31日0时前,已报名参与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进入该批次住房摇号、选房、签约等程序的;
2.2021年8月31日0时前,已签定购房协议且已支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购房时符合相应时期的住房限购政策,且能够提供当事人银行转账凭证(不含现金支付)等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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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西安二套房贷款政策(陕西二套房认定标准)":http://www.ljycsb.cn/dkzs/97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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